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管理体系管理评审的参加人员、频次、评审内容,以及评审报告的编写。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的环境管理评审。 2 相关文件 2.1 记录管理程序 2.2 内部审核程序
2.3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3 术语
3.1 环境管理评审:由最高管理者就环境方针和目标,对环境体系的持续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正式评价。 4 职责
4.1 管理评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者代表和各部门部长参加。
4.2 行政部负责环境管理评审前的准备、评审中的记录、评审后的报告及纠正措施的跟踪评价。 5 控制程序 5.1 评审时机
针对环境体系所有要素的管理评审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一般为每年的第四季度内进行,但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针对某一专题进行管理评审。 5.1.1 公司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
5.1.2 环境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已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方向和产品方向时; 5.1.3 市场需求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发生影响时; 5.1.4 公司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引起停产、顾客索赔时; 5.1.5 公司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时; 5.1.6 第三方评审前; 5.1.7 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 5.2 评审输入
5.2.1 环境管理评审
5.2.1.1 上次管理评审所制定的有关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5.2.1.2 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贯彻执行情况; 5.2.1.3 内审、外审的结果; 5.2.1.4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情况 5.2.1.5 相关方要求;
5.2.1.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 5.2.1.7 持续改进过程的状况。 5.3 评审输出
5.3.1 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 5.3.2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改进。 5.3.3 确定并提出所需的资源。 5.3.4 其他评审内容有关的改进。 5.4 资料提供
5.4.1 行政部负责提供上次管理评审所制定的有关环境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情况;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内审和外审情况;持续改进状态;相关方要求;法律法规和其他要去遵循情况。 5.5 评审方法
管理评审采用“会议”形式。 5.6 评价
5.6.1 每次管理评审,总经理主持会议,要对收集到的资料详细评审。
5.6.2 行政部根据评审结果,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分发各职能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6.3 行政部对管理评审后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反馈总经理,按规定进行考核。 5.7 管理评审报告的内容: a) 主持人、参加评审人员; b) 评审日期;
c) 评审内容;
d) 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e) 纠正和预防措施; f) 总经理批示。 5.8 资料的归档
环境管理评审记录和报告由行政部按《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6 记录 管理评审计划 管理评审记录 管理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