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何来:丈夫愤而起诉
一个偶然的原因,苏北男子李志伟查出自己并没有生育能力。那么,自己13岁的女儿从何而来?带着疑问。他去做了DNA鉴定。结论是:十几岁的女儿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李志伟愤怒了。
一段美满幸福的婚姻
故事发生在苏北小城沭阳。这里以曾经诞生过戏曲《十面埋伏》霸王别姬中那个催人泪下的虞姬而著名。现在这里是远近闻名的花木之乡。
故事的女主人孙晓俐今年35岁,男主人李志伟今年37岁。时间追溯到15年前的1995年春天,正是草长莺飞的季节,正处于花季年龄的他们经人介绍相识,郎才女貌,一拍即合,两人很快情投意合相互倾心转入热恋,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同居。
一转眼,1997年12月26日,孙晓俐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婴,丈夫为她取名李昕柯,全家上下满心欢喜,孙晓俐、李志伟都沉浸在人生开花结果的甜蜜幸福中。
孙晓俐、李志伟考虑到两人还没有在法律上结成夫妻,现在孩子都已经出生了,他们在1998年2月16日一起到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此后的日子里,一个幸福平稳的小家庭,正是应了那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两人生活和谐,事业上相互支持,不久夫妻二人一起到江苏无锡创业经营,虽说不上宏图大展,也是事业有成。他们和他人合开了一家物流公司,家里也购置了住房和轿车,昌算不上“五子登科”,但是房子、车子、孩子都有了,这个三口之家在苏北家乡也是够人羡慕的了。
如果不是因为要生育二胎牵出一个天大秘密,这对幸福的夫妻也许能百年好合白头到老。可是问题还是发生了。谁也没有想到,这出悲剧的潘多拉魔盒的盖子在不知不觉间被悄然打开。
一份DNA鉴定
春去春又回,时间一晃转眼到了2007年,这个时候他们的孩子也到了10岁的年龄。按照当地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他们夫妻有了生育二胎的指标。
这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件人生大喜事,家庭又可以添人进口了,但是在孙晓俐做了取环手术之后,尽管他们“一直在努力”,还是很久没有怀孕的动静。
李志伟有些着急了,2009年6月17日到19日李志伟先后到中国人民解放军101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的结果让李志伟很震惊。这个检查结果不啻推倒了一个神秘的多米诺骨牌,引发了一系列连锁事件。
这个结果对李志伟来说是,是一个晴天霹雳。现代的医学设备和白纸黑字清楚地表明,李志伟先天生殖器官畸形,多项化验不正常!
按照这个结论,李志伟根本就没有生育能力。往下细想,问题就来了:13年前出生的那个女儿又是怎么出生的呢?难道说那个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女,莫非……李志伟不敢往下想下去。难道自己被人戴了绿帽子不成?男人最忌讳绿帽子这个说法,可是这件事却真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当然,现在还只是怀疑。
接下来,李志伟就生活在疑惑和痛苦中。整日里靠连续的抽烟喝酒来麻醉自己的神经,可是心里还是迈不过这道坎。于是,李志伟就蒙混不明就里的孙晓俐带着孩子李昕柯一起去医院做检查。
有人说,“鉴定所就像一个舞台,每天上演一出出悲剧和喜剧。有人拿到了想要的结果就高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的人就愤怒,有的则当场痛哭流涕,有的一声不吭在鉴定所里看着结果发呆。”2009年6月29日,李志伟、孙晓俐带孩子李昕柯委托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作DNA鉴定。而李志伟、孙晓俐和孩子李听柯鉴定意见书的结论是,检验结果分析说明:根据孟德尔遗传定律,孩子的全部遗传基因必须分别来源于其亲生父母双方。综上检验结果分析,李志伟在D8S1179、D21S11、CSFIPO等基因座的基因型不符合作为李昕柯亲生父亲的遗传基因条件,鉴定意见依据DNA分析结果,排除李志伟与李昕柯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不知道结果的时候只是怀疑,知道结果了比怀疑还难受,因为那一丝希望也破灭了。李志伟获知该消息,感觉简直无地自容,不能接受,不久就被气得生病住院,精神受到很大打击,后经医院抢救才脱离危险。
为此,李志伟、孙晓俐的冷战直接升级,并开始分居。李志伟要求妻子孙晓俐“坦白从宽”交代孩子是哪个野种的,可是刊、晓俐来个打死也不说,死不认账,一哭二闹三上吊,就是不认账,哭着说自己是清白的。
尽管亲朋好友多次召集他们举行“六方会谈”,但是李志伟精神已经受到很大的打击,总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这么久,感觉是“十面埋伏”、“四面楚歌”了。他对婚姻绝望了,总感觉不知道什么人潜伏在自己的身边,和妻子一起共谋对自己不忠。他感觉13年来孙晓俐欺骗了他,玩弄了他纯真的感情,心里那个烦恼不可名状。他感觉看到的天空是那样的灰暗。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决意要快刀斩乱麻。
一纸维权诉状
2010年2月23日,李志伟在当地向沭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孙晓俐离婚,并要求孙晓俐赔偿抚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李志伟在给法院的诉状中称,获知孩子的鉴定结论,感觉简直无地自容,不能接受,不久就被气得生病住院,精神受到很大打击,后经医院抢救才脱离危险。孩子一直在无锡城里生活,由自己抚养13年,而妻子整天沉迷赌博,自己付出很大的物质代价,而且精神损害严重。妻子在自己心知肚明的情况下欺骗自己,发现后不仅没有安慰,反而用语言伤害。现在妻子已主动离开自己分居生活半年之久,故要求与之离婚,判令妻子给自己偿还女儿抚养费15万元,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而妻子孙晓俐在法庭上辩称,原告诉称她整天沉迷赌博不是事实,她在无锡一直从事汽车运输配载业务,家庭开支均由她支付。2005年李志伟才与被告共同经营汽车运输配载业务。以现有科学技术,DNA鉴定准确率只有99%,具有一定误差,她从未背叛原告,也未故意隐瞒孩子身份,李志伟所称的鉴定结论不具有真实性。女儿在医院-出生后,就由医院抱走喂养,不排除抱错可能。李志伟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不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之条件,由于李志伟长期对被告实施殴打,被告T2009年6月29日离家与李志伟分居生活,事情闹到这个份上,孙晓俐表示同意离婚,但是不同意赔偿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份终审判决书
虽然此案很棘手,沭阳县法院法官还是予以立案并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婚姻关系,婚后未能真正建立起夫妻感情,后因子女问题,双方矛盾加剧,李志伟要求离婚,孙晓俐亦同意,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李刮韦要求离婚的请求,予以支持。
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婚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因孙晓俐所生女孩
李昕柯经鉴定与李志伟无血缘关系,李志伟对李昕柯无法定抚养义务。李志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孙晓俐共同抚养女孩近13年,孙晓俐的过错给李志伟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侵害了李志伟的人格尊严。李志伟要求孙晓俐赔偿抚养费和赔偿精神抚慰金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具体赔偿数额综合实际的抚养时间、生活环境、抚养条件、精神遭受伤害的实际等情况确定。
孙晓俐要求分割位于无锡市堰桥镇某小区商品房一套、装潢费、添置的室内用品及出售的轿车得款,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双方为生活所负债务亦应共同承担。孙晓俐主张沭阳某小区的二套拆迁安置房,因该房屋涉及第三人仅利,且尚未实际取得,本案中不作处理。
经调解无效,2010年6月21日沭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准予李志伟与孙晓俪离婚;二、孙晓俪所生女孩李昕柯随孙晓俪生活,并由其抚养:三、孙晓俪赔偿李志伟抚养费4万元;四、孙晓俪赔偿李志伟精神抚慰金2万元:五、位于无锡市堰桥镇某小区商品房一套及添附的装潢、室内物品归李志伟所有,该套房屋尚欠孙晓俪妹妹10万元及按揭贷款由李志伟负责归还,李志伟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孙晓俪享有此财产份额折价款10.75万元:六、李志伟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给孙晓俪轿车折价款7.5万元:七、欠孙晓俪姐姐、姐夫款51500元,由孙晓俪偿还,李志伟给付被告款25750元。案件受理费侣0元减半收取90元,由李志伟负担。
接到一审判决不服,孙唰丽提出了上诉,她提出的理由:怀孕与生育均发生在结婚前,因此她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过错,不应赔偿抚养费与精神抚慰金等等。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在一审中已经达成一致。因上诉人未能履行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其所生女孩经鉴定与被上诉人无血缘关系,被上诉人对此女无法定抚养义务,但被上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上诉人共同抚养女孩近13年,上诉人的过错给被上诉人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侵害了被上诉人的人格尊严,上诉人应当赔偿其抚养费和赔偿精神抚慰金。上诉人提出“怀孕与生育均发生在结婚前,因上诉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过错,不应承担抚养费与精神抚慰金”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2010年11月30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正像一首诗歌写的那样:“到底谁是谁的谁,知不知道答案又有什么所谓,各归各位已经是严重的错位,再也不要去强求谁成为谁的谁!”,昨天还是一对好夫妻,现在因为一份可恶的DNA鉴定而分道扬镳,各奔东西,最不能承受的恐怕是十几岁的孩子。
判决书是冷冰冰的,一个幸福的家庭解体了,这里面凝聚着太多的恩怨,等待他们的也许还有数起财产纠纷案,有些判决书可以了断,更多的恩怨情仇不是法律可以简单了断的,这里面更多的是道德和伦理困惑!哪里才可以找得到李昕柯的幸福,幼小的李昕柯纯真的眸子里看不懂爸爸和妈妈之间发生了什么?谁是李昕柯的亲爸爸,谁又能给李昕柯一个幸福的家,这些也许孙晓俪知道,也许孙晓俪也不知道。孩子是无辜的,我们只能给孩子祈福,但愿她幼小的心灵不会受到伤害,我们也期望成年人做事也要为孩子们负责。
编辑:陈畅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