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类型从"统治"到"管理"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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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类型从“统治”到“管理”的转变
作者:郑家昊
来源:《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03期
摘要:在社会治理的历史脉络中,“统治型政府”和“管理型政府”分别是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典型化政府样态。“统治型政府”本质上就是“王朝”,在“王朝治理模式”下,阶级统治职能是统治型政府藉以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基本途径。进入近代,欧洲国家在率先走向工业社会的历程中,通过一场“法的精神”的启蒙运动扫除了工业化道路上的障碍,又通过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向国家提出了自由与平等的要求,进而完成了从统治型政府向管理型政府的转型。管理型政府在行使社会治权的时候运用了“保护型职能”和“干预型职能”,并且在对“保护型”和“干预型”职能模式的使用和完善中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关键词:统治型政府;阶级统治职能;管理型政府;保护型职能;干预型职能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3)03-0011-09
20世纪后期以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逐渐确立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战略性目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研究顿时成为学术界和实践界的重要论题。然而,就理解服务型政府产生的历史逻辑而言,有必要首先在社会治理的意义上追溯服务型政府出现之前的典型化政府样态及其演进逻辑。可以说,在探寻统治型政府的兴起及其职能、管理型政府的滥觞及其职能模式中,发现统治型政府走向管理型政府的历史逻辑,对于“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这一命题而言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示作用。因此,本文将在社会治理的历史脉络中来系统地展现统治型政府转向管理型政府的图景,同时,试图描绘出与政府类型转变共时演进的“政府职能”变迁。
一、统治型政府及其治理模式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历经(着)“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的发展阶段。其中,农业社会特指近代之前的社会发展阶段。“农业社会是一个以„家元共同体‟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家‟是家元共同体中的„点‟,„家‟放大后成为„族‟,就有了地域的特征,以共同体的形式出现了,„族‟的放大则是„天下‟。”[1]在整个农业社会历史阶段,“天下观念”深谙于帝王或天子的心中,他们将处于天下的人和土地万物等都看作是“家国”的私有财产,因而也享有对“财产”的任意处置权。也正是由于“家”的观念,处于被统治地位的人逐渐认同了这样一种社会治理关系——被统治者是帝王(或天子)的“子民”,应当自然地服从帝王的统治。相较于古代欧洲,这种服从观念在古代中国表现尤为明显,甚至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典型”样态。
近代以来,人们也把“天下”称作“国家”,实际上,它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只不过是王权发挥支配作用的范围,其边界往往是模糊的和流动的[1]。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存在于农业社会的“社会治理处于一种„家天下‟的状态之中,分享政治权力的要求往往也只能由一些势力较强的„家‟所提出。具体而言,这些„家‟就是贵族和王室,政治权力就是在贵族与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