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桥小学交通安全责任书
长安希望小学专项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争创文明交通安全学校,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学校及班主任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及班主任方:
1、每周以授课、集体校会、路队放学、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教育学生上、放学的路途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营运证车、黑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凡发现后,学校有权禁止和举报。
3、教育不满12周岁学生禁骑自行车上学、放学。
4、每天在上学和放学时,学校保安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5、通过多种渠道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校外遵守交通法规情况,通报在校情况,与家长携手共同教育学生。
二、学生与家长方:
1、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不可松懈和儿戏,也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必须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参与者。学校同时对学生进行了解,检查家长的履职情况。
2、禁止不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放学。文明走路,上、放学途中做到靠右行走;主动避让来往车辆;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3、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发现此类情况,家长必须禁止或举报。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因各种原因,仍执意乘坐不符合法规要求车辆的,如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时,或受到交通、政府部门惩罚时,学校概不负责。
4、乘坐证件齐全、牌照完备、有营运手续的车辆时,要做到排队候车,有序上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撒石块、纸屑、果皮等物品。乘车时学生应索要车票,以利于处理和解决一些相关问题。
5、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校内遵守交通法规情况,负责放学后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6、学生早上上学到校门口的时间,最早不得早于7:50分!下午学校放学时间冬季为4:35分,夏季为5:10分。
7、发生交通意外或其它紧急情况请拨打电话“110”,“120”,或“[1**********]”,“[1**********]”。
8、学生回家给监护人阅读《长安希望小学专项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张贴于家中。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存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长安希望小学校(章) 年级 班
学 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 长(签字): 201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