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工作制度汇编
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1、会议由院长主持召开,全体院领导和有提案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全部参加。
2、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调配等方面的问题。对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作出相应的决议。
3、部门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提交议案,根据政策依据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院长决定。
4、院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汇总各部门需要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编印会议纪要,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5、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发出具体通知,送达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6、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7、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院领导碰头会讨论决定有关事宜。
请示报告制度
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发现国家规定的各级各类传染病时。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患者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患者。
6、收治有自杀倾向和疑是有精神病的患者。
7、遇有故意寻衅滋事,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或破坏国有财产时。
8、遇有患者在院内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时。
9、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行政议事规则
为规范医院行政行为,保证医院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上级的有关决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1、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主持医院行政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同时要关心医院全面工作,对于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对于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院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其他副院长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副院长商量决定。
2、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医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和主持,全体院领导出席,有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3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部属医院行政工作;
(3)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和调配等方面的问题;
(4)讨论和审议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并作出相应决议;
(5)讨论需报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6)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
(7)其他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院长办公会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能对讨论的事项形成决议。
5、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由副院长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由院长决定。
6、院长办公会凡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问题,本人必须回避。
7、院领导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向院长或主持人请假,对在会议上形成的决议要认真执行。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对讨论中不宜公开的情况要严格保密。
8、医院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一般在前一天将院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并送传讨论的有关资料,同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以及督促检查各科室、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9、医院行政决策接受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于事关医院发展全局和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在作出决策前必须充分论证,并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或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10、特殊情况下,院长可临时召开院领导碰头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例会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由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每周一次,周一进行。为便于沟通情况和及时交换意见,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副院长商定。各职能科室提请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可以填写议题单,提交医院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汇报后,安排议程与时间。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院长报告。
二、中层干部会议(科主任、护士长例会)
中层干部会议由院长主持,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周三进行。中层干部会议由院办公室协助院长或副院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指示、开展政治学习、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三、行政办公会
由分管院长主持,由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不定期举行。主要内容总结当前工作,包括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后勤保障、医疗护理质量、制度落实、服务态度、医德医风、财务管理等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和临时性紧急任务。
四、职工代表大会
每年举行一次,由医院工会负责筹备和主持,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听取院长汇报一年来的工作,审议并通过次年工作计划,讨论通过有关重要的议案。
五、科务会
由科室负责人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周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六、晨会
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主持,传达中层干部会议及医院各种会议精神,值班医护人员汇报急诊入院及危重病人的情况,进行交接班,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行政总值班制度
一、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是指医院行政干部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代表院长行使全院行政指挥权,以保证医院正常运行而设的一种管理制度。行政总值班由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中层干部轮流担任,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
二、行政总值班的主要职责
1、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后勤和临时事宜,来访接待,来电记录、回复及与医院业务、行政管理有关的咨询工作。
2、负责传达上级的重要指示和通知精神,并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组织、协调全院性的重大抢救,紧急的院内外会诊等突发性重大紧急医疗工作。
4、处理临床、医技科室的请示报告,解决紧迫的后勤保障问题。
5、检查各科工作人员午间、夜间工作情况,以及全院水、电、治安等工作。
6、对于在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工伤、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或特定传染病、紧急伤病情况等,在组织处理的同时应立即报告院长;对紧急的重大手术、医疗事故等应及时报告院长并通知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安排。
7、派车只限于接急诊及医疗、救护用车。
三、行政总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制度办事,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凡本班未处理的重要事情,应对下一班明确交待,并及时报告院长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由下一班负责组织处理。
四、值班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
五、有关行政总值班顺序和要求详见医院办公室有关规定,行政副院长为总值班分工领导,院办负责组织实施。
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1、院领导行政查房是院领导深入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值班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的一项工作制度。
2、院领导查房由院长主持,全体院领导、院办主任参加,根据查房重点,由院办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3、院领导查房时间和查房重点,由院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院办通知有关科室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院办负责做好查房记录和催办落实工作,有关部门根据院领导查房意见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向院办或院领导报告。
ab岗工作制度
—、ab岗工作制是指各科室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位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应主动顶岗,及时办理一般性事务或紧急公务。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二、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a、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ab岗责任人确定后,一般应保持稳定。
三、ab岗承担人的工作职责
(1)当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b岗承担人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承担a岗的以下工作:
①接待a岗的来访人员,对有关问题作一般性解答:
②受理a岗一般性事务工作,对不能处理的事项,应认真做好记录或及时与a岗取得联系;
③请示本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处理a岗的急办事项。
(2)a岗承担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向b岗承担人做好交接工作;a岗承担人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电告科室(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和b岗承担人,b岗承担人要立即顶岗。
①b岗承担人在顶岗期间,对a岗的工作应认真负责,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并对执行的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②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必须与b岗承担人保持电话等通讯工具的联系。
③a岗承担人外出返回后,b岗承担人应告知a岗离岗期间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将有关文件资料移交a岗承担人。
④a岗承担人和b岗承担人同时离岗期间,由科室(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亲自或指派其他人做好相应事务的落实工作。
四、a岗责任人因学习、公出、请假等原因离岗时,科室应落实b岗顶岗,a岗责任人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入应当主动顶岗。
五、两岗要互相传授备岗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技能。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六、a岗责任人因故离岗没有做好交代的或b岗责任人在有交代情况下而没有履行顶岗职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印鉴管理规定
印章具有法律性、权威性和效用性,是单位的身份象征,受法律保护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加强对印鉴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医院所有印鉴均由医院院办公室统一刊刻,医院办公室留取印模,登记后下发。
2、公章保管使用必须指定责任人,由敢于坚持原则的专人管理。
3、坚持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严禁违反原则用印。
4、坚持盖哪一级规章,由哪一级负责人批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必须妥善管理好公章,防止丢失或被盗,一旦发生丢失必须及时上报院办,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