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变更工程造价是否参与下浮的问题
浅谈变更工程造价是否参与下浮的问题
摘要:工程变更及其价款的控制涉及工程管理和造价控制的关键。本文阐述了定额、预算、投标报价的简要内容和关系,以及工程变更的依据、内容、价款调整的方法及部分变更价款约定的建议等。
关键词:工程管理工程变更价款调整
一、投标报价差异的产生及其合理性分析
因各施工企业不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决定了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材料、人工数量等的不同,造成各施工企业对同一个项目的报价各异。同时,由于建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经验的承包商可能比业主更清楚工程量实际会发生的数量,当发现存在变更增减项目的可能性或有缺项、漏项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往往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这种方法在工程项目中运用得比较普遍,是一种投标策略,是承包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根据自己对工程变更方向的预判而采取的风险自负的报价手段。在没有触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单价分析不合理”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等严重背离市场价格或损害业主利益的情况下,适当采用不平衡报价法策略所编制的报价清单,甲乙双方一般都认为是基本合理并予以认同的。
基于以上认识,针对承包商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单项价格,除去人工、机械、材料等直接成本及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等间接费之外已包含有符合其预期期望值的利润,都被看作是合理的。
二、定额、预算与投标报价的关系
定额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是按生产产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其价值的。也就是说,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以平均的劳动强度、平均的技术熟练程度,在平均的技术装备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劳动消耗量。
预算是按照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后,借助一些可靠的参数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再在此基础上套用地方颁布的预算定额所产生的,所以反映的也是当地社会的平均水平和社会平均成本。
而投标报价是经过多家投标单位的竞争,由招标产生的中标单位根据自身的生产条件和水平,为获取符合其预期期望的利润,采用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内部管理及合理放弃部分盈利等方法所编制的具有社会竞争力的产物。不管是在施工技术水平上还是在价格水平上都应该是高于其他单位的,也就是说中标单位根据其企业定额制定的投标报价不仅反映了个别水平,同时也反映出了社会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