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工作中青年检察人才培养情况分析
基层检察工作中青年检察人才培养情况分析
【关键词】基层检察工作;青年;检察人才;培养情况;分析
检察机关的人才储备是否充足,素质是否过硬,结构是否合理,作用发挥是否充分,不仅关系法律监督职能能否得以充分发挥,而且事关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检察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尤其是突出青年检察人才的储备培养,坚持以人为本,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确保我院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一、遵循顺应客观规律,制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培养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精力,需要一个培养过程。其工作特殊性、连续性和实效性决定人才培养工作需要有一个长远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我院始终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的连续性,以制定长远的规划和目标作为推进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力抓手,适时完善和调整人才培养规划的目标和任务,顺应人才成长规律,确保人才培养的连续性和系统性,确保人才培养举措的贯彻落实、有序推进。我院从2003年至2012年,先后制定了两个人才培养五年规划。面向全国招录了法学、计算机(软件工程)、会计、汉语言文学等专业人才47人,占全院干警的其中研究生15人,均已成为各部门的业务骨干,全院的中坚力量。
顺应人才成长规律,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是青年干警尽快成才的关键。我院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实行分类培养和个性化培养,给青年干警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努力培养知识型与实战型并重的青年人才。一是实行因人定岗,分类培养。对新进年轻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安排到刑检办案部门工作,让他们通过岗位锻炼,促进书本知识向实践能力的转化。二是实行全方位带教,一对一培养。对新进年轻人员实行“1+1”的全方位带教,领导亲自帮,业务骨干结对帮,大家相互帮,使青年干警在业务上尽快成熟,为成就事业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三是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学习。为调动青年干警的学习热情,鼓励他们参加学历培训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我院配套出台相应的奖励措施,参加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取得资格后报销学费,通过司法考试对符合任职条件的,按照程序及时任命助理检察员法律职务,近年来,先后有17名青年干警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5人取得在职研究生学位。四是加强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水平。结合岗位特点,我们采取“学”、“练”、“写”、“考”、“赛”等方式,提高青年干警的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办案能力、写作能力,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
二、探索定做科学培养模式,锻造优秀青年检察人才
我院根据青年干警的特点,不断探索适合青年检察干警培养的有力途径,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力求打造符合人才科学成长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