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热灭菌柜验证方案
干热灭菌柜验证方案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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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引言
1.1 验证小组人员及责任。 1.2 概述 2 验证目的 3 设备基本情况 4 运行确认 4.1 运行确认的目的
4.2 验证用测试仪器仪表的确认 4.3 运行项目确认 4.4 运行确认结论 5 性能确认
5.1 检查和测试设备运行结果 5.2 性能确认的项目 5.3 各项性能确认 5.4 性能确认的结论 6 验证周期 7 结果评价和建议 8 验证报告书
1.引言
1.1 验证小组人员及责任 1.1.1 验证小组人员
1.1.2 责任:
验证小组组长:负责验证方案起草,验证方案实施及验证全过程的组织和验证报告的完成。
验证小组成员:分别负责方案实施性能确认具体工作。 1.1.3 验证工作中各部门责任
验证工作委员会:负责验证方案的批准;负责验证数据及结果的审核;负责验证报告的审批及合格单的发放。
生产管理部:参加会签验证方案,验证报告,配合设备部完成验证工作。
质量部:负责对验证全过程实行监控。参加验证报告的会审、会
签。负责验证过程的取样、检验、测试及结果报告,起草有关的检验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
设备部:参加会签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负责设备的仪器仪表的校正,并做好相应记录;负责收集各项验证记录,报验证委员会,负责建立设备档案;负责起草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的标准操作规程。
生产车间:审批并会签验证方案,收集各种验证数据并记录;负责空气压缩系统的清洁处理,负责起草设备清洁的标准操作规程,配合好验证的各项工作。 1.2 概述
本设备为电热式干灭菌机,广泛应用于医药、化工、制药、轻工、食品、电子及实验室行业干燥灭菌之用。本设备内外壁均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保温层充填优质硅铝纤维酸棉,保温性能良好。箱体内部采用圆角设计,风道内无死角,接缝处全部密焊处理,可以用水冲洗内部残余物或尘埃。加热元件采用不锈钢管式加热器,配置强制内循环风机,使烘箱内空气强制流动,从而达到温度均匀的目的。本设备配备变频调速功能,降低风机噪声,控制系统采用PLC可编程控制器和触摸屏控制器,通过该控制系统实现整个过程的自动控制和监视,历史过程,故障报警显示和打印,参数设定和系统设定等功能。 2 验证目的
2.1 检查并确认设备安装符合设备要求、资料和文件符合“GMP”要求。
2.2 确认设备性能,检查不同位置热分布情况。
2.3 确认干热灭菌、除热原过程的有效性。 3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热灭菌烘箱的验证操作。 4 引用标准
规定用于玻璃皿、工器具作热原系统必须保证其暴露(灭菌)温度和时间为80℃、≥2小时。 5 编制依据
《药品生产验证指南》国家医药管理局推行“GMP”、“GSP”委员会会编。
《烘箱使用说明书》设备生产厂家编写。 6 设备概述
6.1设备构成:由烘箱体和电控部分构成一体,为全不锈钢单开门电热气流式。
6.2 本设备可用于能耐较高温、却不易被蒸汽穿透的物品。温度调节范围为0- 300 ℃、通过测温头,箱外温度控制仪自动调节温度。箱内用风机建立循环风,均匀箱内各点温度。进风口,排风口和循环通道内均安装百级高效过滤器,确保烘箱内接触灭菌物品热空气的洁净度,排湿采用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
6.3工作室容积: 2m³,内有不锈钢隔架 6 层或小车2辆。 7 验证实施
在验证小组领导下、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车间技术人员、洗瓶班共同参加完成。
8 文件检查
9 设备检查及安装检查
10 运行测试
10.1 通过分别实际运转该烘箱各个不同部分证明其工作性能符合使用说明书。
10.2 对设备所配备的全部控制仪表及记录器进行校正和测试,确认其符合设计标准。 10.3 整体设备运行实验
按操作规程开机空转运行设备,设定设备在温度最低、最高条件下的运行,验证设备每一部分能在设定的程序中、正确协调地工作、]以确认设备的性能。
10.4 接通电源、调节温控仪预置温度位置60℃(最低)、关好各扇门、打开风机、电加热、查看控制仪表盘的风机、电热开关指示、记录指示温度达到设定温度时间,电流的通断情况。 10.5 调节温控仪设定温度为85℃。 11 性能确认
11.1 验证用仪器的校正:秒表、标准热电偶在实验前后要进行校正。 11.2 空载热分布:
11.2.1 空载热分布实验是确定烘箱最冷点位置、工作室内不同位置的温度,冷点温度较指示温度达到预计的滞后时间、同时验证设备自身温度传感,测定、控制系统处于正确的控制状态。 11.2.2 预置灭菌温度85℃。
11.2.3 验证用仪表:温度计(0-100°)。
11.2.4 按标准操作程序运行设备、记录设备从加热升温开始到80℃ 45min停止加热,自然冷却或强制冷却至室温整个过程的温度变化情况,自然冷却或强制冷却至室温整个过程的温度变化情况,每十分钟记录一次温度计的温度值。若工作室内温度差较大,应适当调整挡风板的位置。重复进行三次。温度显示与设备有异常时已温度计为准。
标准:空载分布温度差值≤5℃。
温度实验记录
12 热穿透实验(满载热分布)
12.1 热穿透实验是在热分布实验的基础上,确定装置中的“最冷点”调查待灭菌物品达到工艺要求,85℃、200min所需时间,并确认在其灭菌过程中,获得充分的无菌保证及除热原的要求。
12.2 实验按模拟生产进行最大装载, 6 层搁物架放满 6 盘瓶。 12.3 验证用仪表:(数据记录仪)温度计(0-100°)。
12.4 将温度计放置时要置入容器,器械内部并与物品表面接触、使其反映物品表面温度。 12.5 按11.2.4方法检测。
标准:在工艺规定到850℃、200min最冷点达到灭菌除热原要求。
热穿透实验记录
13 微生物致死、细菌灭活实验。
13.1 本实验也称微生物挑战实验,在热穿透实验之后进行。通过实验可以在前述各项实验证明了干热灭菌过程达到了灭菌,除热原的温度和时间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证明干热灭菌、除热原过程的有效性。 13.2 用于灭菌过程验证微生物使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牙孢50支,用于除热原过程验证采用正常干热灭菌工艺运转后的瓶。
13.3 工作室内装载:按最大装载12.2进行,同时放置上述生物指示剂6支于冷点区,3支于新风进风口区、6支于两侧门区,各编好号,记录放置位置。
13.4 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运行灭菌程序85℃、200min一个完整周期。 13.5 灭菌结束后,待烘箱冷却后,打开箱门、立即取出扔有生物指示剂,装入无菌盒,送质量部化验室培养。
13.6 压碎生物指示剂中的安瓿瓶,同时用一个未经处理的生物指示剂作为阳性对照,一同于30~35℃培养7天。
13.7 评价:经灭菌后的生物指示剂7天后观察,应无细菌生长。 13.8 阳性对照生物指示剂必须在24小时内出现颜色变化。 13.9 细菌内毒素灭活试验
取经灭菌处理的安瓿瓶30支、分别加入2ml细菌内毒素,检查时用水振荡,取出1ml用鲎试剂检测,每支都应小于0.25EU。 13.10 灭活验证连续做三次。 14 结果评价
14.1 设备检查的各项符合要求。
14.2 冷点区暴露灭菌时间达到85℃、45min。
14.3 位验证领导小组得出结论,该设备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15 再验证
15.1 各系统变动或改造要进行验证。 15.2 设备运行实验每年进行一次。 15.3 设备性能实验每年进行一次。
15.4 微生物致死,细菌内毒素验证每年进行一次。 15.5 仪表计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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