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院长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能源与信息工程学院文件
院办〔2013〕11号 能源与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印发院长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
为了加强民主主义议事,科学决策的工作作风,及时切实地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能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经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同意,现将《能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能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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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印发 院长办公会议 制度 通知 能源与信息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3年5月2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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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能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民主主义议事,科学决策的工作作风,及时切实地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能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具体如下:
一、院长办公会议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和学校的决定,审议上报的重要事项,审议以学院名义或以院长名义发布的重要决定和政策性文件,对重大办学措施进行研究与部署。
2、学院总体规划、学院规章制度以及报请学校审议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3、改革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4、人事管理制度和事项,师生员工奖惩工作,报请学校审议的院内相关方案等。
5、招生计划,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行政管理和教学改革等。
6、院长认为有必要集体讨论的事项。
二、会议时间
一般情况下,每周三下午召开。
三、会议召开和主持
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院长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四、会议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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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长办公会议。人员组成: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综合办主任参加。
2、院长办公行政扩大会议。根据工作或会议内容的需要,可召开院长办公行政扩大会议。人员组成: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学院各办公室主任、实训中心主任、各专业教研室主任。
五、会议议事规则
1、院长办公会议协助院长研究办学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院长在听取意见后做出决定。
2、提交会议审议的议题,相关部门必须事先作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事前未经调查准备、协商、征求意见的问题,不得报请会议审议。
4、如属必要紧急处理的事务,院长有权决定处理。与会者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扩散和传播会上讨论的情况。
5、院长办公会议议题,由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请示院长后进行编排。各单位报请会议讨论的议题和材料,应于每周一前送学院综合办公室。
6、各单位各部门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应当简明扼要,表达准确;需要会议决定的问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建议及提供有关政策。
7、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必要时由综合办整理成《院长办公会议纪要》,由综合办催办落实,并反馈执行情况。
8、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院长反映。院长办公会议的原始记录归档,未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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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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