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手册(七十)
学校安全工作手册(七十)
学校安全工作手册(七十)王若标
十、台风的预防
风灾防护准则
一、气象机关发布风灾警报后,总务处应随时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及灾害预告,并及时报告校长或副校长。
二、台风等灾害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也应装上。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的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的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维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救灾。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三、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四、学校房舍有遭台风破坏,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防台风日常安全管理准则
一、保安人员每日巡查学校公共区域和周围环境情况时,对安装不牢的建筑设施、物品,没有关严或破损的门窗及其他易受台风侵袭而造成危险的设施和物品要特别留意,一旦发现,要进行适当的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告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维修。
二、学校部门人员每日工作时注意检查各自工作环境和区域是否有不牢固,易受台风侵袭的设备和物品,一旦发现,立刻进行安全处理。
三、当巡查保安人员向各部门指出易受台风侵袭的部位和物品时,有关人员应引起注意,及时进行处理,事后接受保安部门的检查。
四、各部门、各场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本场室防台风工作负总责。 台风侵袭时处理准则
一、保安人员对学校易受台风侵袭的部位进行全面巡查,发现有可能被台风摧毁的设备和物品,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刻报告,及时进行处理。
二、各部门人员负责确保各自工作环境的防风安全,检查设备、物品是否牢固,门窗是否关严。
三、学校各部门准备手电筒和其他必备应急物品。
四、学校成立后备队,在台风增强时随时准备出动。
五、台风变成烈风、暴风:
1.出动后备队加强对全学校范围的巡查,密切注意各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
2.学校其他部门成立后备队,一旦发生不测,随时出动抢险。
3.运用各种措施,阻挡台风对玻璃墙和门的侵袭。
六、灾后处理:
1.清理台风造成的残余物。
2.查明学校财产损失和有无人员伤亡情况。
3.修复台风毁坏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