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格评价及操作标准
体格评价标准
一、体格评价随访标准
1. 足月正常儿童应从出生后至半岁前,每月进行一次体格评价;半岁至1岁期间,每两月进行一次体格评价;1岁至3岁期间,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格评价;3岁以后,每年进行一次体格评价。
2. 早产儿应从出生后每周进行体格评价,孕周满50周以后再按足月正常儿童标准进行体格评价,并使用足月儿体格评价曲线图。
3. 营养不良儿童,从诊断为营养不良当日算起,每月进行一次体格评价。跟踪随访至该儿童的体格评价恢复到正常儿童体格曲线±2SD (或25%-75%)以内,再按正常儿童的标准进行跟踪评价。
二、体格评价参照标准
1. 孕周未满38周的婴儿,以2013年WHO 发布的芬顿早产儿曲线为评价标准。 按性别使用不同的曲线图表。
操作人员需记录婴儿姓名、联系电话、出生日期、预产期、评价日期、评价当日孕周、评价当日身长、体重、头围,并在曲线图中描出对应孕周的身长、体重、头围。
2. 足月儿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生长曲线为评价标准。按性别使用不同的曲线图表。
操作人员需记录儿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长、体重、头围、并在曲线中描绘出身长/年龄,体重/年龄,体重/身长,头围/年龄。
三、体格评价方法
1. 体重的测量
新生儿和小婴儿用载重15kg 盘式杠杆秤或电子秤称量,精确读数至10g ,儿童用载重50kg 杠杆秤或电子体重秤测量,精确读数至50g 。测量前应先校正体重秤零点。被测儿童应脱去外衣、鞋袜和帽子,年长儿应排空小便,卧或站于秤盘中央,记录至小数点后2位,以千克为单位
2. 身高(长)的测量
3岁以下儿童用身长量床卧位测量身长。脱去鞋、袜、帽,仰卧于量床底板中线上,助手将头固定,面向上,头顶紧贴头板; 测量者位于量床右侧,左手按直小儿膝部,使双下肢伸直,右手移动足板使其紧贴两足足跟,注意量床两边的读数一致,保持足板平直,记录至0.1cm 。
3岁以上儿童用身高计站位测量身高。取立正姿势,两足跟、臀部、肩部和后枕部同时靠紧立柱,两臂自然下垂,两眼正视前方,将头顶板与颅顶紧密接触,记录至0.1cm 。
3. 坐高(顶臀长)的测量
针对目测身体上下肢比例异常的婴幼儿,进行顶臀长测量。
用量床测量头顶至臀长,测量者提起小儿小腿至膝关节屈曲,大腿与底析垂直,骶骨紧贴底板,移动足板紧压臀部,读量就要两侧刻度。读数至0.1cm 。
将顶臀长与身长对比。
出生 3月龄 6月龄 12月龄 2岁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4. 头围
坐高(cm ) 33.5 33.2 41.7 40.7 44.8 43.9 48.8 47.8 54.7 54.0 的测量 身高(cm ) 50.4 49.7 63.3 62.0 69.8 68.1 78.3 76.8 91.2 88.9 用坐高/身高(%) 66.5 66.8 65.9 65.6 64.2 64.5 62.3 62.2 60.0 60.7
精确度
至0.1cm 的软布尺测量。小儿位置不限,将软尺零点固定于头部一侧齐眉弓上缘,然后将软尺经枕骨结节最高点绕头一周,左右对称,软尺紧贴皮肤,女孩头发厚或有小辫子时要将头发分开,读数至0.1cm 。
5. 记录方法
将儿童姓名输入评估系统,点击“查询”,搜索是否有记录,如果有相同姓名的记录,应查找与测量儿童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相同的条目,在原记录原编号基础上,增加新记录,以获得儿童生长曲线。
如果没有相同姓名,或者相同姓名但其他基本信息不符合,则应新建记录,以《门诊儿童基本信息登记表》上相应的编号为系统编号,输入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