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11-08
物业标准文件
物业工程部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工程部内部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管理高效有序,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部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收集、登记和维修设施设备。
3.2 工程部经理负责监督各社区物业管理工程维修职责的履行。
3.3 管理处主任和主任助理负责制订管理处下属各类工程维修人员的岗位
职责,并监督其改造。
4 工作内容
4.1 按时上下班,上午11:30和下的17:30前不能提前下班或吃饭,中
午上班不能迟到。
4.2 上班时间内无具体工作时,原则上在办公室等候,外出巡查设备情况
时须告知主任,不得办私事。
4.3 上班时必须佩带工作证,穿着整齐,不得穿拖鞋。
4.4 及时处理维修申请单,不得积压。上午11:00和下午17:00以前的
维修单,必须及时处理完毕,有些维修如情况紧急或业主有特殊要求的,不管加班与否,都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当天无法处理的都必须在“维修情况”栏内注明原因,每维修单处理完毕后须业主与维修人员签名。
4.5 上门维修时须带工具袋(箱),必备工具都放在里面,以节省时间,增
加工作效率,少跑路、多干活。
4.6 服从主任安排,每天上班后先到办公室报到,等候分配一些重点的突
出的或需多人合作的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处理,各人分头工作。
4.7 紧急情况时工程人员(接到通知)须立即走赶到现场,等候工作或作
出应急处理,直到事故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4.8 服务态度作为上门维修服务的一部分,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拟定:审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