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带班制度
项目施工领导带班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浙江省【2011】6号文件精神,富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公司领导轮流值班,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
项目部与分包单位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项目负责人落实项目部工作人员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一 施工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工作在工地,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
二 项目部领导轮流值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项目部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领导轮流安全值班并定时巡查制度。节假日必须值班并定时巡查;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有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替班,顶替班领导未到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建立安全轮流值班记录制度。值班责任人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安全值班责任人的通讯方式及时现场公布,以便及时了解生产安全情况;
三 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四 项目部轮流带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责任人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五 项目部班子施工现场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带班责任人应当
向接班的责任人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六 项目部建立项目部责任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项目部责任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七 建立项目部带班检查制度。明确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考核奖惩等。
通过专项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提高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三个能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事故处理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三化管理”(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管理和科学化管理)。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中毒、火灾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富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