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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缓解我国当前资源瓶颈制约的有效途径。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参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时再次强调指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能源资源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指明了方向。对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同时,要结合浙江省的具体情况,明确思路举措,把降低能耗和节约资源作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把建设节约型社会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突出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结构调整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根本。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是最大的节约,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在生产领域,要建立以节地、节水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农业生产体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调整投资结构,优化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比例和投入方式,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的发展,坚决淘汰严重耗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能力,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在消费领域,要大力倡导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使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文明的节约型消费模式。在城乡建设领域,要充分考虑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淡水、能源等资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建设节约型的住宅建筑和交通运输体系。
二、科技创新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关键。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努力突破技术瓶颈,大力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构建节约资源的技术支撑体系。在节约方面的技术创新,既要大力推广已有的技术,使之真正发挥效用;又要注重对引进技术的系统集成和综合创新。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才在技术创新中的关键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尽快使经济发展真正走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
三、保护环境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前提。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源泉。我们不但要推进经济发展,也要保护生态环境。要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作为重要的资源来看待。要加强大气、土地、水资源保护与环境整治,加强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四、深化改革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动力。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注重运用价格、财税、金融手段促进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有针对性地消除导致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性根源。逐步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水价、电价和油气价格改革。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的政策措施,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措施,继续实行限制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节约资源转化为发展的动力,使节约者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和机会,使浪费者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
五、加强监管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障。目前,我们在资源开采、储运、生产、消费等各个环
节还存在着大量损失浪费的现象,重要的原因是管理松懈,监督不力。要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资源节约使用、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科学管理和严格管理,坚决改变各种浪费资源的现象。制定更加严格的节约的标准,建立强制淘汰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新上建设项目的资源评价体系。还要进一步加大资源保护和节约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政府表率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政府机构在节约上存在着巨大潜力,通过管理体制改革完全可以实现大幅度的节约。为此,各部门要自觉做资源节约的表率,带头做好节约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公务员都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抓好政府建筑物和办公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公务车节能,推行政府机构节能采购,还要抓紧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将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
谈社会养老的政府责任
近年来,我国老年人的经济供养与社会保障已得到较大改善,但老龄事业总体上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庞大的老年群体在入住养老机构和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呈增长态势;另一方面,养老服务市场产生了多样化的细分要求,当前人口迅速老龄化,与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亦不相适应,矛盾日渐突出。
面对这些困难,我国政府在老年人口基数增大、人口老龄化加快而且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政府在养老问题上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社会养老问题永远是政府的责任。因此,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社会养老问题。
一、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自身责任。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社会化养老服务正在承担起越来越多的养老任务。但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绝不意味着减少政府的责任。推动包括养老在内的各项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是政府的应尽职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政府的责任非但不能减轻,而且应当进一步强化,这是衡量政府是否履行职责,社会是否文明和谐的重要尺度。
二、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政府必须加大对养老事业的资金投入将养老投入纳入法制轨道,明确其在财政预算中所占的比例,并形成长效增长机制。要将对养老机构的支持计划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考虑对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部门的相应补偿,以提高其落实优惠政策的积极性。
三、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首先,要通过立法规定社会各方面的法律责任和法定职责,使养老事业有法可依,以确保政策的权威性、实施的保障性、落实的有效性。其次,要制定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优惠范围和幅度,并注重政策的可操作性。例如,福利机构兴建养老设施前期投入很大,政府可以进一步在贷款和还贷政策上出台优惠政策。
四、要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动、鼓励和资助企业、个人、外资、社团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逐步构建起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长期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法律援助、金融理财以及家政、购物、餐饮、维修等多方面服务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
五、要努力打造养老服务品牌。政府要以战略性眼光看待养老事业,将其作为一项产业来办,走出一条良性循环的产业化发展道路。要积极引入多元化的资金和上规模的品牌,建设高品质的养老机构,进而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实现老有所乐。
申论范文: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或者暂时退出劳动岗位,带来本人及其家庭经济和生活的困难,需要国家提供生活保障。社会成员在年老、体弱、疾病、伤残、遭遇灾害等情况下,也需要国家提供物质帮助或者给予救济,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近年来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就业形式日益多元化等严峻挑战。为了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今后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社会保障最初只覆盖工业工人,随后依次逐渐扩展到商业和第三产业的劳动者、公务人员和农业工人、个体劳动者和小业主,甚至工薪劳动者的配偶。扩大社会保障范围,使之逐步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也是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必然要求。
合理确定支付水平,使社会保障水平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根据我国人口众多、年龄结构老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低、未来社会保障负担沉重的现实情况,再考虑到国家层面上的社会保障资源严重不足,经济不景气时社会保障支出反而会急剧增长,因此,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时候,支付起点应相对低一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受益者从整体上只能享受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广覆盖应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长期政策选择。
针对国民保障需求的多元化,建立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模式。我国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注重结合自己的国情与国力,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模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国家建立的基本保障制度只能起到基础性作用,解决国民在遇到收入风险时的基本生活问题,尚无法满足人们多元化的需求。这样,补充保险或政府鼓励的基本保障以外的其他保障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模式由多功能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包括国家强制的最低水平的社会保险、由缴费决定或自愿购买的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构成。
要扩大筹资渠道,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多元化。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往主要采用现收现付制。这种模式既不公平,也不能筹集到足够的基金以备未来之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均寿命延长,老龄化社会到来,人们对生活质量和健康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要求社会保障既能体现自己养活自己的原则,又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以备将来使用。这就要求实行多样化的筹资模式,即实行以部分积累制为主体,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并存,个人账户制、捐赠、发行彩票和可降低管理成本的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相结合的多种来源渠道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
加强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形成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的社会保障运行管理体制。依法办事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运行、管理只有以法律为依据,才能公平、高效、健康地发展。
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的稳定器、安全阀,事关广大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完善社会福利,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申论范文:就业是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获得收入、维持生计和进一步改善物质精神生活的基本途径。解决群众的就业再就业,就是解决民生的根本问题。
这几年人们普遍感到找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即使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或者海外留学归来,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也并非易事。究其原因,是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三碰头”,使本来就存在的就业困难更加突出。加之企业改制减少用工、采用高新技术等原因,对劳动力的需求呈下降趋势,而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化,农民进城的门槛不断降低,进城农民工日益增多,从而给城镇就业进一步增加了压力。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都要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另外还有1400万下岗人员。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劳动力供过于求在1000万人左右,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正因为有困难,才需要我们来解决;无论如何困难,总能找到解决办法。比如,在贷款和税收政策上,可考虑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第三产业包括社区服务业的扶持力度,这些领域的繁荣发展可以提供数量很大的就业机会;可考虑对录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和一定使用期限的企业,由政府给予就业补助,以鼓励企业录用下岗失业人员;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农民工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以解决部分劳动力因缺乏技术而无法就业的问题;针对大学生、研究生就业难,教育部门和各院校应重视岗位需求的调查,根据社会需求调整招生规模和专业比例,同时政府可提供青年志愿者岗位,实行鼓励大学毕业生支边支农下基层的政策;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要注重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为科技人才提供就业岗位。政府还有一个当务之急,就是对“零就业家庭”给予就业援助,尽快做到让目前每一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能有一个人实现稳定就业。
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给钱给物,不如给一个创业环境、创业条件。这就要求政府把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环境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努力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激发更多的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从就业者来说,也应当从实际出发,转变就业观念,降低就业期望值。不能眼睛只盯着机关、外企、高收入单位和轻闲的工作,自主创业、弹性就业、到农村和基层工作,都是可以考虑的选择。以后如遇到合适的机会,依然可以进行调动、竞聘和再就业,以取得更理想的工作岗位。
“民以食为天”,而食的获取靠就业。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用再大的心思、花再大的心血、下再大的功夫,都是应该的。当然,促进再就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而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共同推进。相信只要各方面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我们就能够把失业数量减少到最低限度,让广大群众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申论范文:完善房屋拆迁制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我国政府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拆迁人申请,物价、国土、建设三部门联合下文的方式,代替房屋拆迁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单方确定补偿标准,从而导致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在主观上加重了被拆迁人购房的经济负担。近几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商品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不断攀升,而各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多年停滞不动,给被拆迁人造成巨大的利益损失。并且,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补偿规定,拆迁补偿只补偿被拆迁人的地上建筑物,而其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被拆迁人因土地使用权的丧失而导致的损失,仅以房屋补偿名义是难以完全涵盖的。
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屋拆迁中以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为由,非法介入商业性目的强制拆迁。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公共利益”内涵没有具体明确规定,导致在实际拆迁工作中,作为政府的一项强制性拆迁行政权力的使用被扩大化了。一些地方政府给一些商业开发项目和政绩工程挂上“公共利益”的幌子,借助政府的公共权力,侵害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权。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
要对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通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在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补偿外,还应补偿被拆迁人因丧失土地使用权而遭受的损失。
拆迁补偿标准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土地本身的价值和预期收益,按照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评估,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切实保证拆迁补偿价格同房地产市场接轨。真正做到按照市场规律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及时调整、修正拆迁补偿价格指数,确保不低于同期商品房价格上涨的指数。
(2)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
要对“公共利益”的概念作出具体明确的界定,将政府强制执行程序严格限制在“公共利益”的范围。与此同时,政府必须退出商业性用地的房屋拆迁,并在房屋拆迁过程的监管、听证、裁决等
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要严格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实行不同的房屋拆迁规定。前者是着重强调程序正当化,体现为适当补偿,后者则用市场价值规律调节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利益关系,实行充分补偿。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将出于商业目的的拆迁完全交给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在被拆迁人自愿的条件下确定是否同意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由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协商解决。
要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规范政府行为出发,完善房屋拆迁秩序。一是要通过公告、听证、协商等方式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获得房屋拆迁的确认;二是设立“公共利益的需要”的认定程序;三是建立商业性拆迁的相关程序、实施原则和具体办法。
(3)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被拆迁人基本居住需要。
一是建立商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二手房为一体的完善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从而拓宽被拆迁人住房选择空间,保证被拆迁人“买得到,买得起,有房住”。
二是建立政府住宅基金,扩大廉租房屋和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对被拆迁人购房提供优惠政策,在相关税费上予以减免,保障低收入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条件和基本生活来源。
三是要不断完善拆迁安置办法,控制拆迁还原房的价格,建立对拆迁安置工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制度。
由于政府在拆迁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限制政府的权利,并且增加各部门的监督职能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让社会各界都来监督,并且把相关的法律落到实处,这样才可以使拆迁的悲剧减少,保障人民和国家的利益不受损害。
申论范文:构筑“民以食为天”的安全防线
“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国家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猪肉中查出“瘦肉精”、咸鸭蛋中冒出苏丹红、奶粉中检验出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事件,让消费者实在是放心不下,对食品的安全产生了信任危机。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们的生死存亡、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才能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的稳定发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筑“民以食为天”的安全防线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建立部门协作执法监管机制。透过以往的食品安全事件可以发现,尽管问题直接表现在食品生产领域,但实质是一些地方政府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如果监管部门能尽职尽责地监督食品生产者严格按法律规范办事,不法分子就不敢像近年来一系列严重食品安全事件中那样,为了利润而肆意损害人民生命健康。这也正是当前群众意见最大的一个问题。构筑“民以食为天”的安全防线,最重要的是加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等制度,优化执法资源,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同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动态跟踪监管的同时,严格落实大宗食品质量证书备案制度,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实现农村食品市场无缝隙监管。
其次,建立经营者自律机制。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台账和食品经营户分类台账,按照分类实行远、中、近距离监管。明确和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合格、问题食品下架、查验进货发票、建立购销台账、提供销售发票”等责任,强化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构筑起经营者自律防线。
最后,建立消费者维权机制。延伸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机制,在广泛建立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站(点)的同时,推行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形成便捷高效、运行通畅的投诉举报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构建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体系,提高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只要食品卫生部门及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认识,就一定能保证人们的食品安全,保证社会的稳定,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出一份力。
申论范文:生产安全问题
如此安全帽岂能承受生命之重?
据中央电视台6月17日《每周质量报告》报道: 今年4月,浙江一名建筑工人戴着安全帽,却被楼顶掉落的钢筋砸中头部身亡。这顶被完全穿透的安全帽轻轻一砸就破裂,用手一拉就能撕开一道口子。经调查,这是一顶劣质安全帽,是用垃圾废料制造出来的。
这起事故虽然只是一种意外,但假如,他所戴的安全帽安全的话,也许能保住一条性命。这则消息让人深思:如此安全帽岂能承受得了保护生命之重任?
素有建筑工人性命安全的“护身符”之称的安全帽,其防护作用在于:当人们受到坠落物、硬质物体的冲击或挤压时,减少冲击力,消除或减轻其对人体头部的伤害。安全帽作为一种劳动保护用品,是工矿企业和建筑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需品。
我们在一些建设工地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标语,“安全第一,请戴安全帽进入工地!”。人们只是注意是否戴了安全帽,而一般不会注意所戴的安全帽是否合格。《每周质量报告》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安全帽的质量必须引起重视!
我国对安全帽的生产实行的是许可证管理。1990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安全帽国家标准》规定,在每顶进入市场的安全帽上,应明确标注四项永久性标志: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和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2005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尽管有明确规定,但还是没有挡住这些劣质安全帽进入市场,进入厂矿和工地。原因就在于,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帽与“地下工厂”生产的安全帽价格悬殊很大,利欲熏天的老板为了最大限度地赚取利润,当然只会选择那些价低质次的安全帽。
可怜我们的工人兄弟,指望这些劣质的安全帽来保安全,结果是悲惨的。或许不戴这种安全帽,在工作中也许工人会更加小心。从这个角度而言,这种劣质的安全帽,戴比不戴更不安全。
我们在谴责这些老板利欲熏心时,更关心如何监管安全帽的质量问题。按我国《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正在实施生产假冒产品的场所、作坊,依法进行查处。即:当假冒产品还没有进入市场流通流域时,他们有权依法进行查处。进入市场流通流域后,由工商部门进行检查。进入厂矿和工地,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督察。
其实,在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在把守,关键是要各负其责。同时,对于那些一味贪图便宜而忽视安全的老板,一旦出了事故,就要重罚,加大违规成本,要让这些人明白,贪小便宜的结果是得不偿失。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各工种需要佩戴安全帽上岗的人员总数已达8000万人以上。安全帽作为一种消耗品,每年的使用量至少在5000万只以上。这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其安全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要非等到群死群伤才引起注意,才来组织突击检查。
申论范文: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背景:
农村基础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当前农村基础教育仍然还很薄弱,在相当一些地区的农村里九年制义务教育还没有普及,青壮年文盲仍然存在,青少年失学现象仍很严重,这种情况与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有很大关系,要改善农村教师的待遇,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加快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从而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
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10月15日所作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把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面。
“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不统一,农村比城市低。按照现行教师编制标准,农村初中、小学的教师每人负担学生数分别为18人、23人,城市初中、小学为13.5人、19人。而农村地广人稀,学校规模偏小,有些偏僻地区还大量存在着分散的教学点,据统计,全国目前约有10万个教学点。
二、边远、贫困地区、山区教师依然紧缺。有些地方则是由于财政困难或财政供养人员超编,即使有编制也不聘用公办教师,而是低薪聘请代课教师,很多地方代课教师的工资不到公办教师工资的1/3。据教育部统计,全国农村尚有36万名代课教师。
三、农村教师的年龄、学科结构不合理,在职培训机制尚需完善。教师年龄偏大的问题,在有的地方比较突出,一些农村学校的教师队伍正面临着年龄断层。在学科结构方面,农村学校的外语、音体美教师严重不足,一些课程无法开设。还有相当一批教师,长期缺乏培训,知识老化,难以承担起实施素质教育的重任。
“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组织城市中小学教师定期到农村任教。要严格控制城镇中小学教师的编制,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中的比例,积极促进城镇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定期地选派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并且统筹安排好其他层次的教师到当地农村执教的工作。对于继续补充的新教师,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原则,严格实行公开招聘的制度,优先满足农村中小学的需要。
二、积极地探索实施农村教师特色岗位计划。有一些地方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工作,比如云南省的红河州,是政府由上一级财政来设置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设置特色岗位,由上一级别财政直接支付教师的工资,吸引优秀的人才到边远地区任教取得很好的效果。我们积极鼓励各地适应人口变化跟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新情况,抓住建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契机,探索新机制。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农村边远地区师资紧缺的学校设置一定数量的岗位,公开招募优秀的大学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三、积极鼓励并且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按照18号文件,就是关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任教的意见,采取得力措施,实现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跟大学生支援西部志愿计划,各级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现好这两个计划。同时积极引导、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同时要选派一定数量的高校尤其是师范学校新聘的教师到西部任教,把这个同时作为锻炼高校青年教师的一个重要途径。
四、组织师范生实习执教。师范学校要组织高年级的师范生到农村实习执教,在农村建立实习机制,积极探索实习执教多种有效途径。在这方面西南大学先走一步,做出了表率,江西师大等等也做得很好,他们的做法值得推广。
五、积极开展多种途径的执教活动,组织开展短期执教等多种形式灵活有效的执教活动。包括特色活动讲师团,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代教、执教等等,还有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的手段把优秀教师师范课的课件送到农村学校。
申论范文:乡村治理
2000年前后,中国农村悄悄地发生了一场巨变,这是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治理之变
2000年前后,农民负担沉重,村级债务剧增,干群关系紧张,农村治理陷入困境。李昌平用“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来描述当时的状况。
在农民负担持续加重、农村治理逐步陷入危机的同时,农村民主化进程不断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88年试行,1998年正式实施,它强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日渐严重的农村治理形势来看,村级民主对于解决“三农”困境作用甚微。
2003年,中央开始大规模推进以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为目标的农村税费改革,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取消了针对农民的各种收费。取消农业税,意味着持续两千年的农业税历史的终结,意味着以农养工、以农养政时代的终结。不仅如此,2005年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开始大规模向农村转移支付财政资金,从而实现了从向农村提取资源到向农
村输入资源的战略转变。
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负担,缓解了干群关系。之前因收取税费而造成的治理困境不复存在,农村基层治理制度开始发生变化。
基础结构之变
到了世纪之交,乡村治理的宏观背景和微观基础都发生了巨变。世纪之交的农村巨变,当然不只是治理格局的变化,甚至主要不是治理格局的变化,真正的巨变在于农村社会基础结构的变化。
农村社会的基础结构,是指构成乡村治理和社会秩序基础的农村内生结构,或者我们所说村庄社会关联的状况。举例来说,最近20多年,农村的家庭结构和妇女地位,就发生了巨变。最近20年来,农村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发生了巨变,典型的是父子分家。传统的深度交换基础上的代际关系,正在向理性化程度颇高、代际交换较少的关系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妇女地位有极大的提高,大部分地区的大部分家庭都是妇女管钱管物。妇女当家成为全国农村的普遍现象。
再举例来说,传统社会中,构成村庄内生秩序基础的是各种超家庭的结构性力量,包括我们所尤其关注的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如传统的宗族、村社组织。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某些农村地区出现了宗族的复兴,但绝大多数地区的宗族组织都已解体,宗族力量大为削弱,甚至宗族意识也不复存在。
以上基础结构的变化,又与农民收入和就业的多元化有关。几乎所有被调查村,农民家庭收入越来越多地依赖非农收入,这些非农收入尤其以“离土又离乡”的外出务工收入为多。正是农民的外出务工,使得传统的通婚圈被彻底打破,传统家庭结构更加难以维持。农民收入和就业的多元化,进一步导致农村社会的陌生化和疏离化,依托于熟人社会的乡土逻辑解体,市场伦理和市场逻辑正在替代传统的乡土伦理和乡土逻辑。农村社区越来越丧失内生获得秩序的能力。
农村基础结构的变化,是较乡村治理变化更为根本的变化,又是影响乃至决定乡村治理状况及乡村治理制度安排的变化。农村社会基础结构的变化,是当前乡村中国巨变图景中最为重要和最为显著的方面,但不是最为根本的方面。
价值之变
当前中国农村巨变最为根本的方面,是社会基础结构得以维系的价值的巨变。就是说,在世纪之交,中国农村发生了一场以农民关于人生意义定义的变化为基础的价值之变。不理解农民价值的变化,就不能理解当前农村巨变的实质。
在传统时代,强烈的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理念,构成了中国农民的终极价值关怀,构成了他们的人生目标和最为深沉的生活动力,构成了农民的生命意义,最终构成了他们安身立命的基础。而到世纪之交,“传宗接代”的“落后”观念被抛弃了,“现在人们只关心自己活得好不好”(农民语)。与“落后”观念一同被抛弃的是农民一直以来得以安身立命的价值基础。
我们将农民价值分为三个层面,即本体性价值、社会性价值和基础性价值。数千年来,中国农民本体性价值的核心是传宗接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强调个人权利的政策、制度和法律进村,包括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在内的现代观念的冲击,农民流动和农民收入与就业的多元化,传统的传宗接代观念和地方信仰逐步与迷信、愚昧、落后、不理性等负面价值划上等号,人生有意义的事情只是“个人奋斗”、“及时行乐”。但是,“个人奋斗”、“及时行乐”解决不了有限生命与无限意义的关系问题,终极价值出现缺位。更重要的是,当前农民被消费主义所裹胁,他们有限的收入与无限的消费欲望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终极价值缺位所带来的问题被进一步放大。
终极价值缺位,致使当前农村出现了各种前所未有、不可理喻的事情,比如丧事上表演脱衣舞、丧心病狂地虐待父母、地下六合彩的泛滥、地下邪教的传播,等等。
中国农村的巨变,可以看作包括经济发展、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现代的观念在内的各种现代性因素持续作用于农村,首先改变村庄的基础性结构,并最终改变了村庄中人们的内在行为目标
的过程。这一巨变,是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巨变,是乡村治理方式及其背景的巨变,是农村人口虽会逐步减少但仍将长期保持高位数量基础上的巨变,是九亿农民从外在生活方式到内在生命意义的巨变。这种巨变,是人际关系的巨变,是传统道德的巨变,是生活预期的巨变,是关于生命价值定义的巨变。中国农村正在发生的这种巨变对于农民生活,对于中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事业,对于中国未来发展走向,究竟是喜是忧,现在还难以判定。
而首先,我们有责任将这一巨变过程记录下来。我们要住到农户家中,在不同地区,用同样的框架,来记录中国农村正在发生的这一巨变,来描绘巨变中的乡村中国的图景。
申论范文: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针对户籍改革问题进行了一次网络民意调查,在参加调查的11168人中,91.7%的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户籍改革。
无独有偶,此前,新闻媒体报道,由国务院14个部门组成的6个调研组于2006年分赴全国12个省市就户籍改革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后也得出结论,当前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已经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时机基本成熟。
户籍制度在全国实行一蹴而就的同步改革的确是不现实的。户籍改革不是简单的户口本改革,它涉及就业、医疗、教育、福利等方面的利益调整和再分配,如果在相关配套设施没有落实之前匆匆改革,“户改”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纸有名无实的空文。但另一方面,户籍改革是实现城乡人才自由流动,体现公平原则,推动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大势所趋。
户籍问题所指的并不是户籍管理本身。中国的户籍制度的独特之处在于依附在户籍之上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在城乡居民之间的二元安排,这才是不合理之所在。户籍改革改什么?其实改的就是城乡二元体制下的不平等状况,使城乡劳动者实现平等就业和公平地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让每个人在同一制度平台上,凭能力参与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但在户籍改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应考虑到当地资源的承受能力,及早进行相关政策和公共设施的建设,避免出现“休克式改革”的局面,即“户改”不慎有可能引发的城市管理混乱和相关服务设施瘫痪,最终导致户籍改革失败。因为之前在郑州、济南、江苏等地,由于缺乏配套改革,都曾有过“户改”受阻的报道。
户籍改革还应尽快剥离依附于户口的各种利益和功能,使劳动就业、子女升学、住房分配、社会福利等与户口完全脱钩,还原户籍的本来面目,让它纯粹成为国家管理、统计人口和进行决策的依据。户口管理办法也应由“事前准入制”向“事后登记制”改革,公民只要在某地居住、生活、工作等达到一段时间,就可自愿申请加入当地户口,实行自谋职业、自理口粮的制度,使人才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
在户籍改革中,需要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基本生活保障体系,更需要打破地方行政保护主义。如此多的事情要做,因此户籍改革只能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不可能一蹴而就。
申论范文:社会民生之收入分配问题
收入分配问题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措施
收入差距问题,是人们普遍关心的话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想方设法努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明确提出,要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同时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列为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这就进一步明确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当前收入分配上的主要问题是,非常态收入突出,保障性收入不到位,部分社会成员收
入差距拉大,不良后果日益明显。解决的出路是,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逐步加重公平的分量,努力兼顾公平。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既要着重解决初次分配非正常收入造成的差距,还要着重解决再分配的社会公平保障,建立公正的收入分配体制。
第一,保证社会成员机会平等,解决好初次分配的合理。在初次分配中,要建立健全市场机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以效率为前提,贯彻按劳和按要素分配原则,让激励性和效率性收入分配确实到位,控制垄断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实现合理的初次分配。
第二,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解决好再次分配公平。目前再次分配体制不健全,保障性收入分配不到位,低收入层与高收入层的差距日益拉大。这就需要以公平为原则,加大政府调控力度,通过经济立法、经济政策,运用税收、金融、行政等调节干预手段,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低收入居民的保障性收入,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部分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例如,进行税赋改革,加大对各类收入的税收调节;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公共开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支持落后地区和农村发展,提高落后地区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着力解决城乡居民贫困层的生活困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采取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数量的办法,逐步缩小贫富差距。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好保障性分配问题。政府要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向低收入倾斜,确保低收入层的最低生活保障,突出解决失业、医疗、养老保障,加大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措施
收入差距问题,是人们普遍关心的话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想方设法努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明确提出,要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同时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列为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这就进一步明确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当前收入分配上的主要问题是,非常态收入突出,保障性收入不到位,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拉大,不良后果日益明显。解决的出路是,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逐步加重公平的分量,努力兼顾公平。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既要着重解决初次分配非正常收入造成的差距,还要着重解决再分配的社会公平保障,建立公正的收入分配体制。
第一,保证社会成员机会平等,解决好初次分配的合理。在初次分配中,要建立健全市场机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以效率为前提,贯彻按劳和按要素分配原则,让激励性和效率性收入分配确实到位,控制垄断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实现合理的初次分配。
第二,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解决好再次分配公平。目前再次分配体制不健全,保障性收入分配不到位,低收入层与高收入层的差距日益拉大。这就需要以公平为原则,加大政府调控力度,通过经济立法、经济政策,运用税收、金融、行政等调节干预手段,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低收入居民的保障性收入,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部分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例如,进行税赋改革,加大对各类收入的税收调节;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公共开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支持落后地区和农村发展,提高落后地区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着力解决城乡居民贫困层的生活困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采取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数量的办法,逐步缩小贫富差距。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好保障性分配问题。政府要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向低收入倾斜,确保低收入层的最低生活保障,突出解决失业、医疗、养老保障,加大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
申论范文: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
经济建设的新表述——由“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变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十七大报告以党的报告的形式正式使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代替过去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求“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有快发展”。按照GDP总量和人均GDP的增长来评价经济建设的逻辑,必然导致轻视或漠视经济结构、分配结构和资源、环境约束,无法解决我国的发展问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表述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质量,消除GDP崇拜,改变过去“有增长无发展”的情况,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使经济发展朝有利于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迈进,这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进一步的深刻认识。
民生愿景的新描绘——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新提法——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关于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理论界向来有不同的表述,在党的报告中也有不同的表述。十四大报告提出“兼顾效率公平”;1993年,中央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十五、十六大坚持了这个说法;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在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同时,注重社会公平”。十七大报告关于效率和公平的新论述有利于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消除那些片面追求效率,忽视公平价值的的认识和现象,从而进一步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
(1)造成不公平现象的原因:
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既有改革不完善和体制不健全的原因,又有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因素;既有现实因素,又有历史原因。
(2)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措施
在现阶段,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关键是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首先要从法律上、制度上、体制上努力营造一个维护权利公平的制度环境。
其次,要高度重视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
再次,要努力建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利益协调机制。
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部署
①要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
②要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③要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
④要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
⑤要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申论范文:正确认识收入差距扩大问题
实现收入分配社会公平是我国在推进市场经济过程中必须达到的一项基本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实现收入分配社会公平必须从国情出发,必须充分考虑制约分
配公平的现实和理论因素,客观对待我国现阶段不同情况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和民众的力量,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
(一)收入分配社会公平实质上是相对公平。任何收入分配公平都是一种相对的公平,不可能是绝对公平。“相对公平”就是收入分配的水平保持着一个合理的差距,并非一味地追求平均。这样既可以兼顾效率,又可以照顾公平。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一方面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真正做到“鞭打慢牛,鼓励和保护先进”,从而提高社会生产率,推动生产力水平的进步;另一方面又可以照顾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给予其基本的生活保障,消除人们在利益上的心理对抗。
(二)收入分配存在着合理差距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其必然性在于:其一,劳动者每个人拥有的生产要素的质量与数量是不同的,且其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的效能也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劳动者个人收入差距的存在;其二,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国各区域的资源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一致,经济差异较大,根据事物发展不平衡的规律,必定要有先有后地发展,必然会出现先富和后富的问题,这就导致了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的存在;其三,从行业发展上看,由于国家的支柱产业、基础设施必然要优先发展,否则会造成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现象,这就产生了行业的优先发展问题,造成了行业收入差距的存在。其四,从社会主义的本质来看,社会主义的目的和归宿是实现共同富裕,但共同富裕不等于平均富裕、同等富裕,富裕的水平必然不一样,所以收入差距必然存在。
(三)客观存在的收入分配差距必须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这个限度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此限度能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贫富差距不能超过国民的物质承受力;另一方面,社会财富的分配不能同大多数人的价值观相背,即贫富差距不能超过国民的心理承受力。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就是合理限度的体现。一句话,合理的收入分配及其所带来的贫富差距既要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否则将会破坏社会稳定,又要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否则将妨碍社会发展。尽管拉开收入合理差距是一种相对公平的分配方式,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大,突破合理的度,就必然走向两极分化。这同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规定是相违背的。
申论范文:如何提高政府公信力问题的探讨
(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灵魂,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不讲信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的遵守和信任。政府是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不守信用,就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由此可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
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情况的评价,同时也是对政府合法性的检验。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
第三,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公信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的公信力,才能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标准
政府公信力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政府的诚信程度。信用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品格,也是公务人员的政治品格和行政品格。对于政府来说,其信用程度更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政府能不能正确行使权力,能不能遵守规则,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决定着政府公信力的状况。
第二,政府的服务程度。政府的宗旨是执政为民,为公众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如果政府能够全面履行公共责任,努力提高政府及其各部门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就高,政府的公信力就强。特别是在危机状态下,政府能不能负责任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社会安全与秩序的公共产品,保障公民财产和生命安全,是政府公信力程度的突出体现。
第三,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政府的行为不能违法,政府不能滥用权力,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基本要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政府应当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做到依法行政,依据宪法和法律为人民服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四、政府民主化程度。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政府能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决策能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仅反映政府的决策能力和水平,也反映政府公信力程度的高低。政府民主化程度主要体现在决策程序的规范、决策制度的健全、信息化状况、调动基层积极性的情况,等等。
(三)、政府公信力存在问题及原因
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的公信力是高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政府失信现象,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其主要原因: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由于没有很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一些地方政府还是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对政府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但政府职能尚未及时转变,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用度的主观评价降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过多地充当了市场竞争主体的角色,忽视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深化改革涉及面较广,触及深层次利益调整,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明显加大,对各级政府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求较高。一些政府官员由于不善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应对复杂局面和危机管理的能力较差,致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失去了群众的信任。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的决策缺乏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度,行政效率不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腐败问题突出,致使政府缺乏亲和度和感召力。
三是政府依法行政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由于没有很好地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和多头执法、执法扰民,以及执法监督不力的问题,致使有的地方政府缺乏权威性。由于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一些政府部门及公务员的违法行政行为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使公务员责任意识淡化。上述情况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而且削弱了政府执政的基础。
(四)、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措施
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信用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当前,应该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并且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紧迫任务,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建设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础。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要脚踏实地,有诺必践,讲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务实的作风,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中树立诚信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强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恪尽职守。同时,还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
程”。
第二,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要努力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与公共服务需求。要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不断加大对社会公共领域的财政投入;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级政府都应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群众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及突出矛盾。要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要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特别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将社会矛盾与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看病难、行路难、办事难等问题。
第三,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要强化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第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
第五,加强政风建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加强对公务员的行政监督。要推行公共服务承诺制,建立政府信用评价机制,实施连续性的政府信用民意调查,将诚信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免的依据。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应该改进会风、文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用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旗帜鲜明地反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大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行风建设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建设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
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如马克思本人就提出“公仆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实现人民主权的工具,其一切活动都围绕为人民服务而进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对我国政府改革和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我们党的宗旨和政府的性质决定了
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是也只能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国政府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国家政务职能的组织,必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建立服务型政府,以服务人民、服务市场为己任,才能真正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客观需要。在当今充满竞争的世界中,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哪里政府管理规范、投资成本低、办事效率高、服务环境好,哪里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实现更大的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要求政府必须履行各项承诺,遵守世贸组织的“规则”。随着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要求政府部门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从以行政审批、指令计划为主要特征的管理手段中解脱出来,建立起新的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管理体系。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范围是有限的,管理方式必须由指挥经济变为服务经济,管理目的在于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如果政府在市场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很难保证市场活动的公平、公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应通过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职能,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社会管理,不断优化社会环境,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满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需要的质优价廉的公共产品,促进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新形势下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政府组织结构日益扁平化,中间层级政府的信息传递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冗余。随着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加快,公民主体意识日益增强,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升。面对新的形势,政府应当具有灵活的管理体制,以对公民需求及环境变化作出及时、准确的回应。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由于受传统行政体制的影响,无论政府机关还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行政审批程序烦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办事缺乏透明度,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要通过建设服务型政府,改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人民政府良好形象。
我国政府职能主要存在的问题原因初探
首先,是我国政府职能一直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越位是指政府在社会经济事务中不仅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缺位是指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没有很好的发挥,把有权有利的部分抓得很紧,而服务职能却注意得不够;错位是指政府的职能不仅涉及宏观调控,而且还包括企业内部事务,导致政企不分、影响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
其二,政府职能不能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WTO规则要求政府加快改革,转变职能。我国加入WTO已经五年,WTO中涉及到的政府承诺,我国政府都必须履行,政府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来行使其管理职能。严格的WTO规则,迫使我国政府要加快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其三,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而政府机关的行政,执法能力值得怀疑。法律体系不够透明、公正。使得“官本位”思想意识严重。
最后,我国政府行为存在思想意识上的偏差。过去数十年,我们一直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光
注意经济、注意GDP是而忽略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公共医疗卫生和人类的健康问题。从而出现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强。
怎样建设服务型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基础是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突破口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职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审批事项。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执政之要在于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坚持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各级政府机关都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以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加强行政立法,提高行政立法水平。要改善行政执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要继续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公共行政权力的公正、有效运行。要强化政府机关问责制,树立责任政府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把生产投资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根本基础。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建立严格、高效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合理界定政府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规范政府收支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资助体制,提高政府资助的公开性、公正性和经济社会效益。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特别是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机制。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进行政质量,是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目标。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使其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贯穿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改善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重塑政府业务流程,构建适应信息时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组织形态。要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在基层建立“政务超市”。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更加重视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探索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新途径。要积极创造各种条件,让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申论范文:打造就业长效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大学生就业的辉煌时代已然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大学生就业难的局面。那种“只管进,不问出”的教学体制已经无法适应形势的发展,就业难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现阶段我国大学教育和社会需求严重脱节,因此出现企业招人难和毕业生就业难并存的局面。高校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宗旨,很难提供企业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人才,在社会上甚至会出现中专生比大学生好就业的怪现象。加之扩招使大量的毕业生流向市场,使市场供求失衡,同时由于大学生自身的原因,追求高薪和零薪酬的两极分化引起市场的恶性循环。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只有给他们提供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才能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打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长效机制非常必要。
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不仅可以推动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还有利于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途径。目前我国大多数大学生就业首选还是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因此政府应该加速发展西部地区的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吸引大学生,以缓解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的就业压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唱响到基层、西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切实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边远地区就业的工作,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完善人才资源市场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为毕业生到基层、边远地区就业提供优惠政策,如党政领导干部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或者对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相应的补助等,在政策上体现政府的关心和爱护。
高校应以就业为导向进行专业设置及课程设置。对历届毕业生及毕业生所在的单位进行跟踪调查,确保专业设置的前瞻性,课程设置的实用性及科学性;加强学校与企业及社会的联系,真正把专业办在企业的需求点上,企业把学校作为其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把企业作为其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及社会服务基地;推行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并举,鼓励学生在获取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取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另外在学生培养的最后阶段进一步淡化专业,强化课程,根据用人单位需要随时调整课程设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灵活的授课方式,努力为社会培养真正用得上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做好就业信息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对于提高就业效率、降低就业成本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信息化时代,失去了信息平台的支撑,就业工作将无法有效开展。高校应继续丰富、完善和强化就业网站的各项功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并且多提供专门针对应届毕业生的招聘会,同时也应该规范人才市场。
高校应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毕业生在就业时应准确定位,“广泛撒网”或只盯准一个工作不放都不利于就业。因此高校应加强对学生能力、兴趣的测评,使学生对自己有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位,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同时也应鼓励学生到边远地区或基层工作。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方关系,认真、细致、扎实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针对新问题,研究新方法,努力开拓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