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讲义-第三章
第三章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一、本章所含考点
二、本章核心考点
(一)工程参与各方质量责任
1.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实行招标,依法确定程序和方法,择优选定中标者。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对其自行选择的设计、施工单位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2)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对国家规定强制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3)建设单位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原审查机构审批后方可施工。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施工验收,未经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建设单位按合同的约定负责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1)施工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的施工任务,不许承揽超越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以外的任务,不得将承接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应当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
3.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许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不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 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开工令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项目同时具备: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②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③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④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施工人员资格符合要求,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开工令。
(2)施工单位应自检
当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并附有相应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验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对相关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反之,则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处理。
(3)分部工程验收
当分部工程施工完成,且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分部工程报验表,并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4)预验收
施工单位已完成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所有工程量,并完成自检工作,工程验收资料已整理完毕,应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预验收意见。
2.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①图纸会审
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会议,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②工程设计交底
建设单位应组织并主持召开工程设计技术交底会。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研究协商,确定图纸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由设计单位整理,与会各方会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予以签认。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3)施工方案的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并应对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予以签认。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要求是:①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
(4)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1)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认。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文件;③类似工程业绩;④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查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复核意见: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复核,包括:①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②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3)施工试验室的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包括施工单位自有试验室或委托的实验室)。试验室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①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②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③试验室管理制度;④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4)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
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巡视与旁站
(2)见证取样与平行检验
见证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见证取样则是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3)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的签发
①监理通知单
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监理通知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施工单位应按监理通知单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监理通知回复单,回复单应针对整改的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阐述整改采取的措施、整改经过和结果等。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②工程暂停令
监理人员发现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重大隐患或已发生质量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停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③工程复工令
因建设单位原因或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复工。
(三)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
1. 质量缺陷处理程序
(1)发生工程质量缺陷后,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责成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缺陷调查,分析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3)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并签署意见。
(4)施工单位按审查合格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5)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质量缺陷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
(6)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暂停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
(2)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对于由质量事故调查组处理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加固处理等的重大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必要时,应要求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以确保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必要时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处理结果进行签订。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3. 工程保修(加)
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 检验批质量检验方法
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
错判概率α,是指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批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
漏判概率β, 是指不合格批被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
在抽样检验中,两类风险一般控制范围是:
(1)主控项目: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
(五)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方法
1. 钢筋、钢丝及钢绞线、水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地基土的质量检验及要求
(1)换填垫层法的质量检验:垫层的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每夯压完一层,应检验该层的平均压实系数。当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填上层。
(2)填土工程的质量要求: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
(六)排列图、因果分析图、直方图和控制图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应用
1. 排列图
2. 因果分析图
3. 直方图
三、典型习题
[习题一]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在合同约定的工程开工日前,建设单位收到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后即予处理。建设单位考虑到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且甲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和施工人员已经进场,便审核签认了工程开工报审表并通知了项目监理机构。
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甲施工单位的资金出现困难,无法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乙施工单位工程款。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支付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受理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付款凭证。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发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某部位存在质量隐患,专业监理工程师随即向甲施工单位签发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建设单位已直接向乙施工单位付款,因而本单位对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承担责任。
事件4:甲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建设单位于2012年9月20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各单位分别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于2013年3月办理了工程竣工备案。因使用需要,建设单位于2012年10月初要求乙施工单位按其示意图在已验收合格的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并于2012年10月底正式将该工程投入使用。2014年2月该工程给水排水管道大量漏水,经监理单位组织检查,确认是因开车库门洞施工时破坏了承重结构所致。建设单位认为工程还在保修期,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罚。
【问题】
1. 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事件1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建设单位接受并签发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1分) 理由:工程开工报审表应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1分)
2. 指出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项目监理机构受理乙施工单位的支付申请,并签发付款凭证。(1分)
理由: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1分)
3. 在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1分)
理由: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影响了工程质量,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1分)
4.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工程竣工未按时限备案。(1分)
理由: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合格后15d 内备案。(1分)
(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在承重墙上按示意图开车库门洞。(1分)
理由:在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1分)
(3)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1分)
理由:不属于保修范围,因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开车库门洞造成的已验收合格管道破坏,应由乙施工单位修理。(1分)
5.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指出事件4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说明理由。
(1)对建设单位应予处罚。(1分)
理由:未按时备案,擅自在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1分)
(2)对监理单位不应处罚。(1分)
理由:工程验收合格。(1分)
(3)对甲施工单位不应处罚。(1分)
理由:工程已验收完成,分包合同已解除。(1分)
(4)对乙施工单位应予处罚。(1分)
理由:对涉及承重墙的改造,无设计图纸施工。(1分)
[习题二]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14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开标原因导致招标失败。
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 指出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给予补偿?说明理由。
2. 上述质量事故发生后,在事故调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哪些工作?
3. 上述质量事故的调查组应由谁组织?监理单位是否可以参加调查组?说明理由。
4. 上述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由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哪些工作?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谁提出?
5. 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是否具有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说明理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依法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案】
1. (1)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质要求。(0.5分)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于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1分)
2)不妥之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0.5分)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1分)
3)不妥之处:由招标办主持举行开标会。(0.5分)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召开。(1分)
4)不妥之处:乙承包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0.5分)
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1分)
(2)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不予补偿。(1分)
理由:招标公告在合同法律制度中属于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他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因此,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1分)
2. 在事故调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做如下工作。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进行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0.5分)
(2)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0.5分)
(3)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在24h 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0.5分)
3. (1)质量事故调查组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0.5分)
理由:此事故属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不满1000万元)。(1分)
(2)监理单位可以参加调查组。(0.5分)
理由:事故的发生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的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本案例中的事故是由于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造成的,监理方无责任。(1分)
4. (1)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加固处理等的重大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必要时,应要求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以确保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1分)
(2)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如下工作。
1)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审核签认;(0.5分)
2)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0.5分)
3)对技术处理结果组织检查、验收、签认;(0.5分)
4)要求事故单位编写事故处理报告;(0.5分)
5)签发工程复工令。(0.5分)
(3)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甲承包单位提出。(1分)
5. (1)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0.5分)
理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与通用条款中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过程中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两大部分。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分)
(2)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予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0.5分)
理由:仲裁与诉讼均是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一。只有在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同时,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原则,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分)
[习题三]
某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甲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桩基工程开始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甲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为此,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暂停桩基施工,甲施工单位将乙施工单位的相关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经审查,乙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要求可进行桩基施工。
事件2:桩基施工过程中出现断桩事故,经调查分析,此次断桩事故是因为乙单位抢进度,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引起。对此,原设计单位提供的事故处理方案为:断桩清除,原位重新施工。乙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 事件3: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批准后实施。
事件4: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发文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邀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验收并直接办理移交事宜,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质量进行检查,甲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发文后将文件转发给乙施工单位。
事件5:项目监理机构在检查甲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甲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按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了工程档案的验收及移交。在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断桩处理的相关资料,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断桩清除后原位重新施工,不需列入这部分资料。
【问题】
1. 事件1中,按照《2013监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的程序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2. 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事件2的断桩事故?
3. 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 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5. 分别说明事件5中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有何不妥?对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工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
【答案】
1. (1)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2)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暂停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
(2)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对于由质量事故调查组处理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加固处理等的重大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必要时,应要求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以确保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必要时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处理结果进行签订。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3. (1)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实施细则做法正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这一职责。
(2)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的做法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 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移交的做法不妥。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向城市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档案移交。
5. (1)甲施工单位应汇总乙施工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或:乙施工单位不能自行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乙施工单位应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列入工程档案。
(2)与建设单位沟通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向甲施工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尽快整改。
[习题四]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构受力钢筋电焊接头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见表3-1),随即向施工单位签发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施工单位提出,是否整改应视常规批量抽检结果而定。在监理员见证下,施工单位选择有质量问题的钢筋电焊接头作为送检样品,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封样后,由监理员送往预先确定的试验室,经检测,结果合格。于是,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单位不再对该批电焊接头进行整改。在随后的月度工程款支付申请时,施工单位将该检测费用列入工程进度款中要求一并支付。
表3-1 钢筋电焊接头质量问题统计表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时,发现下部结构有一个检验批内的混凝土试块强度不合格,经法定检测单位对相应部位实体进行测定,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经设计单位验算,实体强度不能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事件3:对于事件2,相关单位提出了加固处理方案并得到参建各方的确认。施工单位为赶工期,采用了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批的下部结构加固、上部结构同时施工的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后及时签发了《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未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造成上部结构倒塌,导致现场施工人员1死2伤的安全事故。
【问题】
1. 根据表3-1,采用排列图法列表计算质量问题累计频率,并分别指出哪些是主要质量问题、次要质量问
题和一般质量问题。
2. 指出事件1中施工单位的提法及施工单位与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或说明理由。
3.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事件2的处理程序。
4. 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分析事件3中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答案】
1. (共5分)
(1)累计频率:【注:以排列图表示,累计频率正确的,可得相应分值】
(2)主要质量【问题】咬边(0.5分)和夹渣(0.5分);
次要质量【问题】气孔(0.5分);
一般质量【问题】焊瘤(0.5分)和裂纹(0.5分)。
2. (共6分)
(1)施工单位认为是否整改应视钢筋电焊接头常规批量抽检结果而定不妥(0.5分),质量问题均应进行整改(0.5分);
(2)施工单位选择有质量问题的钢筋电焊接头为送检样品不妥(0.5分),应随机抽样(0.5分);
(3)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对送检样品封样不妥(0.5分),应由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员对送检样品封样(0.5分)
(4)由监理员送往试验室不妥(0.5分),应由施工单位送往试验室(0.5分);
(5)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单位不再对该批电焊接头进行整改不妥(0.5分),应要求施工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0.5分);
(6)施工单位将电焊接头检测费用列入工程进度款中要求一并支付不妥(0.5分)属常规检测,不应另行计费(0.5分)。
3. (共6分)
(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1.0分),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0.5分)及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0.5分);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0.5分)和验收(0.5分);
(3)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1.0分);
(4)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0.5分)及本监理单位(0.5分)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0.5分),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0.5分)。
4. (共3分)
监理单位有责任(0.5分),没有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0.5分);
施工单位有责任(0.5分),未报审施工方案(0.5分),且未按指令停止施工(0.5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0.5分)。
[习题五]
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完成“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审批了施工单位编制完施工组织设计后,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
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问题】
1.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说明还应具备哪些条件总监可以签署开工报审表?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 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存在的问题?
3. 对事件3中的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
4. 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 事件5中,单机无负荷试车由谁组织?其费用是否包含在合同价中?因试车验收未通过所增加的各项费用由谁承担?
【答案】
1. (1)具备下列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0.5分)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0.5分)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0.5分)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0.5分)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0.5分)
(2)事件2中:
1)建设单位认为需经其认可分包单位资质不妥(0.5分);
理由:分包单位的资质应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签认(1分)。
2)提出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的要求不妥(0.5分);
理由:违反施工合同约定(1分)。
2. 处理如下:
(1)下达《工程暂停令》(1分);
(2)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1分);
(3)如果分包单位资质合格,签发工程复工令(1分);
(4)如果分包单位资质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分包单位(1分)。
3. 处理如下:
(1)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分);
(2)责成施工单位进行质量问题调查(1分);
(3)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1分),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1分);
(4)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1分);
(5)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1分);
(6)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1分),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1分)。
4. (1)由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就存放施工现场不妥(0.5分);
理由: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派人与其共同清点移交(0.5分)。
(2)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设备部分部件损坏的责任不妥(0.5分);
理由:建设单位未通知施工单位清点,施工单位不负责设备的保管,设备丢失损坏由建设单位负责(0.5分)。
5. 由施工单位组织(0.5分);已包含在合同价中(0.5分);由建设单位承担(0.5分)。
[习题六]
某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与甲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依据合同,甲施工单位通过招标将钢结构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排技术员兼施工现场安全员,并安排其负责编制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对该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算后,即组织现场施工,并将施工方案及验算结果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事件2:乙施工单位采购的特殊规格钢板,因供应商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乙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检验,检验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为不影响工程进度,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甲施工单位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复检,复检结果合格后,同意该批钢板进场使用。
事件3:为满足钢结构吊装施工的需要,甲施工单位向设备租赁公司租用了一台大型起重塔吊,委托一家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塔吊安装,安装完成后,由甲、乙施工单位对该塔吊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
事件4:钢结构工程施工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乙施工单位使用的高强螺栓未经报验,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甲施工单位得知后也要求乙施工单位立刻停止整改。乙施工单位为赶工期,边施工边报验,项目监理机构及时报告了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发出的当天,发生了因高强螺栓不符合质量标准导致的钢梁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6万元。
【问题】
1. 指出事件l 中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 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 指出事件3中塔吊验收中的不妥之处。
4. 指出事件4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 事件4中的质量事故,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各承担什么责任?说明理由。监理单位是否有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
1. (1)不妥之处:安排技术员兼施工现场安全员。
正确做法: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不妥之处:对该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算后即组织现场施工。
正确做法:安全验算合格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安排现场施工。
2. 不妥。
理由: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原材料不得进场使用。
3. 只有甲、乙施工单位参加了验收,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未参加验收。
4. 不妥之处:向乙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
理由:《工程暂停令》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施工单位签发。
5. (1)甲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甲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
乙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因质量事故是由于乙施工单位不服从甲施工单位管理造成的。
(2)监理单位没有责任。项目监理机构已履行了监理职责(或:项目监理机构已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习题七]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施工阶段监理。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建设单位负责空调设备和部分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桩基施工和设备安装两家分包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桩基施工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桩基施工单位与原申报批准的桩基施工分包单位不一致。经调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进度,擅自增加了一家桩基施工分包单位。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现浇结构验收时,发现施工现场混凝土试块的强度不合格,拒绝签认。施工单位认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建设单位认为,商品混凝土质量证明资料表明混凝土质量没有问题。经法定检测机构对现浇结构的实体进行检验,结果为商品混凝土质量不合格。 事件3:空调设备安装前,监理人员发现建设单位与空调设备供货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包括该设备的安装工作。经了解,由于建设单位认为供货单位具备设备安装资质且能提供更好的服务,所以在直接征得设备安装分包单位书面同意后,与设备供货单位订了供货和安装合同。
事件4:在给水管道验收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部分管道渗漏。经查,是由于设备安装单位使用的密封材料存在质量缺陷所致。
【问题】
1. 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事件1的处理程序。
2. 针对事件2中现浇结构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说明理由。
3. 事件3中,分别指出建设单位和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写出正确做法。
4. 写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件4中质量缺陷的处理程序。
【答案】
1. (共5分)
(1)下达《工程暂停令》(1.0分),并向建设单位报告(0.5分);
(2)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或质量鉴定(0.5分);
(3)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新增加的桩基础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0.5分),并进行审核(0.5分);
(4)若审核通过,下达《工程复工令》(0.5分),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现场桩基施工分包单位继续施工(0.5分);
(5)若审核不通过,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0.5分)。要求新增加的桩基础施工分包单位立即退场(0.5分)。
2. (共6分)
(1)建设单位承担责任(1.0分),因为未提供合格的商品混凝土(1.0分);
(2)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1.0分),因为拒绝签认(1.0分);
(3)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承担责任(1.0分),因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与证明材料不符(1.0分)。
3. (共6分)
(1)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与设备供货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包括安装工作(0.5分)。
理由:建设单位违约,未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将设备安装发包给供货单位(1.0分)。
正确做法:建设单位应通过项目监理机构(0.5分)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0.5分),若同意,变更合同(0.5分);若不同意,仍应按原合同执行(0.5分)。
(2)不妥之处:分包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变更合同(0.5分)。
理由:设备安装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无合同关系(1.0分)。
正确做法:变更合同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洽商(1.0分)。
4. (共3分)
(1)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设备安装单位整改(1.0分);
(2)检查和督促整改过程(1.0分);
(3)验收整改结果,合格后予以签认(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