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歌星Dylan只写过两本书
在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Bob Dylan的wikipedia页面,80%的篇幅被音乐相关内容占据,谈到写书,只有两句话。
这在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这是绝无仅有的。
作为听了十几年Dylan歌曲的老粉丝,作为终生学习布道师,自己的艺术家偶像得了诺奖,我这次一定好好把书读完来分享。
为什么能得文学奖
诺奖官方的说法
2016年10月13日,Dylan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爆了个大冷门,之前根本就没人会想到是 Dylan 。是的,是文学奖,诺贝尔又没有音乐类奖项!对此,官方的颁奖词是:
having created new poetic expressions within the great American song tradition
在伟大的美国音乐传统的基础上,创造了新形式的诗歌表达
作为作者:Dylan只有两本书
市面上为Dylan立传的书太多了。但是,作为作者,严格来说,Dylan只有两本作品。
他在1970年代出版了一本散文诗《Tarantula》,2004年出版了自传的第一卷《编年史:第一卷》(Chronicles: Volume One)。期间,他还出版过几本歌词汇编成为小书,6本艺术作品集。
来读读他目前唯一的厚书吧
考虑到散文诗《Tarantula》距今已经40多年,其他作品都是歌词汇编或艺术创作,2004年的第一卷自传是迪伦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最重要的一本作品。
这本书,我早在8年前就下载了。但是,8年前的我,浮躁不专注,叶公好龙,这本英文自传并没有读完第一章就放弃了。这一次,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8年后,我们再一起读一读Bob Dylan。这一次,一晚上我就读完了第一章。
我刻意培养了夜读的习惯。Kindle中每次只存放一本书,每天睡前至少读半小时。这一次,迪伦的这本自传已经成为我的Kindle中的那一本书。读完再换下一本。
从Dylan这个名字谈起吧
Bob Dylan并不是他最初的姓名。
这个自称Bob Dylan的人,原名叫罗伯特·艾伦·齐默曼(Robert Allen Zimmerman)。典型的犹太人姓氏。他也确实是是犹太人,爷爷奶奶从乌克兰移民美国。小罗伯特生于1941年,生在美国西部的明尼苏达。他在自己的自传第一部里面详细解释了自己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的家庭和姓氏来源。
为什么改名?
在2004年的一次访谈中,Bob Dylan对自己的改名解释得非常直接了当:
你生下来,给起了个错名字,得怪我父母。你懂得。我的意思是,这很正常。我自己的名字,取决于我想怎么叫自己。这是个自由国家嘛!
Dylan是谁?
我们都知道Bob Dylan之所以叫Dylan是因为他崇拜诗人Dylan Thomas。但其实真正读过Dylan Thomas的人估计非常非常之少。具体Dylan Thomas有多伟大,我觉得下次值得专门写文来谈谈(我在「外脑」里面搜了一下,找到了Dylan Thomas的诗歌精选集。我之前读过的几首作品也立刻跳出来)。这一次,我们只谈Thomas先生的粉丝Dylan先生(好拗口~~)。
做过十几份工作
在自传中,Dylan透露自己做过十几种工作(和GTD理论创始人David Allen一样神奇,David更夸张,35岁时做过35种工作),跨度非常之大。Dylan不但做过建筑工人(原来Dylan也曾是农民工),甚至给面包房当送货卡车司机。
崇拜的偶像是Woody Guthrie
作为我偶像的偶像,Woody Guthrie的关键词就是民歌先锋。Woody Guthrie在麦卡锡期间被迫害,一辈子的使命就是为美国老百姓歌唱呐喊。
谈到Guthrie,绕不开的一个作品就是围绕62年诺贝尔文学奖作品《愤怒的葡萄》( the grapes of wrath )主人公Tom Joad写的两首同名歌曲。耳熟能详的作品太多,而且从《This land is your land》这样的专辑名称一眼就能看出内容和立场!
唱的是民歌「folk song」
既然偶像是民歌先锋,他自己的风格也早就从大学期间的摇滚转移到民歌。用他的话说,「摇滚已经装不下了」。中国听众对民歌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山路十八弯》,美国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Bob Dylan在自传的第一章就对此吐槽。
即使在美国,在1960年代那种民歌的黄金时期,大家对民歌也不了解。Bob Dylan去音乐公司录制唱片。大型厂牌的音乐公司高管,典型的常春藤学校精英毕业生的风格,用书中原话是,「仿佛一辈子没有一点小恶习」,很臭屁很吊吊的样子,对民歌都是不了解也不在乎。于是发生了这样的对话:
你唱的是什么类型的歌?
民歌。
民歌是什么歌?
就是传下来的那种歌。
哈哈哈!Dylan不屑于解释民歌是什么。他甚至还编造了自己是扒货运火车一路从美国西路来纽约的这种玩笑。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Dylan根本不屑于和常春藤精英风格的商业人士解释对方根本不在乎的东西。
混艺术家村:善于观察,生财有道
作为美国西部小城青年,Dylan来到纽约来混格林威治艺术家村,就相当于中国陕西小县城的艺术青年来混北京通州宋庄的画家村。
虽然是到艺术家大本营来追求艺术成就,但是也是来大城市弹吉他吹口琴唱歌来讨生活啊。还好Dylan虽然改了名,犹太人敏锐的商业头脑并没有改掉。
他善于观察。发现有个艺术家街头弹吉他唱歌总比别人多,因为他每次都找个漂亮迷妹来帮他托着帽子。由于路人纷纷被美女吸引,这位艺术家的卖艺收入不是其他榆木脑袋艺术家能比的。有时候路人太热情,美女还得托着两个帽子来收钱。事实上,其他艺术家都被路人当做空气,所以只有挨饿的命。
犹太青年艺术家Dylan迅速复制了这一商业模式。他和自己认识的一位酒吧服务生达成了合作,用他自传里面的话说,
头戴一个可爱的小礼帽,眼影涂得黑黑重重的,穿个蕾丝小短衫,腰部以上看起来跟没穿一样!
效果卓著。
当然,作为能得诺贝尔文学家的歌手,Dylan有这样的头脑,但也仅仅是刚来大城市谋生活时偶尔使用这一招。对比之下,国内的同行们没有这样的头脑但是能有脸皮以众人尴尬的姿势捞钱,也是可以了!
Dylan成长方法论:刻意练习,输出导向
我在读Dylan自传时,除去简洁有力分割独特的迪伦式叙述之外,作为一个粉丝,我对一些小片段、小故事非常印象深刻。
第一章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
实际上,什么酒吧我都想去演出。我绝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对着镜子自弹自唱。我要为人们演唱,要一直练习。可以这么说,我在观众面前练习。我整个一生,就是不断练习,通过练习不断成为自己!
其实,这就是人人都知道、但是很少有人做到的真理之一。我们现在最不缺的就是输入,只有通过输出来拉动学习输入,才能避免低效,避免为了学习而学习。
所以,自传没读完,收获已然满满。这也是我第一次尝试写关于Dylan的东西。作为有着十几年粉龄的老粉丝,我一直没写东西就是愧对Dylan的输出方法论。
Dylan的每一次练习,都是公开的,他在一次次公开演出中刻意练习,从不惧怕差错,不追求完美主义,艺术风格的演进之剧烈只有毕加索能比(这也是要以后专门写文章来说)。
这是Dylan的输出方法论,每个终生学习者都应该学习践行!
- END -
作者:How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