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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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相关的农业 生产 , 如企业 从土地 、 河流湖泊中取得 的天然生长
的天然林 、 水生动植 物等。 根据本准则第十三条规定 ,企业应 当按 照名义金额确定
农产品与生物资产密不可分, 当其附在生物资产上时, 构 成生物资产的一部分。收获的农产品从生物资产这一母体分 离开始, 不再具有生命和生物转化能力、 或者其生命和生物转
化能力受到限制 , 当作 为存 货处 理 , 应 比如 。 从用 材林 中采伐 的木材 、 奶牛产出的牛奶 、 绵羊产 出的羊毛 、 肉猪宰杀后 的猪
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成本, 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名义金额为
1 。 元
五、 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肉、 收获后 的蔬菜 、 从果树上采摘 的水果等 。 二、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 0 0以上 ( O O 。 闭度是指森林中乔木树冠遮蔽地 面的 . 2 含 . )郁 2
程度 , 是反映林分 密度 的指标 , 以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 地面积之 比表示 , 完全覆盖地面为 1 。
根据本准则规定 , 生物资产通常按照成本计量, 但有确凿
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除外。采用公允价
( ) 一 郁闭通常指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 的郁闭度达 值计量的生物资产, 应当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一
是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活跃的交易市场, 是指
同时具有下 列特 征的市场 : 1 市场 内交 易的对象具有同质 () 性 ; 2) 以随时找到 自愿交易的买方 和卖方 ; 3) ( 可 ( 市场价格 的信息是公开的。
不 同林种 、 同林分等对郁闭度指标的要求有所不 同, 不 比
如, 生产纤维原料的工业原材料林一般要求郁闭度相对较高;
以培育珍 贵大径材为主要 目标的林木一般要求郁闭度相对较
二是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 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 。 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
低。 企业应当结合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 确定林木类 估计。 同类或类似, 是指生物资产的品种相同或类似 、 质量等 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郁闭度及是否达到郁闭。各类林木类消耗 级相 同或类似 、 生长时间相同或类 似 、 所处气候 和地理环境相 性生物资产的郁闭度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变更。 ’ 同或类似 。
( ) 二 郁闭之前的林木类 消耗性生物资产处在培植 阶段 , 需要发生较多 的造林费 、 抚育费 、 营林设施 费 、 良种试验 费 、 调
查设计费等相关支出,这些支出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林木成 本; 郁闭之
后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基本上可以比较稳定
地成活 , 一般只需要发生较少的管护费用 , 应当计入 当期费用 。 因择伐 、间伐或抚育更新等生产性 采伐而进行补植所发
《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无形资产 》 应用指南
一
生的支出, 应当予以资本化。
三、 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的减值迹象
根据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企业至少应 当于每年年度
终了对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 有确凿证据表明 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生物资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该生物资产发
生 了减值 :
、
本准则不规范商誉的处理
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 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著作权 、
土地使用权 、 特许权等。
( ) 一 因遭受火灾 、 旱灾 、 水灾 、 冻灾 、 台风 、 冰雹 等 自然灾
害, 造成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实体损坏, 影响该资产
的进一步生长或生产 , 从而降低其产生经济利益 的能力 。 ( ) 二 因遭受病虫害或动物疫病侵袭 , 造成消耗性或 生产
商誉的存在无法 与企业 自身分离 , 不具有可辨认 性 , 不在
本准则规范。 二、 研究 阶段与开发阶段 本准则将研究开发 项 目区分 为研 究阶段与开发 阶段 。 企 业应 当根据研究 与开发 的实际情况加 以判断。
( ) 一 研究阶段
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大幅度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
来无 回升的希望。 ( ) 三 因消费者偏好 改变而使企业 消耗 性或生产性生物
资产收获的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
下跌。
研究阶段是探索性 的,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
关方面的准备, 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 开发
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 的不确定性 。 比如 , 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 , 研究成果 或其他知识 的应用研究 、 评价和最终选择 , 材料 、 设备 、 产品 、 工序 、 系统或
( ) 四 因企业所处经营环境 , 如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 等发 生重大变化 , 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 导致消耗性或生产性
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
( ) 五 其他足以证明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实质上已
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
服务 替代 品的研究 , 的或经改进的材料 、 新 设备 、 品 、 产 工序 、
系统 或服务的可能替代 品的配制 、
设计 、 评价和最终选择 等 , 均属 于研究活动。
( ) 二 开发阶段
四、 天然起源 的生物资产
天然林等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
够拥有或者控制时 , 才能予 以确认 。
相对 于研究阶段而言 ,开发阶段应 当是 已完成研 究阶段
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通常并未进行
的工 作 ,在很大程度上具备 了形成一项新产 品或新技 术的基
20. 财 会月 刊 ( 07J 会计 ) 1 口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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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条件 。 比如 , 生产前或使用前 的原型和模 型的设 计 、 和 建造 测试 , 不具 有商业性生产 经济规模 的试生产设施 的设计 、 建 造 和运营等 , 属于 开发活动 。 均
三、 开发支出的资本化
济利益期 限的 。 该项无 形资产应作为使用 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 。
( ) 二 企业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 常应 当考虑 的因 素。 1 . 该资产生产 的产 品通 常的寿命 周期 、 运用 可获得 的类 似资产使用寿命 的信息 ;技术 、 2 . 工艺等 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
根据本 准则第八条和第 九条规定 , 企业 内部研究 开发项
目研究阶段的支出, 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
的支出 , 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 的 , 才能确认 为无形资产 : ( ) 一 完成该 无形资产 以使 其能够使用或 出售 在技 术上
具有可行性 。
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
的市场需 求情况 ;. 4现在 或潜在 的竞 争者 预期采 取 的行动 ;
5 .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 经济利益 能力的预期 维护支 出 , 以及企
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 6 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
律规定或类似 限制 , 许使用期 、 期等 ;. 如特 租赁 7 与企业持有 其他 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 等。 五、 无形资产 的摊销 根据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 , 形资产的摊销金额 般应当 无 计入 当期损益 。 某项无形资产包含 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 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 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
六、 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判断无形资产 的开发 在技术上是否具 有可行性 , 当以 应
目 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 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证明企业
进行开发所需 的技术条件 等 已经具备 , 不存在技术 上的障碍 或其他不确定性 。 比如 , 企业 已经完成 了全部计划 、 和测 设计
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
特征和技术所必需 的活动 , 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 (
) 二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 出售 的意图 。 企业能够说 明其 开发无形资产 的目的。
( ) 三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企业取得 的土地使用权 通常应确认 为无 形资产 , 改变 但 土地使用 权用途 , 用于赚 取租金 或资本 增值 的 , 当将其 转 应
为投资性 房地产 。
无形资产是 否能够 为企业带来 经济利益 , 当对运用该 应 无形资产生产产 品的市场情况进行 可靠 预计 , 以证明所生产 的产 品存在市场并 能够 带来经济利 益 , 能够 证明市场上存 或 在对该无形资产 的需求 。 ( ) 四 有足够的技术 、 财务资 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 以完成 该无形资产 的开发 ,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 。
企业能够证 明可 以取得无形资 产开发所需 的技术 、 财务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 等建筑物 , 相关 的土地使用权 与建筑
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
建筑物 与土地使用权 之 间进行 分配 ; 以合理 分配 的 , 当 难 应 全部作为 固定资产 。 企业 ( 房地产开发 ) 取得 土地 用于建造对外 出售 的房屋
建筑物, 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
建筑物成本。
和其他 资源 , 以及获得 这些 资源 的相 关计 划 。 企业 自有资金 不 足以提供支持 的 , 应能够 证明存在外部 其他方面 的资金 支 持, 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声 明愿意为该无 形资产 的开发提供 所 需资金等 。 ( ) 属于该 无 形 资产 开发 阶段 的支 出能 够可 靠 地 五 归
计量 。 企业 对研究 开发 的支 出应 当单独 核算 , 比如 , 直接发 生
《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一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应用指南
的研发人员 工资 、 费 , 材料 以及相关设备折 旧费等。 同时从 事 多项研究 开发 活动的 , 所发生 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 的标 准在
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 无法合理分配的, 应当计
入 当期损益 。 四、 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 当考虑的相关 因素 根据本 准则 第十七条 和第 十九条规定 , 使用 寿命 有限 的
一
、
非 货 币性 资 产 交 换 的 认 定
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 易双方通过存货 、固定 资产 、 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 货币性资产进 行的交换 , 时 有 也涉及 少量 货币性 资产 ( 即补价 )认 定涉及少 量货币性 资 。 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 , 常以补价 占整个 资产 交换 通
无形资产应 当摊销 , 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 ( ) 一 企业持 有的无 形资 产 ,
通常来 源于合 同性权 利或 其他法定权利 , 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有 明确的使用年限 。 且合 来 源于合同性权利或 其他法定权利 的无形资产 , 其使用 寿命不应超过合 同性权利 或其他法定权利 的期限 ; 合同性权
金额的比例低于2%t 5  ̄ 为参考。 g 支付的货币性资产 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 或占换出资产
的 或者 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 、 且有证据表明企 公允价值 与支付 的货 币性 资产之和 ) 比例 。 收到的货 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币性资产 占换出资产公 允价值 ( 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 或 合 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 寿命的 , 企业应 当综 合各方面因素 判 断, 以确定无形资产能 为企业 带来 经济利 益的期 限。 比如 ,
进行论证等 。
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 ) 的比例低于 2% 视为非货币性资 5 的, 产交换 , 适用本准则 ; 于 2%( 2%) , 高 5 含 5 的 视为以货币性资
二、 商业实质的判断
适 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 、 参考历史经验 , 或聘请相关专家 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 用其他相关准则 。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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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应 当遵循 实质 重于形式 的要求 判断非 货币性 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