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控制指令
08-26
顺序控制用3条指令描述程序的顺序控制步进状态,指令格式如表4-8所示。
(1)顺序步开始指令(LSCR)
步开始指令,顺序控制继电器位S X , Y =1时,该程序步执行。
(2)顺序步结束指令(SCRE)
SCRE 为顺序步结束指令,顺序步的处理程序在LSCR 和SCRE 之间。
(3)顺序步转移指令(SCRT)
使能输入有效时,将本顺序步的顺序控制继电器位清零,下一步顺序控制继电器位置1。
表4-8 顺序控制指令格式
(1)步进控制指令SCR 只对状态元件S 有效。为了保证程序的可靠运行,驱动状态元件S 的信号应采用短脉冲。
(2)当输出需要保持时,可使用S/R指令。
(3)不能把同一编号的状态元件用在不同的程序中,例如,如果在主程序中使用S0.1,则不能在子程序中再使用。
(4)在SCR 段中不能使用JMP 和LBL 指令。即不允许跳入或跳出SCR 段,也不允
许在SCR 段内跳转。可以使用跳转和标号指令在SCR 段周围跳转。
(5)不能在SCR 段中使用FOR 、NEXT 和END 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