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67 发布时间:2010-11-24 11:36:04 (1)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
订立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唯有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事人预期的目的才有保障。
(2)平等自愿的原则。
自愿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签定合同,即有权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合同的条款内容,合同订立时间和依法变更和解除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贯彻平等自愿的原则,必须体现签约各方在法律地位上的完全平等。合同要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签约双方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例如单方提出的不平等条款)强加于另一方,更不得强迫对方同自己签订合同。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必须按照公平的观念设立、变更或者取消民事法律关系。在订立工程项目合同中贯彻公平原则,反映了商品交换等价有偿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贯彻该原则的最基本要求即是签约各方的合同权利、义务要对等而不能失去公平,要合理分担责任。
(4)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实质上是社会良好道德、伦理观念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在订立合同中贯彻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诚实,实事求是向对方介绍自己订立合同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得有隐瞒、欺诈的成分,在拟定合同条款时,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实际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合同权利和义务。
(5)等价有偿的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是《民法通则》的一项原则,也是订立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
(6)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原则。
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咨询工程师考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考试网
(www.examw.com
) [ 2009年10月31日 ]【大 中 小】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
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但需要规范合同本身的法律法规的完善,
也需要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立法体系已基本完善。与工程项目合同有直接关系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
(一)《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合同关系也是一种财产(债)关系,因此,《民法通则》对规范合同关系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二)《合同法》
《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财产流转关系的基本法,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要遵守其基本规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合同,均需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三)《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是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主要法律,也是规范合同管理行为的法律,能够有效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国家对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行为也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四)《建筑法》
《建筑法》是规范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就是一种建筑活动,合同的内容也必须遵守《建筑法》的规定。
(五)其他法律
另外,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涉及其他一些法律关系,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提供担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投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如果要涉及合同的公证、鉴证等活动,则应当遵守国家对公证、鉴证等的规定。如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或者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如果双方没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双方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