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病例报告卡
03-20
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发病卡
死亡卡
县(乡、镇)行政区划代码
乡/镇 村(街道)
填卡说明:
1、填报病种:⑴所有各种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白血病);⑵所有
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包括良性,其他部位良性肿瘤不必填报)。
2、如同时有门诊号及住院号时两栏都要填写。
3、如发现过去已发出的报告需要更正时(如部位或诊断错误,或
原报告为恶性肿瘤而实际并非恶性肿瘤等),请按目前诊断另行报出,并填写更正诊断报告栏。
4、“实足年龄”在诊断时未过生日者为虚岁年龄减二岁,已过生
日者为虚岁年龄减一岁,未满一岁者为0岁。
5、填写地址,请协助填明某区某街道某乡等;寄居亲友处或旅社
等外埠病人须填写病人的居住户口地址。
6、填写具体职务时须注明单位性质和工种类别,不能只写工人或
干部等。
7、诊断一项中如做过病理学检查者请填明病理学类型。
8、对已确诊病理TNM分期及临床分期者,请如实填写。(T指肿
瘤的原发灶,随着肿瘤的增大依次用T1~T4表示;N指局部淋巴结受累及,淋巴结未累及时用N0表示,随着淋巴结受累及的程度和范围的扩大,依次有N1~N5表示;M指血行转移,无血行转移者用M0表示,有血行转移者用M1~M2表示;Ⅰ期通常认为是疾病的早期,即损害局限于原发器官,Ⅱ期一般指病变已从原发部位向附近器官和组织扩散,Ⅲ期表示扩散范围更广,Ⅳ期指疾病已有明确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