论弗罗斯特诗歌中自然意象的特征
第25卷第2期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l.25,No.2
2009年3月Journal of Gansu Lianh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Mar. 2009
【收稿日期】2008-10-28
【作者简介】张华明(1976-),男,甘肃张掖人,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英美文学研究。
论弗罗斯特诗歌中自然意象的特征
张华明
(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兰州 730070)
【摘要】作为一位田园诗人,弗罗斯特往往和自然诗联系在一起,自然就成了他诗歌的代言人和媒介。
他诗中的自然有时候美丽迷人,有时候面目狰狞,令人骨寒毛竖,有时候它象征着人类在面临选择时的彷徨,
有时候人们又会在混乱的自然中找到秩序与宽慰。他的诗往往给人一种读懂了的错觉,有一种“骗人的朴
素”。因此,不理解弗罗斯特诗歌中的自然意象,我们也就无法理解他诗歌的真正内涵。
【关键词】罗伯特·弗罗斯特;自然意象;多元化特征
【中图分类号】I7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07X(2009)02-0077-04
A Brief Analysis of Diversified Features of Nature in the Poems of Robert Frost
ZHANG Hua-ming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Lanzhou730070,China)
Abstract:As a pastoral poet,Frost has been linked with nature poetry,nature in his poems appears as an explicator and
mediator for man and serves as the center of reference of his behavior.In his poems,nature appears to have diversified fea-
tures.Sometimes it is beautiful and fascinating;sometimes it is appalling and terrifying.Therefore one can not understand
his poems without seeing the imagery of nature in his poems.
Key words:Robert Frost;poems;imagery of nature;diversified features
罗伯特·弗罗斯特大概是美国20世纪最受
欢迎的诗人,他和艾略特一起,被认为是美国现代
诗歌中的两大中心。作为一位工业时代的田园诗
人,他以英格兰地区的自然风光、人情风俗为媒
介,探索大自然和人生的意义。弗罗斯特继承忒
奥克里斯托、维吉尔和其他一些代笔作家的田园
诗传统,但不是说他的诗有《牧歌》的味道,而是他
以田园生活为对象,用诗歌表现大自然的永恒进
程。他的诗生活气息浓郁,形象鲜明活泼,语言简
洁生动,读来朗朗上口,加上富于哲理性以及洋溢
在某些诗中的轻快气氛,让人百诵不厌。同时弗
罗斯特又受到华兹华斯和爱默生的影响,自然就
成了他永恒的代言人和媒介。细读弗洛斯特的诗
歌,我们会发现他的诗里面的自然体现出多样化
的特征,他诗中的自然是美丽而恬静的,但有时又
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我们会在他的自然中发现人
类的彷徨与无奈,又能在混乱中找的到秩序,找到
“对混乱的短暂的抗争”,找到诙谐与睿智、安静与
和谐、平静与快乐。弗罗斯特诗歌风格上的一个
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
永,寓深刻的思考和
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
这既是弗罗斯特的艺术追求,也是他事业成功的
秘密所在。
一、可爱的自然
弗罗斯特常被誉为自然诗人。他创作了许多
自然诗篇如《雪夜在林边逗留》(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金色光华难常驻》
(Nothing Gold Can Stay)、《荒凉之地》(Desert
Places)、《既不远,也不深》(Neither out Far nor
in Deep)等。他歌唱大自然中的山川湖泊、日月
星辰、海浪沙滩、花木鸟虫。他喜欢独自漫步在静
静的夜空下、树林中、草地上,凝视美丽幽静的星
空,倾听林中鸟儿的争鸣,采撷朵朵花草。他赞美
大地,赞美客观事物,强调实实在在,普普通通的
东西,山林、树木、小溪、星星、海滩都他诗歌的意
—77—象所在。只有在美丽而宁静的大自然中读者才能
找到“片刻的宁静”。在《雪夜林边逗留》中,当主
人公骑马来到这片树林边时,不禁被这银装素裹
的树林所吸引,就连他的“小马也会惊奇,为何停
留在这雪林和冰湖之间”,这时候除了铃声,唯一
的声响“只是轻风一阵,/和白絮股飘飘落下的雪
片”。在一天的路途劳顿后,诗人来到了这个美丽
而宁静的树林边,看到这可爱的树林,心里也许有
了些许的宽慰。
他曾在《进入自我》(Into My Own)一诗中
明确宣称对自然的眷恋和热爱:“我的心愿”之一
是那黑沉沉的树木,那古朴苍劲、柔风难吹进的树
林。大自然的一草一木能使诗人忘掉不快的现
实、寒冷的冬季、内心的忧伤和痛苦。一只乌鸦也
能给诗人带来欢欣、希望,使诗人精神振奋。他在
《雪尘》(Dust of Snow)一诗中写道:“一只乌鸦/
抖落雪尘/自铁杉枝桠撒我一身/使我的心/一天
的郁闷/次迭升华。”由于诗人酷爱自然,大自然
美丽的景观、现象,丰富的物产,初升的太阳,落日
的余晖,风霜雪雨,珍珠宝石,尘土卵石不仅成为
他咏歌的主题,也成了他诗歌比喻的喻体。在诗
人看来,一块小小的划地也弥足珍贵,也像太阳那
样使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充满生机和活力,孕育
一切生命。诗人写道:“一片浸透水的草地,/小如
宝石,形如太阳,/一片圆形的草地,不比周围的
树林宽敞”(《红朱兰》)。大自然的尘土也变成金
灿灿的黄金:“所有被大风高高扬起的灰尘/在落
日余辉中显得都像黄金”(《漫天黄金》A Peck of
Gold)。春回大地之时,“大自然的新绿珍贵如
金”(《金色光华难常驻》Nothing Gold Can
Stay)。黎明前的雨点像珠宝:“有人形容指晓前
的雨点像珍珠,/天亮后在阳光照耀下则变成钻
石。”《草原》(The Pasture)描绘了草原上独特的
风光和美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洒满落叶的小
溪发出潺潺流水,
新的生命诞生了,小牛犊在妈妈
的舔爱下,摇摇晃晃,站立不稳。草原上的一切都
是那么质朴,那么宁静,那么富有生气。因此,诗
人发出了诚恳的邀请:你也来吧,我的朋友,到草
原上来吧,到大自然的怀抱来吧!
在《白桦树》中,当诗人“厌倦于操心世事,而
人生太像一片没有小径的森林”的时候,便想“暂
时离开人世一会儿,然后再回来,重新干它一番”,
但他还是担心命运之神故意曲解他,“只成全我愿
望的一半,把我卷了走,一去不返”。因为诗人觉
得“地球是最适合爱生长的地方,我想不出还有哪
儿是更好的去处”。他在《羁绊和火》(Bond and
Free)中写道,“爱有大地可以依赖,/有山丘和手
臂围绕”。同乔治时代的人们一样,他视自己为现
实主义者,注重实际,强调虽苦犹笑的美国式斯多
葛主义,和爱默生不同的是,他觉得没有必要盘旋
飞升到外层空间的某个地方去,在他的诗中,我们
脚下的大地似乎十分坚实。他对人间也有种种不
满,但他认为人间仍是最好的去处;他说他和世
界的争执不过是“情人的吵架”。弗洛斯特真是一
位人世间的诗人,嘴里埋怨着,心里却热爱着。
二、可怖的自然
虽然弗罗斯特多数时候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
风景,这些乡村的自然景观往往反映了现代生活
的支离破碎,弗罗斯特很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并
在他的诗歌中做出描写和阐释。弗罗斯特一生历
尽艰辛和痛苦,他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
(女)。曾多次经历绝望的泥潭,但他还是努力走
了出来。生活的艰辛,人世的沧桑使诗人对生活
已感到厌倦,就像在树林中旅行者一样,蛛丝缠
面,满脸烧伤,一只眼睛还因擦伤而在流泪。诗人
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已不堪忍受,他要借爬白桦
树寻找一条出路,一条通向天国的道路,离开人
世间一段时间:“我喜欢凭着爬一颗白桦树离去,/
攀着黑色树枝沿雪白的树干上天。”(《白桦树》)
弗罗斯特的自然世界有时也会令人心生恐怖
和不安。一天早晨,诗人在漫步时,看到一只硕大
的蜘蛛正抓住一只小白蛾,伏在一朵白花上津津
有味地用餐,这景象使诗人感叹不已。他问自己,
那路边的小花为什么会是白色?又是谁把那只白
蜘蛛带到了那么高的地方,有是谁指点小白蛾到
那里去送命?那一定是“恶的意图”在作孽。不管
人们如何努力,但是总摆脱不了大自然的摆布,世
界的一切早已经被天意所安排:
我发现一只白胖的蜘蛛,生着靥
窝,/在白色的万灵草上,抓住一只/形同
僵硬的白丝绸的飞蛾———/死亡和病害
多重的特征/混合在一起开始了早晨,/
有如女巫肉汤的配料———/一只雪花点
的蜘蛛,/在一只泡沫般的花,/一对僵死
的翅膀
就像纸风筝。//那朵花与白色有
什么关系? /与路边纯洁的蓝色万灵草
呢? /是什么把蜘蛛带到那一高度,/又
—78—在也间引来白色的飞蛾? /假如无意连
这么卑微的东西也统治,/那么灰暗的天
意会放过什么? (《天意》Design)
读完这首诗我们不禁会被那景象所产生的不
安和恐惧所占据,它使我们想到看到了万物在自
然面前的无力,人类同样也无法摆脱天意的安排。
泰勒诗中的蜘蛛可以被看作是与上帝是意愿相反
的地狱的象征,而弗罗斯特则把它看作是上帝自
己意图的一部分。诗人从极其平常的自然现象领
悟的到“宇宙是冷酷的”这一具有强烈现代意味的
道理。
在《雪夜林边逗留》中,诗人描写了美丽的雪
夜风景,但是字里行间也透露出阴冷的气氛:在这
树林和封冻的湖泊之间,/在这一年最黑的一个黑
夜,这句诗多多少少流露出一种死亡的意愿。主
人公经过这片树林一个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
(这代表了人类世界的责任和义务),这阴暗、幽深
的树林让他流连忘返:“他(小马)抖了一抖挽具上
的铃串,/像是在问,是否有了差错出现。//此外
的音响,只是轻风一阵,/和白絮股飘飘落下的雪
片。”很明显这位旅途劳顿的游子,面对这美丽的
树林,他想远离尘世的喧嚣和无尽的责任,永远待
在这里。但转念一想,在“安眠”之前,他“还有好
多路要走”,毕竟没有什么地方能比这世界更好
了。《荒凉之地》的前三节描述了一个荒凉孤独的
景色,要不是最后一节,我们会认为弗洛斯特是一
个现代的孤独诗人:“像这样的孤寂/先是更孤寂,
在减轻以前/入夜的一片雪白/没有表情,没什么
值得一提”。在弗洛斯特的早期作品《害怕风暴》
(Storm Fear)中所描写的景色不禁让读者心惊胆
战:
当风在黑暗中与我们作对,/挟着雪
撞击/低矮房屋的东窗,/野兽压着嗓子
在吠叫,/出来!出来!———/要出去就
不得不经过一番内心挣扎,/唉,是的!
三、令人彷徨的自然
弗罗斯特在骨子里是一位哲理诗人,但不是
说他的诗是单纯的描写大自然,而是以自然为背
景,探索人生的意义,而在这些树林、花草、春潭中
却象征着深刻的人生哲理。《一条未走的路》
(The Road not Taken)反映人们在人生道路上面
对选择时的彷徨:“深黄的树林里有两条路岔开的
路,/很遗憾,我,一个过路人,/没法同时踏上两条
征途,/伫立好久,我向一条路远远望去,/直到它
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诗的第一节反映了一
种人们在面对选择时的两难境地,诗人似乎在说,
人生的选择会使你的一生有着“天壤之别”。但继
续读下去我们就会发现,诗人或是诗的主人公对
于人生道路的选择并不是那样的乐观:
“于是我选
择了另一条,并不比那条差。/也许我能说出更好
的理由,/因为它绿草青青,等待人去践踏———/其
实讲到留下的来往足迹,/两条路,说不出差别有
多大。”或许诗人所说的是,人生是最终一个完整
轮回,我们所选择的道路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诗
人也许是在抱怨,生活中有太多的困惑,我们没有
太多的余地去做出自己的选择。在第三节中,诗
人又对这个观点进行了强化———“那天早晨,有两
条路,相差无几,/都埋在还没有被踩过的落叶底
下。//啊,我把哪一条留给另一天! /可我知道,
一条路又接上另一条,将来能否重回旧地,那就难
言。”
《踏叶人》(A Leaf-Treader)描述的是作者
日复一日地踩树叶,已经非常的劳累和疲倦。诗
人踩过不同形状,颜色各异的树叶。作者认为或
许踩树叶踩出了他的勇气,作者又平安地度过了
一年。但是如果仅仅把树叶理解为自然界的落叶
的话,就把弗罗斯特的诗歌看得过于简单,和一般
的描写自然风光的诗人没有什么区别了。在诗歌
的前半部分,树叶象征着诗人的人生经历。同时
树叶被诗人踩在脚下,落叶也是死亡的象征,树叶
一旦落下,成了落叶,就在进行它的死亡之旅。在
诗人看来,落叶的可憎之处就在于枯叶要求人的
陪葬,一直都在引诱诗人共赴死亡之旅,自然在这
里又变得阴险狡诈。然而诗人认为,人应该以积
极的心态去面对人生,珍惜自己的生命,诗人拒绝
死亡的诱惑,选择继续活下去。
弗罗斯特似乎对描写夜幕中的大雪纷飞情有
独钟,在《荒凉之地》(Desert Places)诗中,人一
个人面对苍茫的大地,内心一片孤寂,无法排解因
为在夜幕中万籁俱静,连动物也不出来活动了,天
地好像凝固在那一刻。诗人抬头仰望苍穹,星际
间荒芜人烟,低头望望苍茫的大地,心中的孤独非
但没有减轻,反而变得更加凝重。但在诗的最后
一节,诗人说道,自然界的孤独并不会使他感到恐
惧,诗人内心的孤独才是他真正恐惧的原因。诗
的题目虽然是《荒凉之地》,但他实质上想要表达
的是诗人荒凉孤寂的内心世界,诗中所流露出的
—79—冷漠情感预示着诗中人对人类自身信心的丧失和
人类相互间沟通交流可能性的置疑。在他的诗歌
中,人已被自然疏离、异化,浪漫主义那亲近自然
以求超验之乐的温情已荡然无存。
认为弗罗斯特的文字容易理解就觉得他的作
品易懂那就是错误的,他的好多诗都让读者产生
了自己“读懂了”的错觉,而实际并不是那么简单。
《一条未走的路》同弗罗斯特的许多作品一样,并
不容易阐释,诗人在同一篇作品里引诱读者一会
走上这一条路,一会又走上另一条路。《收割》《播
种》《白桦树》
和《修墙》这些诗都以各自不同的方
式讲述着一个发现的过程,也就是理查德·普瓦
里耶所说的“认识工作”。对弗罗斯特诗歌的认识
是一个曲折的过程,并不能保证有最后的结果,因
为他是一位“一心想让你迷路”的向导
“诗以欢乐开始,以睿智结束”,正是因为弗罗
斯特诗歌“欢乐”背后所深藏的“睿智”,他和大多
数作家一样,被读者所误读。但和其他作家不同
的是,弗罗斯特受益于这些平庸的读者。他是20
世纪美国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和曾经的朗费罗
享有同样的盛誉,他多才多才多艺,以各种各样的
方式写抒情、叙事、戏剧诗和哲理诗,被誉为以为
田园诗人、古典主义诗人,象征主义诗人、玄学抒
情诗人、爱默生式的浪漫主义诗人,地方主义诗人
等。他又被认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
大中心。是迄今一生得过4次普利策诗歌奖的仅
有的一位,并先后获得44中名誉学位和其他各种
荣誉。1961年肯尼迪上台时请他在总统就职典
礼上朗诵他的诗作,被誉为是没有桂冠的“桂冠诗
人”。
【参考文献】
[1] Emory Elliott.Columbia 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M]. Columbia: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8.
[2]常耀信.漫话美国文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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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4]理查德·普瓦里耶,马克·理查森.弗罗斯特集(下)
[C].曹明伦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
[5]彭予.二十世纪美国诗歌[M].郑州:河南大学出版
社,1995.
[责任编辑:辛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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