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辆 转 让 协 议(挂车)
01-10
车 辆 转 让 协 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多次洽谈,验证试车,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东风天龙半挂车(车号: , 大架号: )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双方商定车价为大写:肆拾壹万元整(¥:410000.00)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甲方车款伍万元(¥:50000.00),下剩叁拾陆万元(¥:360000.00)车款,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壹万元(¥:10000.00),于2014年1月20日之前将车款全部付清,如两个月之内不支付车款,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该车为二手车,在乙方验证车辆合格后,如果以后车辆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五、2012年1月20日之前该车所发生的一切交通违章事故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2012年1月20日以后该车发生的一切交通违章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以后车辆出现来路疑问等情况均由甲方负责,如发生车祸、碰撞与甲方无关(且不承担连带责任)。
六、乙方承担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后的所有责任,车辆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使用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任何责任和后果。车辆丢失和损坏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甲方必须保证本车辆与手续真实、有效、合法;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车在车款未付清完后,乙方不得将车辆转让或转借他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证明人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201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