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探索案件"双查双追双报告"制度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28 浏览次数: 300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机制,泰安市岱岳区纪委探索推行纪检监察案件“双查双追双报告”制度,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今年以来,立案查处36件,结案3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收到了明显成效。
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制度内容。“双查”,即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规问题,也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双追”,即在追究责任时,既要追究违纪违规者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双报告”,即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既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也要对发案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形成案情剖析报告。二是明确追究范围。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除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外,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突出等方面的12种情形进行“双查双追”,区分责任,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三是明确追责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注重把握“三个同时”,即责任人责任与相关领导责任同时追究,班子集体责任与领导个人责任同时追究,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同时运用,确保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规范制度运行,确保依法依纪办案。一是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案件,成立专案调查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处理,层层负责。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执纪。经调查核实,需给予纪律处分的,由承办单位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需给予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组织处理的,移送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在形成案件调查报告的基础上,会同发案单位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形成案件总结剖析报告,送达发案单位,作为整改的依据。同时,报送有关部门(单位)和领导,作为工作决策的参考依据。四是跟踪督导,落实整改。区纪委根据案件总结剖析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定期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坚持纠建并举,注重发挥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着力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立“三项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一是建立案件通报会机制。对一些重要典型案件,及时组织协调发案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召开案件通报会,认真分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下达检查(监察)建议书,协助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案情分析研判机制。注重从案情相似的多个案件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发生在相似领域的案件中寻找易发违纪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治理。三是建立监督管理促进机制。在查办案件中,及时发现监督上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分析掌握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规律,探索加强监督的途径和办法,使监督的关口前移,监督的重点突出,加大监督管理的针对性。(泰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