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弱电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
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工程承包事宜达成
一致意见,并定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合同单价承包。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
行结算。(详见预算清单)
第二条:工期要求
1、工程的开工日期以收到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开工日期,竣
工日期为工程开工后 周内。
2、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
整。
(1)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
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2)甲方书面通知的计划工期改变;
(3)不可抗力;
第三条:工程计价及结算方式
本工程预算套用2009年《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预
算定额》进行编制。工程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
结算。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之日七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共计人民
币 元( 大写: 作为工
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完成50%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共计人
民币 元( 大写: 工程
进度款。
3、工程完工后,进行调试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共
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工
程进度款。
4、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合格7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 %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书
2、合同附件
3、合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其他来往函件、签证等资料
第六条:质量标准
本工程经甲方、监理及相关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取得验收
意见书。
第七条:工期的顺延
1、当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但不影响关键线路的,
乙方应当自行采取措施,不予延长工期。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因不可抗力(按国家规定)事件造成工期延误的;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
的延误;
(3)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二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
提出延期申请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
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采取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
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
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条件。
2、负责提供一间带门、锁的房间用于乙方库房。
3、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的有关情
况,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
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事宜。
5、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工程
竣工验收。
6、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7、负责甲方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
乙方责任:
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
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
2、指派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
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
表乙方做出决定。
3、工程未经验收、交付业主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
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对本工程负责免费保修和质量保证,如发生任
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5、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财
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6、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施工内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工程保修
乙方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对本工程负
责免费维修保养,并于一年内向甲方提供维修保证书及厂家提供
的质量保证书,一年后乙方对本工程实行终身维修(只收成本费)。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修理通知24小时内到达
现场内进行维俢。
如果在保修期结束之前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经调查非甲方人
为因素造成,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确认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
结清全部价款和签订保修协议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