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观音堂中学
关于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教育局: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武政教纪字(201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通知后,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航校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
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陈 鹏(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
务。)
成 员:何耀峰 张军伟(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
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无违规办班情况。
4、学校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也没有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
7、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8、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9、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观音堂中学
201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