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05-02
附件一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统计方法
一、毕业生就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定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
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考虑到统计口径的连续性,暂列入就业范围)。
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
7、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毕业生待就业
指毕业生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
三、毕业生暂时不就业
包括暂无就业愿望、拟升学、身体健康原因及其他原因暂不就业。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计算公式:
1、 毕业生就业率=已就业毕业生人数100% 毕业生总人数
登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100% 毕业生总人数2、 3、
毕业生待就业率=毕业生总人数=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暂时不就业毕业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