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员工职称评定办法1
员工职称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
员在公司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
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四条 评定范围: 机电技术研发部、数传技术研发部其它部门中从事研发技术工作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三个档次。
第五条 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 第六条 入职职称评定
一、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1、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1) 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2) 大学本科毕业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2、工程师任职资格:
1) 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2)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可确定为工程师任职资格。
3)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4) 大学本科毕业的,需聘任初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 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2)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工程师任职资格。 3)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
4) 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十年的,需本人申报,经评定合格后可确定为工程师级任
职资格。
2. 除上述规定的其他情况的新入职人员,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职称评审标准确定为相应的职称级别,并报总经理审批。
3. 员工职称晋级必须通过公司内部职称评审小组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4. 公司开发人员国家全日制本科学历工作一年以上视为具备初级(助理工程师)职称。 第七条 破格申报
对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但不够以上职称评定年限资格者,包括:独立(或作为主要人员)开发研制出新产品,并为公司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利润在100万元/年以上)者;提出技改等建议被采纳者,在等于或高于现有产出及质量的情况下,为公司降低成本在100万元/年以上者;毕业后未获评任何国家技术职称,但工作经验丰富,能力强,是部门工作的骨干,为公司作出其它突出贡献者。 第八条 比例原则
1. 各级别职称人数应保持合理比例,高级师:主任师、师:助理师、员级以下的比例原则上应按此确定:1:4:5。
2. 人力资源规划部门编制应考虑各部门职称级别的人数比例。 第十条 其它
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工作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不能评定高一级任职资格,已评定人员中,经核实有上述问题的,应由专业评审小组撤消本次晋升资格。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按职称类别设立职称评审小组,其主要职能为内部职称评定、新员工入职
职称定级, 每组成员原则上为3-5人,由公司相关领导及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 评审小组的评审工作一般每两年举行一次,评审时间为当年年终考核结果
出来后。出席评审会会议的成员最低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3/4,评定小组组长根据评定小组意见有最终裁决权。
第十三条 根据当年参评对象的专业分布和数量比例,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和召集相关
部门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执行评审小组,亦即当年的专业评审小组。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在抽取评审小组成员时,上一年度的成员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四条 职称评审小组的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人力资源部门将当年参评的基本情况以及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向评审小组作
全面介绍,并提供每个参评对象的完整准确的评审材料。
(2)职称评审小组应详细审阅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考评材料,掌握考评的全面情况,
评定小组应对参评对象的技术水平和业绩、所取得的资质证书、成果(含论文、著作)等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具体审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参评对象的能力、水平、成绩、贡献和考核意见进行充分的讨论,综合评价。
(3)评审小组表决。在充分酝酿,反复比较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一
次性表决。经参会小组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参评对象的专业技术资格方获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更不准多次、反复投票。 (4)公布评审结果。评审小组应对评审会议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同时,在每个参评对象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附件)中填写具体评审意见及投票结果,经组员签字或盖章后,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公布。
第四章 专业技术职称晋升
第十五条 获得职称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
管理人员。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及时对其解聘:
1.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任期考核中不合格者。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 因身体状况及其他原因,已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者。 第十七条 职称级别的评定标准见附表一:
附表一: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附表二: 职称评定流程
总经理
评审小组 人力资源部 申报员工所在部门 申报员工
流程说明:
1. 目的:明确职称评定的基本程序,规范职称评定工作。 2. 原则:过程清晰,涉及部门职责明确。 3. 流程说明: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部 门:
姓 名: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主要由单位组织填写,职称申请表及基本情况栏目也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填写。
2.经职称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并由总经理审批公布的,将此表存入本人档案。
职称评定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工 作 经 历
学 习 培 训
经 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任现职后取得的资质证书、成果及受奖情况
任现职后的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等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评审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