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党校考场须知
华东政法大学党校考场须知
第一条 为加强党校考风建设,严肃考场纪律,特制定本须知。
第二条 考生必须认清自己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特殊身份,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于律己,无愧于“入党积极分子”这一光荣称号。
第三条 考试开考前应注意的事项:
(一)考生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如无特殊情况,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缺考”处理。
(二)考生进入考场应保持衣冠整洁。
(三)考生应凭有关证件进入考场,并在考试时将证件置于桌面备查。如证件遗失,应持所在学院出具的书面证明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必须在签到表上签到,否则以“缺考”处理。
(五)除开卷考试外,考生课桌及座位上的任何书籍、笔记等物品应于考试前全部拿走。严禁考生自带纸张。开卷考试不得携带历届试卷,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六)考生除携带与考试有关的必要文具外,手机或其它有违考试纪律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第四条 考试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考试开始后,考生独立完成试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二)如遇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须举手得到许可后向监考工作人员询问。
(三)考生应当听从监考工作人员的考场指令。监考工作人员有权根据突发情况作出停止考试,责令退场等指令。
第五条 考试结束后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1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二)考生若在考试进行1小时后提前交卷,应在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及周边逗留、喧哗;
(三)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在座位上等待监考工作人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准离开考场。考生不得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按“缺考”处理;情节严重的,按违纪处理。
第六条 本须知由校党校负责解释。
华东政法大学党校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