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计划与实施方1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市教育局有关精神,为积极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校原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学期实际情况,制定本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程;有利于引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长期、顺利地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有效发展;有利于改进传统的评价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和评定内容
坚持六项基本原则:1、坚持发展性原则。2、坚持全面性原则。
3、坚持多样性原则。4、坚持过程性原则。5、坚持实用性原则。6、坚持公开、公平的评价原则。
三、组织和领导
(1)成立由学校领导班子组成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校长任主任、书记任副主任,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为成员;为了加强此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专门成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小组”。 工作小组职
责为负责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指导建立班级评定小组,处理评定过程中的问题;接受社会各方面的咨询、监督;处理投诉和举报,对评定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级成立评定小组。学校各班要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6人)为成员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
四、计划与实施
(1)准备工作。一要强化宣传,创设氛围。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意义、方法、措施和内容等,通过板报、家长会、致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增进教师、学生与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评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二要抓好培训,确保质量。坚持不培训不参与的原则。学校要提前做好评价的培训工作,要通过培训班、专题会议、讲座、学习讨论等多种方法,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培训,掌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以及评价的纪律,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确保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三要建立制度,落实保障。首先是建立公示制度。通过适当途径向学生、家长、教师公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其次是建立诚信制度。参与学生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必须是由公正处事、诚信待人、素质较高的人员参加。再是建立监督制度。接受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及新闻媒体等的监督,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章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2)评价操作。测评工作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等相结合方式,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概括。在制订评价实施细则时,对于“A ”“B ” “C ”“D ”等级的认定,应尽可能多采用操作性强的办法;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的确定,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某一测试项目评定有重大分歧的,应由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提出,交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研究审核并提出意见,必要则需报市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裁定。
(3)结果确认。学生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知书”中,交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学生家长本人确认签字。
校本教研:课堂学习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暨小组合作学习》
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