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关于***公司《交通费财务报销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所属公司、各部门:
为切实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降本增效,现根据公司各部门实际情况及财务报销规则,特制定此办法。
一、各部门严格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关于核定2015年度交通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中的费用额度内开支。
二、所有费用必须凭有效票据报销,允许报销的费用票据:
1、市内出租车发票
2、市内公共交通车票
3、汽油费发票
4、停车费发票
5、车辆维修、保养发票
6、非差旅费的过路过桥费
7、集团公司分摊的用车费每月凭集团用车费用分摊表
三、填报要求:
1、私家车用于公务的,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费用使用规则并建立用车台账详细登记用车时间、公里数、工作任务;
2、部门报销时需填写《部门交通费用报销单》;报销出租车费用需在车票后填写经手人、地点、事由;
3、集团公司分摊的用车费每季度凭集团用车费用分摊表
四、报销流程及审批限额:
1、部门费用一次报销500元以内(含500元)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交财务报销;
2、部门费用一次报销500元以上2000元以内(含2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交财务报销;
3、部门费用一次报销2000元以上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报请常务副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报销;20000元以上须总经理与财务部部长联签后报销;
4、每月用车费用分摊表经车辆管理部门统计人、负责人签字后由各承担费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再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5、公司管理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定额内由上级领导签字后交财务报销。
6、业务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定时汇总报销也可零星报销,公司管理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管理部门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报销,12月25日前进行集中结算,余额不可结转。
五、差旅费补助
1、私车出差交通补助按原带车出差不予补助交通费;
2、出差凭汽车、火车票等公共交通票据予以按标准补助,无相关票据一律视同带车出差不予补助交通费。
各部门须严格遵照本办法及部门规章报销,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把关,严禁巧立明目变相报销交通费,一经发现
将按《成本费用管理办法》规定对经办人员及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六、以上规定从2015年7月1日执行该办法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部门交通费用报销单》
部门交通费用报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