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09-14
巨野煤田中心医院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1、由各科室责任人对各自科室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并做好有关记录。
2、由消防主管部门每月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根据检查情况对下月的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做好有关记录。
3、突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不定期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4、根据医院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对医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进行抽检或演练,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整个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值守可靠。
3、医院内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是否得到落实,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5、抽查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演练,检查队伍建设和训练情况。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填写《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科室负责人签字接收。
2、受检科室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火险隐患整改完毕。
3、受检科室整改完毕后,或者规定整改时间到期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4、对拒不整改的科室和个人,总务科和保卫科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整改,并通报院办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