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外医疗队员选拔条件
附件1
援外医疗队员选拔条件
一、 思想政治条件
医疗队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出国人员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援外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顾全大局,有团队精神,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医德高尚,忠于职守。
二、科别设置及业务要求 1.医疗队各科专业技术人员
临床科室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医疗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应具有本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上述人员应具有所从事专业的理论基础和临床经验,具备独立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内科:1人,能正确诊断和治疗内科常见病、疑难病(特别是心血管疾病)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熟悉B 超和心电图机。
外科:1人,能正确处理本专业的常见病、疑难病,掌握急腹症诊断和治疗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重点轮训骨科、脑外科急诊,了解胸外科和妇产科急诊。
骨科:1人,能正确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并且有断肢再植显微外科基础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重点轮训普外科、胸
脑外科急诊。
妇产科:2人,能正确诊断和治疗妇产科常见病、疑难病。能独立完成子宫切除、肠瘘修补、阴道膀胱修补等手术及难产处理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熟悉B 超。
儿科:1人,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能正确诊断和治疗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熟悉掌握肠、腰、腹腔穿刺术、颈部深静脉穿刺术,熟悉B 超。
针灸科:1人,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能运用中医理论正确诊断和使用针灸、中药、电针、穴位封闭、拔罐、按摩等方法治疗适应病症,掌握西医一般诊疗知识。 口腔科:1人,从事口腔专业五年以上临床经验,能独立完成口腔外科的常规手术及常见病治疗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轮训五官科。
麻醉科:1人,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五年以上麻醉经验,能熟练掌握各种手术的麻醉操作和抢救办法。
手术室护士:1人,护士以上技术职称,有五年以上手术室器械护士经验。
2.翻译:1人,接受过本专业系统学习,有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有一定教学经验。
3.厨师:1人,应持有三级及以上中餐厨师等级证书,有3年以上烹饪工作经验,红白两案兼能,烹调技术全面,会做糕点,掌握部分西餐做法, 讲究食品、厨具和个人卫生。
三、外语条件
援外医疗队医务人员应达到或相当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具备一般听说读写能力。符合条件的医疗队预备队员将脱产进行为期六个月的法语培训和外事纪律教育。
四、身体条件
援外医疗队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经过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厨师须持有健康证。
五、 年龄条件
援外医疗队队员原则上女不超过50 岁(1958年9月1
日以后出生),男不超过55岁(195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附件2
援外医疗队员国外津贴标准
第一条 援外医疗队员的国外生活待遇实行津贴补贴制度,其国内工
资仍由原单位发放(不得低于其原岗位收入水平)。援外医疗队员国内应享受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障等)由原单位负责。
第二条 援外医疗队员划分为管理技术人员系列和技术工人系列,享
受相应的国外津贴。
(一)管理技术人员系列按国内所担任的行政职务和技术职务级别划分及国外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 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正厅(司、局)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每人每月1960美元;
二级 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副厅(副司、副局)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国内技术职称为教授、主任医师、相当于教授的高级工程师和相当职称的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660美元;
三级 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正处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国内技术职称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相当于副教授
的高级工程师和相当职称的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420美元;
四级 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副处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国内技术职称为讲师、主治医师、工程师和相当职称的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200美元;
五级 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正科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国内技术职称为助教、医师、助理工程师和相当职称的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040美元;
六级 国内职务为中央、省级机关副科级或相当职级的人员,国内技术职称为助理医师、技术员和相当职称的其他人员,每人每月930美元;
七级 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30美元。
(二) 技术工人系列技术级别划分及国外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 国内为高级技师、特一级中餐厨师和其他相当于该技术等级的人员,每人每月700美元;
二级 国内为技师、特二级中餐厨师和其他相当于该技术等级的人员,每人每月640美元;
三级 国内为高级技术工人、特三级或一级中餐厨师和其他相当于该技术等级的人员,每人每月600美元;
四级 国内为中级技术工人、二级或三级中餐厨师和其他相当于该技术等级的人员, 每人每月540美元;
五级 国内为初级技术工人、三级以下(不含三级)中
餐厨师的人员和普通工人,每人每月500美元。
第三条 上述人员在国外担任医疗队(分)队长的,每人每月加发本人国外津贴的5﹪ 作为队长津贴。
第四条 援外医疗队员享受艰苦地区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美元;
第五条 援外医疗队员享受战乱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美元。
计发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日标准乘以实际天数计算,其中日标准按月标准除以30日计算。(驻外使馆停发战乱补贴时,援外队员战乱补贴也同时停发。)
第六条 援外医疗队员享受医疗岗位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美元。
第七条 援外医疗队员的部分医疗费已包含在国外津贴中,其执行援外任务期间发生的按规定属于公费医疗范围内的开支,不分级别,采用分段计算、分别承担的办法。
第八条 在国外期间,为预防和治疗援外医疗队员患艾滋病、疟疾、登革热、霍乱、伤寒、麻风病所发生的药品和防疫费用由卫生部报销。
附件3
援外医疗队员推荐表(可复印)
单位: 联系电话(单位) : 姓名 籍贯 健康状况
现任职务 年 月晋升
联系电话(宅) :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工资金额
性别民族政治面貌
何时毕业于何大专院
校何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技术职称
个
职称证书编号及复印件
人
简
历
何时受过 何种奖惩
有何特长
懂何种外语、熟练程度,参加过何种
培训及考核
姓名
配偶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情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单位)
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主要
社会
关系
主要 表现
单位 意见
单位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