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增值税的类型
第16卷第12期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v01.16No.12
(2004年12月)SoCIALSCIENCESJCⅡ瓜NAI,oFCOLLEGES0FSHANXI(Dec.2004)
试论增值税的类型
张青政
(太原理工大学,山西
太原030204)
[摘要]增值税的分类是增值税法教学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现行的主要教材对此定义各有不同。我们可以从理论和现行法定两个角度分析各类型定义的基础,并通过辨析指出一些定义的不妥,在此基础上对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的增值税定义予以明确。
[关键词]增值税;分类;定义;辨析
[中图分类号]F810.42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6285(2004)12—0063—03
增值税是对以商品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商备所含的进项税金。”言下之意,我国将要从生产型的增值品流转税。商品的增值额如何确定,要从商品的价值构成税向消费型的增值税过度。那么何谓生产型、收入型、消费来确定,商品的价值包含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生产资料转移型的增值税呢?这既是增值税法理论上的一个重要分类,的价值,另一部分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生产资料转移的也是增值税教学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一个理论问题。但是价值自身不会增值,只有劳动者的劳动才创造价值,因此,目前在我们使用的教科书中,对增值税分类的定义却各有增值额就是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但是由于各国经济发展不同,且有些定义因不能完整表达不同类型增值税的内涵,水平不同,为了财政的需要,各国在确定增值额时并不是完甚至出现错误,给学生对增值税的分类的理解增加了很大全采取理论上的增值额,而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确立划入困难,也给教师的讲课增加了难度。因此,在我国将进行增增值额的范围,称为法定的增值额。由于各国税法确定增值税转型改革之际,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求认识上的统值额的范围不同,由此理论上出现了生产型、收入型、消费一,甚为必要。
型增值税重要分类。
多年来,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但从2004年一、几种主要教科书的定义
开始,随着国家振兴东北战略方针的实施,我国首先从东北1、生产型增值税一种定义称,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开始进行增值税的转型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只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已纳税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强调:“允许企业抵扣当期新增机器设款,而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款的增值税【11;第二种定企业在危机后期应主动地对原有的产品结构及市场结构进度的上升。因而,家禽养殖企业如果把养殖范围扩大到猪、行调整,以多元化战略来减轻危机影响,而不再把鸡蛋都放牛、羊等牲畜,日后就能够对禽流感危机有较强的抵御能在一个篮子里。此次禽流感中,家禽的市场价格大幅下挫,力。企业主动对结构进行调整,使企业的市场领域进一步而猪肉、牛肉和鱼等替代性产品的销量和价格都有不同程
得到拓展,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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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树泽]
[收稿日期]2004一07—10
[作者简介]张青政(1968一),男,山西沁水人,法律硕士,太原理工大学法学系讲师。研究方向:税法。
万
方数据
第16卷第12期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4年12月
义称,在确定法定增值额时,除对一般性外购生产资料(指非固定资产项目)普遍实行扣除外,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不允许作任何扣除【21;第三种定义称,生产型增值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为商品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扣除投入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后的余额,等于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折旧数之和引;第四种定义称,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即课税基数为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和固定资产总值l4|。从整个社会来说。该类增值税负担税款的是固定资产和消费资料,即以国民生产总值为计税依据,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第一种定义称,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只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折旧部分所含税金…;第二种定义称,在确定法定增值额时,除对一般性外购生产资料(指非固定资产项目)普遍实行扣除外,只允许在纳税期内扣除固定资产当期的折旧部分【21;第三种定义称,计税依据为销售收入扣除投入生产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劳务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即等于工资、利润、利息、租金之和引;第四种定义称,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固定资产含的税金,使税基等于工资、租金、利息、利润之和[4|。这样,从全社会来看,实际上是由国民收入征税,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第一种定义称,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对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地从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从而使纳税人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负担税款…;第二种定义称,在确定法定增值额时,除对一般性外购生产资料(指非固定资产项目)普遍实行扣除外,允许将纳税期内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从当期的销售额中一次性全部扣除【2o;第三种定义称,该种增值税是税法规定的一种典型增值额,它将销售收入扣除中间性产品价值,劳务支出和同期购入的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31;第四种定义称,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扣除所有生产资料所含的税金,从国民经济整体看,课税基数只包括消费资料的价值,不包括资本品的价值HJ。这样,从全社会来看,实际上是由国民收入中的消费资料负担税款,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二、四种定义的辨析
1.增值税的定义基础。增值税的类型可以从纯理论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进行定义。理论上增值税中的增值额是从产品的价值构成角度来划分的,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产品的价值构成可分为c、v、m三部分,c代表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v代表劳动者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价值,m代表可供社会和集体支配的剩余价值。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是不会增值的,能够增值的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也就是v和m部分.严格的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v和m。如果单从此方面定义也不会产生歧义,但由于各国在实际执行中并未以此为标准,而是在确定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时将本国的财政因素作为立法条件之一予以考虑,从而扩大了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也就是将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进行了再划分,划分为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两大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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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数据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款是否允许划分出生产型的增值税类型,又将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款方式不同,进而划分为收入型和消费型。
从固定资产价值构成角度分析,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时的固定资产进价和购买此固定资产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作为生产型和收入型增值税的固定资产的计价基础是固定资产的进价和进项税额,以此固定资产生产的产品价值转移的折旧价值包含进项税的折旧,不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部分不允许扣除折旧中所含税款,而收入型增值税允许扣除。消费型增值税与上述两类则不同,在购进固定资产时,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部分只有其进价,而不合进项税金,所购买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分多长时间转移,进项税金都与其无关。由此可以看出,生产型的增值税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与增值税的中性相悖。收入型增值税与消费型增值税所含的税款都是允许扣除但与时间密切相关。从动态角度考察,其计税依据是相同的,从暂时的角度看必然会影响当期的财政收入,但其影响是正是负并不确定,考察其是正是负则需要通过从宏观上测算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来确定。
从法律规定方面分析,税法作为侵权法,必须坚守税收法定原则。有税法才能有税收,有税收必然有税法,法律允许扣除的项目和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各国税法确定增值的类型不同,允许扣除的项目也就不同,比如按照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进固定资产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在此固定资产既是一个会计法上的概念,也是一个税法上的概念,允许扣除的固定资产项目有其严格的含义。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经营规模等各不相同,固定资产所确定的标准也不可能强求一致,因此,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时,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判断。制定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固定资产的核算依据,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从会计法的角度看,固定资产的概念包括的内容比税法上固定资产的内容要宽泛,税法上的固定资产仅仅包括购进的固定资产且用于产品生产的。至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则仅是需要考虑计付租金的问题。当然从整个社会角度来讲也会由于增值税类型不同,租金随之提高和下调的可能,但由于会计计量的方法不同,与折旧核算的方法的不同。相比较以上两种分类方法的标准各有侧重,以增值税的理论基础为标准探讨划分,有利于增值税立法的完善,但由于人们对划分的范围理解口径不同,难以达成一致。以法定增值税允许扣除的范围划分,在一国现行立法统一的情况下,则容易达成一致。因此笔者主张以现行的立法模式不同而划分。
2.四种定义的辨析。鉴于上述四种定义的分类基础不
第16卷第12期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4年12月
同,第一、二种是以法定的税收基础为标准的,第三种是以增值税的理论基础为标准的,第四种是以法定和理论基础双重的混合标准。
(1)生产型增值税中的第一种定义引入了劳动对象的概念,也就是将生产资料进行了进一步的划分,即分为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劳动工具的进一步划分,又可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而按照税法的规定,低值易耗品的进项税金是允许在当期一次扣除的。故第一种定义引入的劳动对象概念范围略窄。第二种定义对生产资料进行了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的划分,且对我国税法要求的不允许扣除外购的固定资产予以了进一步的明确。第三种定义是以增值税的理论基础为标准的,将课税的基数划分为工资、利润、租金、利息和折旧之和,其实,利润、利息、租金皆为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只不过是不同的生产资料拥有者的二次分配,从理论的角度分析是正确的。第四种定义是法定和理论基础双重的混合标准,在论及允许扣除的项目时未加严格区分,在使用价值构成的理论标准时,又错误的将实际转移到产品价值中的折旧部分认为是固定资产的总值,因此是个错误的定义。
(2)收入型增值税。第一种定义称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只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折旧部分所含税金,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不仅仅是只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扣除折旧部分所含的税金,而且允许扣除非固定资产类生产资料中所含税款,比如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第二种定义较为全面,但在定义时将外购限制部分取消了,且未对仅限于生产类的固定资产加以限制,有失周全。第三种定义将允许扣除的项目扩大到劳务支出,与工资产生了混淆,工资中应包含劳务支出。第四种定义称纳
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但未加以说明允许如何扣除,而区分收入型增值税与消费型增值税的关键就在此,故此定义可谓不准确。
(3)消费型增值税。第一种定义从确定增值税额的使用扣税法的角度阐述,第二种定义从确定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角度阐述,虽然存在表述上的不同,但含义均相同,是准确的。但从现行的法律规定第一种定义更为恰当。第三种定义称是一种典型的增值额,实际从价值构成角度讲,并非是一种典型的增值额,而是一种法定的增值额,且有允许扣除劳务支出的说法,产生了歧义。第四种定义在法定的增值额扣除部分可以看出,是准确的。但在价值理论划分角度则未将利息等资本品的价值纳入进去,欠周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从现行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的教科书中对增值税的三种类型可定义为如下较妥:在确定法定的增值税额时,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允许作任何的扣除,除此之外生产资料所含进项税金允许扣除,为生产型增值税;在确定法定增值税额时,对于外购的生产资料除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外允许扣除,对于外购的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摊销到产品中的折旧部分所含的税金允许扣除,为收入型增值税;在确定法定增值税额时,对于当期外购的生产资料所含的税金允许全部扣除,为消费型的增值税。
[参考文献]
[1]刘隆亨.中国税法原理(第四版)[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10;张守文著.税法原理(第二版)[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191.
[2]徐孟洲.税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12.[3]刘剑文.财政税收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203.[4]严振生.税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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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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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太原,030204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COLLEGES OF SHANXI2004,16(12)
参考文献(5条)1.徐孟洲 税法 19992.严振生 税法 1999
3.刘剑文 财政税收法 19974.张守文 税法原理 20015.刘隆亨 中国税法原理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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