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岗位培训管理办法
岗位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高层、中层及重要岗位员工
第二条 培训目的:减少人才流失,确保人才资源,留住人才。
第三条 培训内容:
一、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公司对这部分人员的培训重点应该侧重于观念、理念方面,此外还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系统管理理论和技能,如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企业经营战略、企业经营过程控制、管理技能、领导力提升、决策思维能力、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等。在公司给予的平台上,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人正确地履行职责。
二、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对这部分人员的培训重点是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业务知识与技能;工作改进:工作分配、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流程的改进、管理技能、领导力提升、决策思维能力、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等。在公司给予的平台上,通过训使中层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方针,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改善管理工作绩效、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为企业决策层培养接班人。
三、重要岗位员工的培训:
1.重要岗位员工包括技术人员、销售营销内勤、财务会计、出纳和部门主办等。
2.公司对这部分人员的培训重点针对员工岗位职责、专业技能、操作规程、业务流程等进行反复强化培训。在公司给予的平台上,通过训使这部门分重员工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提高基层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和新技术。
第四条 培训方式
1.在岗的“岗位平台”培训:自员工入职或升职,公司便给予员工一个培训的平台,在日常的工作中予以锻炼,不断指导,言传身教。(公司相关领导为此付出精力,甚至为此遭受业务损害,经济损失。)
2.派出培训:针对不同的岗位公司进行派出培训或委托培训。
3.请专业团队培训:有目的的、针对性的请专业团队进行在岗培训。
第五条 培训约定
一、根据岗位不同培训违约金额度不同:
1.高层管理人员在岗培训为10000元/年。
2.中层管理人员在岗培训为5000元/年。
3.重要岗位在岗培训为3000元/年。
二、参加公司组织派出或“请进”专业培训,均要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按协议约定违约金支付违约费用。
第六条 违约规定
1. 员工离职要向公司缴纳培训费用。原则上不允许高、中层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离职除外。
2. 按培训协议约定赔偿培训费用,同时对擅自离职的,还须按岗位培训约定金额赔偿。
第七条 其他
1.本办法为试行管理办法。
2.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