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8临督导实施方案
临沂市2011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
实 施 方 案
为了切实搞好2011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根据《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对2011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6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育综合督导工作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11‟8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求真务实、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督导评估对各县区教育工作做出真实、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解决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全市县区间、城乡间及校际间教育及办学水平差距,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进程
(一)总体安排
市政府对县区的复评工作从2月28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16天,每县区一天(高新区、经济区、临港区各半天),评估团下设政策整改、师资建设、职业教育、基教安全、条件装备、经费资助六个评估组。集中活动分3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培训,1天,时间2月28日。主要任务是:学习掌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明确督导评估有关要求,做好赴各县区督导评估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督导评估,时间14天,3月1日——3月14日。学习培训结束后,即赴第一个县区,在每个县区活动1天,主要任务是:按照规定和分工,完成对每个县区的评估任务。填写好《评估纪实》和《县市区评估得分表》,并写出对每个县区的反馈意见(存在问题的要将具体单位、具体问题写清楚)。
第三阶段,督导评估情况汇总,2天(3月15日——16日),各评估组汇总评估情况,并提交书面总结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各评估组工作开展情况,所查各项指标基本情况(主要成绩、经验、特点等),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二)具体分工
此次活动共成立6个评估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1)综合整改组:4人,任务是:工作安排、综合协调、调度、收发有关文件资料,督导评估情况汇总,撰写对县区督导评估报告,有关文件、资料的汇总整理等。并查验A1-B1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纲要精神情况,A1-B2督导整改。督导评估结束时,将以下资料整理好交督导室:①各评估组对各县区督导评估反馈意见,②督导评估总结报告,③督导评估纪实、单位统计,④督导形成和收集到的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师资队伍组:2人,任务是:查验A2-B3教师配备,A2-B4师资均衡,A2-B5教师培训,A2-B6教师待遇
(3)职业教育组:2人,任务是:查验A3-B7中等职业学校建设,A3-B8 职业技能大赛,A3-B9毕业生就业率。
(4)基教安全组:4人,任务是:查验A4-B10课程实施,A4-B11办学常规,A4-B12义务教育巩固率,A5-B15学校安全,A5-B16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5)条件装备组:4人,任务是:查验 A5-B13仪器图书配备,A5-B114计算机配备。
(6)经费资助组,2人,任务是检查A6-B17预算内经费占比例, A6-B18中小学公用经费, A6-B19城市教育费附加,A6-B20地方教育费附加,A6-B21学生资助。
三、程序方法
(一)基本程序
1.抽签确定重点抽查的乡镇。到达所查县区后,督导团全体成员与县区领导及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面。在会面会上,由县区政府分管县区长抽签,经督导团确认后,确定重点抽查的2个乡镇。
2.各组分头活动。
(1)督导团领导及综合整改组与县区政府领导及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听取县区教育工作基本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检查去年的督导整改情况。抽查1所县区直学校、1个乡镇,了解情况。
(2)师资队伍组到县区教育局、抽查的2个乡镇的中心初中、中心小学了解教师的配备、均衡、培训、待遇等情况。
(3)职业教育组到县区教育局、职业学校调查了解情况
(4)基教安全组分成两个小组,分别到县区教育局、抽查的乡镇的中心初中、中心小学、乡镇中心幼儿园、一处三年级以上教学点,调查了解有关工作。
(5)条件装备组分成两个小组,分别到县区教育局、抽到的乡镇的中心初中、中心小学、一处三年级以上教学点,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6)经费资助组到县区教育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调查预算内经费所占比例,中小学公用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学生资助有关情况
3.各评估组组长要根据需要及时召集本组人员汇总督查情况,撰写本组对该县评估反馈意见,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评估组工作和所查评估指标)、主要成绩与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要注意把评估标准、评估细则及评估结果(评估纪实)作为评价的主要根据,对所评估的每项指标的主要成绩与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都要写具体、写实,要尽量用事实和数据说明。组长要在反馈意见首页上方签字,以示负责。
4.每天县区评估结束后,各评估组要将有关督导评估资料整理规范,与评估反馈意见、评估得分表等,于次日早集合时一并报综合整改组汇总。因时间紧,督导评估结束时不做当场反馈,评估过程中有些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离开该县区前由评估团领导向县区做简要反馈,以便县区及时整改。
(二)基本方法
对各县区2010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继续采用“验证法”。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程序、按标准进行评估、督导检查和评估计分,杜绝弄虚作假和不负责任走过场。
为促进自评实事求是,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性,采取2项措施控制自评计分虚涨不实。一是用自评可信度对自评计分虚涨进行处理,对其中自评计分严重失实,最后经督导团研究确认确属弄虚作假者,除自评可信度判为0,相关指标计0分外,还要从评估得分中扣除与虚涨分等值的处罚分。二是在公布各县区2011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得分情况时,公布各县区自评虚涨分及虚涨度(虚涨度=市评估得分÷县区自评得分×1O0%-100%),并以此来衡量评价各县区自评工作质量。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此次综合督导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的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个组成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分管副市长任团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其他成员任副团长。市政府教育督导团领导分组分期带队(详见附表)。评估期间,市政府分管领导到有关县区现场指导工作。
(二)实行督导评估责任制。各评估组要将评估指标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分工和责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的评估结果(各项指标评估得分、反馈意见等),由各组组长负全责。被评单位对评估结果提出质疑,由评估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做出解释。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每项指标的评估操作和计分须有
2人以上参加。
(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或在评估过程中拒绝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或采取故意拖延时间等手段,导致评估无法进行,除相关的B 级指标自评可信度判为0外,情节严重者,要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拒腐倡廉,遵纪守法。督导中根据需要请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安排联络员协助督导团开展工作。评估过程中不准吃请、受礼,严禁参加与督导评估无关的活动。
(五)认真仔细做好评估。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所有督导评估人员,都应以积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推进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六)实行结果公示、公报制度。督导评估工作及其结果应接受有关方面和社会的监督评价,以保证督导评估行为的公平、公正,促进督导整改。评估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七)合理使用评估结果。要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当届政府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对经督导评估认定成绩突出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