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业证所需材料
10-02
律师执业证件审批规程
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办律师执业证的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领律师执业证:
1、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2、品行良好;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
(二)申领专职律师执业证需提供的材料
1、申领专职律师执业证的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肆份;
(2)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两份;
(3)干部或工人身份的附辞职文件或辞职证明书;城镇待业人员附有效的失业证、待业证;退休人员附退休证;农民身份提交户口本,并将本人学籍档案交省司法厅政治部存档。以上证明材料经查验后留复印件一式两份;
(4)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干部身份的人员人事代理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省劳务交流中心出具的工人身份的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省司法厅政治部出具的农民、城镇(失)待业人员学历档案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该申请人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的《陕西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考核鉴定表》一式两份;
(6)合伙律师事务所聘用协议原件2份或合作律师事务所吸收其为合作人的决议原件2份;
(7)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未受刑事处分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填写的《律师诚信档案》一份;
(9)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贴于一张A4纸上)。
附注:以上所有呈报材料须提交原件,以备审查机关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区县司法局核对后,应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并由审核人签名。呈报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