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行评定方法
、建立健全考评机构
考评机构:班主任及各班委会。要建立专人负责,成立考评监督委员会,保证考评的公正性,民主性和真实性。
三、评定过程管理和终端管理相结合
每周星期五值日生或考评委员会负责人将本周情况交班长,班长及时整理归类,交班主任审查后计算出本周每人奖、扣分值,在下周班会上,由班主任公布每个学生得分情况。做到日统计、公布、月分析、期总评。
每期按积分高低来评定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各类先进,并依次发展新团员。总分低于60分者,个人写保证书,并由班主任与家长共同制定帮教措施,促进学生向好的方面转化,或者接受部举办的德育培训班直至学生各方面转化为合格为止
(一)奖分:
1.凡原来基础上前进一个名次奖1分(以班为单位),前进两个名次2分,三个名次3分„„依此类推。
2.凡在月考或期末考试中进入本班前15名,年级前20名者奖5分,进入年级前10名者奖10分。 3. 在关心集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奖2分。
4.凡在体、美、音比赛中(以校为单位)获奖者每人奖2分。
5.凡在劳动中有突出表现者奖2分。
6.凡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受到县、市、省、国家级表彰者,每人分别奖5分、10分、15分、20分。
7.支部、班委、在各项活动中受校或县、市、省、国家级表彰者,每人分别奖2分、5分、10分、15分、20分。
8.各方面负责人(如学习委员、纪律委员、文体委员、卫生委员、室长等)如受到表彰,即按上述规定加分。
二)扣分:
1.成绩倒退一个名次者扣1分。
2.不按时完成作业者一次扣1分。
3.不参加打扫卫生者一次扣2分。
4.课堂被老师点名批评者一次扣2分。
5.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分。
6.自习违反课堂纪律,值日生劝阻不听者一次扣2分。
7.旷课一次者扣5分。
8.乱扔纸屑、果皮、牛奶袋者,一次扣5分。
9.有意损坏学校公物、花草树木者一次扣10分。
10.受到全校点批评者一次扣10分。
11.严重违纪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5分。
12.班集体被全校点名批评一次该班每生扣5分。
13.班集体某若被扣分,该班此项负责人也要扣相应的分。
14.周末在校托管生如违反学校托管纪律,视其情节给予2-15的扣分。 、操行评定办法
每学期开始,每生以 60 分为基础,依据学生个人的表现给予加分减分。学期结束时的总分为学生个人本学期操行成绩。
二、加分标准
1 、学生一周全勤,加 1 分。
2 、学生爱学习、守纪律,受到任课教师表扬的,每次加 0.5 分。
3 、学生在各项活动中,在遵守学生守则、学校规章制度中表现较好,受到班主任点名表扬的,每次加 1 分。
4 、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较好,受到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点名表扬的,每次加 2 分。
5 、学生在市级运动会、文艺演出、各种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或一、二名)每次加 8 分,获二等奖(或三、四名)每次加 5 分,获三等奖(或五、六名)每次加 3 分,获优胜奖 ( 七、八名 ) 加 1 分。
6 、学生被评为学校积极分子每次加 3 分,被评为三好学生、模范团员加 5 分,被评为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加 8 分,被评为全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 15 分。
7 、学生拾金不昧、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受到学校、街道、市级、省级表扬的,酌情每次加 1-15 分。
8 、担任学生干部、广播人员和其他社团学生,视成绩大小加 1-10 分。 9 、“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加 2 分。 10 、投稿、发表文章、有科研成就者加 20 分。
三、减分标准
1 、学生迟到或早退一次减 1 分。
2 、学生旷课一节减 2 分,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处理,减 2 分。旷课一天( 6 节)减 12 分。
3 、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完成学习任务,不听从教师的合理要求,受到任课教师批评一次减 0.5 分。
4 、学生受到班主任在全班点名批评一次减 1 分。
5 、破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减 2-15 分。
6 、学生违反学生手册,发现吸烟一次减 2 分,发现酗酒一次减 5 分,发现赌博一次减 5-10 分。
7 、学生在校内打架骂人的,一次减 1-10 分;结伙斗殴一次减 5-15 分。 8 、男生留长发、男女生染发、穿奇装异服,佩戴夸张首饰,一次减 2-5 分。 9 、异性间有不文明行为者发现一次减 5-30 分。
10 、偷窃他人财物者一次减 5-30 分。
11 、未经批准在外留宿(住宿生)者一次 5-30 分。
12 、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者一次减 10-30 分。
13 、学生未经许可将外来人员带入学校一次减 2-10 分。
14 、考试作弊者一次减 10-30 分。
15 、学生受警告处分减 10 分,受严重警告处分减 15 分,受记过处分减 20 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减 30 分。
16 、不参加劳动卫生一次减 2 分,宿舍卫生值日一次不参加(或不认真完成任务)减 2 分。
四、每学期期中、期末由班主任向全班学生公布两次操行分。并作如下处理。
1 、操行分 90 分以上为优、 80-89 分为良、 60-79 分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2 、操行分低于 30 分者,必须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协助教育,取消学籍,作试读处理。
3 、连续两学期低于 30 分的或一个学期操行分低于 20 分的,勒令退学。 4 、连续两学期低于 60 分的,作试读生处理,取消学籍。
五、毕业操行成绩
1 、学生毕业时,以各学期操行成绩的均分为学生毕业的操行成绩。 2 、毕业操行成绩达 80 分以上,学校负责重点向用人单位推荐。 3 、毕业操行成绩低于 60 分的,缓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