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明传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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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送 局领导,总飞行师
局机关各部门,空管局,安技中心,民航报社 签发人 李 健 局发明电〔2009〕1189号关于印发民航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各地区空管局,各航空运输(通用)公司,各航空服务保障集团公司,各机场公司,飞行学院: 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3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结合行业安全工作总体部署,现将《民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切实解决影响
民航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促进行业持续安全、科学发展。
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民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行业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切实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规范行业安全生产秩序;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保证措施,大力治理安全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安全教育,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规章标准意识和专业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将持续安全理念的创新点、着力点真正落实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标本兼治,促进民航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范围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各地区空管局、航空运输(通用)公司、机场、飞行院校及训练机构,航信、航油、航材服务保障企业。
(二)重点内容
1. 执法行动。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对局方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未予落实的;
(2)隐瞒不报重大安全事件、安全隐患的,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非法违规从事飞行、训练、维修、航空管制、油料、航材经营的;
(4)伪造飞行经历,伪造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标签、非法流通和使用“黑航材”的;
(5)未严格执行旅客及行李和货运安检的;
(6)违反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2. 治理行动。在做好运行保障的同时,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硬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运行安全风险管理不到位、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处置预案和保障不到位的;
(5)空防安全预警机制不完善的;
(6)安全建议的跟踪、反馈机制不健全的;
(7)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3. 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宣传持续安全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持续安全知识问答及有奖征文,并举办“持续安全青年辩论赛”,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
(2)完善安全信息管理及发布制度,定期发布航空安全月度分析报告,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3)推广SMS 建设试点经验,加快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安全管理获得更大效能;
(4)积极开展安全法规、规章培训和宣贯工作,做好局方监察员、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重点培训,加大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重点时段
“三项行动”贯穿全行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各单位要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组织实施阶段(4月底以前)
各地区管理局要进一步细化本辖区“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4月30日前将“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民航局。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尤其要对2008年隐患治理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计划,5月15日前汇总至管理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5至9月)
1. 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各地区管理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和制度,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 全面研究分析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危险,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切实防范遏制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事故发生。
3. 落实汛期防雷电等措施,防范因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
5. 加强飞行、机务、空管等技术人员资质的监管,严防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入安全生产领域。
6. 9月份各地区管理局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民航局将根据
国务院的要求组织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提高阶段(10至12月)
1. 针对第四季度安全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落实冬季运行防冰雪灾害的各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 对“三项行动”前期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全面总结。各地区管理局于11月底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民航局。
3. 民航局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12月中旬,向国务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报行业“三项行动”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四个责任”。全行业要高度重视“三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领导者的安全领导责任和员工的安全岗位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三项行动”。
(二)抓好“三个结合”,积极协调推进。在“三项行动”中,要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三项行动”与落实持续安全理念相结合,强化系统安全保障战略,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防范安全风险,提高航空运行安全裕度,加快制定国家民航安全纲要,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完善政府监管体系;二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同时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安全监管,严
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务求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控制安全风险。坚持标本兼治,立足于系统安全建设,集中精力和资源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预防航空器事故征候和遏制运输通用航空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加大“五一”、 “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工作。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改进安全监管手段和方法,切实掌握企业安全状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标准以及民航安全监管政策原则,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安全责任。
(五)强化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三项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三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定期发布。各地区管理局每月底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六)加强舆论引导,建设安全文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动员从业人员,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
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举报违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持续安全理念,建设积极的安全文化,营造行业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