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的概念
第一,农家乐的概念
农家乐作为一种旅游形式,是生态旅游的一个重要分支。国外的“农家乐”也称乡村旅游(埘ml Ioumm),因其起步早,发展时间长,目前已经发展成为相当成熟的产业。我国农家乐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因起步晚,发展时间短,出现了很多问题,呈现出初期性的特点。农家乐实践的发展迫切需要相关的理论研究,而我国对农家乐的理论研究由于时间短和对什么是农家乐看法的不够统一而停留在研究的初期阶段,不能对农家乐的实践活动发挥切实有效的指导作用。因此,弄明白“农家乐”到底是什么,从农家乐的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看都显得相当重要。
一、国外的“农家乐”定义
“农家乐”形式的旅游在国外被称为乡村旅游。其定义也是众说纷纭,没有达成统一,但具有代表性的是欧盟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所下的定义。根据这个定义,国外的“农家乐”是指发生在乡村地区的旅游恬动,并进一步认为乡村特点(Ruralitv)是农家乐的整体核心和卖点。
国外“农家乐”(乡村旅游)的不同定义为:
Cilbert和Tung认为:“农家乐”是农户为旅游者提供食宿条件,使旅游者可以在农场、牧场等典型的乡村环境中从事各种休闲活动的一种旅游形式。
Bernard Lane认为:“农家乐”不仅仅是以农场或农庄为基础的
旅游,还包括在乡村进行的运动休闲旅游、保健旅游、科普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等。最根本的是它具有乡村特点。
Edward Inskeep和Deegan&Dineen则认为:农业旅游( aZrotourism)、农庄旅游(farm iourism)和乡村旅游(ruraltounsm)是一回事,根本不用区分。
欧盟(EU>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农家乐”(乡村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井进一步认为乡村特点(Rurality)是乡村旅游整体经营销售的核心和独
特卖点。是基于乡村地区,具有乡村特点、经营规模小、空间开阔和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形式。
二、我国的农家乐定义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学者对什么是“农家乐”也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专家学者从各自的专业领域出发,对“农家乐”进行了不同的解释:
田喜洲认为通常所指的“农家乐”即为狭义的农家乐。从购买者的角度来讲,它是指游客在农家田园进行观光、娱乐、体验,寻求与城市生活不同的乡村意味;从经营者的角度来
讲.它是指农民利用自家院落及周围的田园风光、自然景点,以低廉的价格吸引市民前来吃、住、玩、游、娱、购的旅游形式。广义的农家乐源于广义的农业的概念,它包括农、林、牧、副、渔。
卢璐、刘幼平认为农家乐是农业旅游的一种产品,以农场、林场、
渔塘为对象,集具体的旅游项目,即观光、休闲、参与、生态旅游为一体,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理念的一种生态工程,是一种非大众旅游方式。
胡卫华、王庆认为农家乐顾名思义就是久居城市的居民到农村农家大院休闲娱乐,是农业经济与旅游经济的结合。
周荣华认为农家乐是一种利用乡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将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有机结合的新型农业旅游形式。
何红认为所谓“农家乐”旅游,就是以农民所拥有土地、庭院、经济作物和地方资源为特色、以农村家庭经营方式吸引城市居民来此休闲度假、观光娱乐和体验农事的一种新型旅游活动。
有相当多的学者认为农家乐是仅局限于农家庭院的旅游活动,郎农民利用自家院落周围的田园风光、自然景点,以低廉的价格吸引游客前来吃、住、玩、游、娱、购的旅游形式。但这样的定义显然已经落后于农家乐的实践,农家乐的经营者已经不再只是农民,而是出现了国家、集体、城市居民和外来投资商等多种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经营的场所也不再局限于自家的庭院,而是已经出现向风景优美、交通便利的景区或周边转移的趋势,出现了很多景区内农户接待型和景区周边型农家乐。因此,为便于更好的进行理论研究和为农家乐的经营实践服务,对农家乐的科学定义就显得相当重要。
三、本书的农家乐定义
为概括已经出现的各种形式农家乐的特点,并为其经营活动提供更
加全面、具体的指导,本书更倾向于农家乐为狭义的“乡村旅游”的提法,即农家乐是指发生在乡村地区,以具有乡村特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为对象的旅游活动。它包含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必须是发生在乡村地区的旅游活动;第二-必须有乡村特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作为旅游吸引物,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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