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
关于第二批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
申报事宜的通知
厅直有关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适应新时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升我省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医学科技进步,促进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经与省财政部门沟通,拟在现有5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的基础上,再选拔若干个管理、服务和技术先进的学科作为第二批省级临床医学中心,予以重点扶持。建设周期从2011年起至2013年。对确定的第二批省级临床医学中心省财政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所在医院承诺并安排不少于财政补助数额的配套经费。第二批省级临床医学中心采取自愿申报、兼顾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综合考虑申报单位在省内外的临床技术优势地位、发展潜力,在对建设目标的合理性、可及性及重点发展方向的先进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原则上同级同类学科只建设一个中心。
按照省级医疗卫生学科分布和区域卫生规划,经研究,未纳入第一批建设单位的4个省级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以及3所省级综合医院(省人民医院,兰大一、二院),均可申报1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或省级
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单位)。
定于2010年9月12日下午2:30,在省卫生厅11楼会议室,召开专家评审会,听取申报单位负责人陈述,与会专家投票产生建设单位及排名。请各医院结合实际,尽快提交申报报告,填写《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建设申报表》。申报报告要阐明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特别是对人才队伍建设、临床技术、设施设备、科研、管理以及经费等方面要有明确的设计和规划,提出切合实际、具有较强操作性的项目文本。申报材料附件可以目录形式反映,暂不提交论文等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报告文件一式两份、《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建设申报表》一式80份,以及申报单位陈述人姓名、职务情况,请务必于2010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报送省卫生厅人事处。联系人:苏永强,电话:4818116。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
申 报 表
填 表 须 知
1. 本表作为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申报用表。 2. 本表须如实填写,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核。
3. 表内项目没有的,一律置空;表内内容一律打印。 4. 单位指申报学科的医疗机构名称。
5. 部门指申报学科的医疗机构科室(部门)名称。
6. 科研获奖排名:如6人合作,个人排名第一,应为“6-1”;若独著,应为“1-1”或“独著”。
7. 论著:填近5年来发表的本专业的论文、著作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等。
8. 新技术、新方法、新业务、专利、效益:指引进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专利和专利号;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基本情况
学科负责人(带头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