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IZ304011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
一、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 张强加给另一方。
(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 两个以上当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 表示是一致的。
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等。
(一)平等原则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这一原则包括: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3、合同当时儿女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取得一致,合同方能成立。
(二)自愿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
(三)公平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包括:
1、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四)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包括:
1、 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2、 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
助、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3、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也称为后契
约义务。
(五)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同的分类
1.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 ,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合同法》中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等。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 ,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即使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有名合同的范围,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是有效的。
2.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负有给付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一方的合同权利正好是对方的合同义务,彼此形成对价关系。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仅有一方负担义务,而另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的合同。
3.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4.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实际上是一个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问题。
5.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等。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等。
6. 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 依附于主合同方能存在的合同为从合同。
四、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伺。建设工程合同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合同法》第l6章“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命题考点】
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的订立原则; 合同的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
【分析预测】
(1)判断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违反了《合同法》的哪条基本原则。
(2)分析《合同法》的某一基本原则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3)分析所签订的合同属于哪几类合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