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印章管理
印章管理规定
1 目的
1.1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颁发和使用的管理,使印章在诚信行公务活动中正常发挥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 试用范围
2.2适用于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对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公章、合同章用章申请的最终审批。
3.2 部门总监、经理、分公司总经理、管理处主任负责本单位的用章申请审核。
3.3 行政与公共关系部负责总公司公章及合同章的保管和使用及对各类用章保管及使用的监督。
3.4 资金运营与管理部负责财务章、发票专用章、领导人名章的保管和实施。
3.5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3.6 分公司负责分公司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应与总公司办理印章交接手续)。
3.7 管理处负责管理处章的保管和使用。
4 管理规定
4.1 公司使用的印章类型
4.1.1 分类:
(1)公章
(2)合同章
(3)财务章
(4)发票专用章
(5)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章
(6)领导人名章
4.1.2 公章是我公司的正式印章,具有法定的规格、确定的外形、尺寸和样式,是公司对外、对内沟通联系、发布文书时使用的合法标志物。
4.1.3 合同章包括公司合同章和分公司合同章。是签订各类合同、协议时使用的标准的、正式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4.1.4 财务章包括公司财务章和分公司财务章。是用于财务类账目、核算、报税、支票等使用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发票专用章包括公司发票专用章和分公司发票专用章,专用于发票开具使用。
4.1.5 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章字样为“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是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存在及其职权的象征物,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用于对内、对外沟通联系使用,仅代表本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职权,不能作为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职权的标志物。
4.1.6 领导人名章指具有法律效力的领导人名章即法定代表人名章。此章与私人章性质不同,属于公务专用章,是公司领导人身份的代表,具有行使职权的标志和权威的作用。
4.2 印章的刻制
4.2.1 印章的刻制与颁发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并由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由行政与公共关系部刻制、颁发。
4.2.2 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的刻制要求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局指定单位刻制,须在国家机关备案,即具有法律效力。
4.2.3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如需刻制印章,必须由本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至行政与公共关系部备案,由公司统一刻制颁发。
4.3 印章的颁发
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领取印章时,必须仔细检查印章字样是否准确无误,与行政与公共关系部签署《印章交接单》后(交接单需含有印章图样),方可使用。
4.4 印章的封存
4.4.1如由于公司组织机构变化等原因造成印章停止使用的,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应及时将印章缴回公司,由行政与公共关系部登记、封存,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不得自行销毁。
4.4.2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印章损坏、遗失的,印章保管部门须立即上报公司行政
与公共关系部,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登报声明此章作废,并至初始备案机关登记、补刻新章,由此造成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4.5 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4.5.1各类印章保管部门的负责人为印章的管理人员,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4.5.2 印章管理人员离职、调任时,由行政与公共关系部负责监督该枚印章的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署《印章交接单》。
4.5.2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管理、使用印章,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确使用,防止滥用和被盗用。
4.5.3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代用 (外出用章除外),若印章被盗用,所产生的不良后果或法律责任,由管理人员自负。
4.6印章审批登记手续
4.6.1 需加盖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合同章的合同、文件必须是经总经理、公司法律顾问、各部门总监、经理、分公司总经理、管理处主任审定的正式文本。经办人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办公申请”模块中填写《用章使用申请单》,由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确认,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盖章,经办人不得自行盖章。
4.6.2 需加盖部门、分公司、管理处章的一般性日常文件必须是经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审定的正式文本。经办人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办公申请”模块中填写《用章使用申请单》,由负责人批准,方可用印。
4.6.3 一切印章使用都要经过印章管理人员。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范围不能明确的,应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印章管理人员无权擅自处理。
4.6.4 如需外出使用公章、合同章,必须由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按要求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办公申请”模块中填写《外出用章申请单》,详细填写用章事由、使用时间等内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原则上由部门、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携带使用,如需其他员工外出携带使用,须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人书面授权后,方可使用。印章外出用毕必须按时归还。
4.7 印章管理人员用章规定
4.7.1 确切了解所保管印章的意义、作用、适用范围。
4.7.2 审核用章内容是否符合用章手续(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申请并批准使用)。
4.7.3 印章管理人员不允许不看内容盲目盖章。
4.7.4 盖章要端正、清晰。
4.7.5 正式章要在办公室内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办公场所。
(1) 需要携带印章外出使用时,必须按要求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申请并批准使用后履行外出用章程序。印章外出使用完毕归还时,印章管理人员应在“实际归还时间”一栏如实填写。
(2) 公司所有印章一律不得盖发空白信函、证明、合同等文本文件。
(3) 保持印章的清洁、完好。
4.7.6 所有用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用章程序,遵守本印章管理规定。对于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人员,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必要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7.7 印章带出必须办理“公司公章、合同章、领导人名章”交接单
4.7.8因工作需要,今由行政与公共关系部将 印章交接给 办理 业务工作。
印章图样:
交接人: 接收人:
交接时间: 接收时间:
行政与公共关系部负责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