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2015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模板)
XXXXXXXXXXXXXXXXXXXX石 场
2015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号令)规定,以及各级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2015年我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我矿山2015年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安全法治意识。实现安全生产培训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具体目标为: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并依法持证上岗。
2、加大对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每年不少于6次。 3、继续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达到100%持证上岗。 4、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把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贯穿到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5、积极完成市安监局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各项指标。 二、培训教育对象
1、单位主要负责人:即矿长。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本矿山从事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即电工、凿岩工、铲车驾驶人员、钩机驾驶人员等。
4、矿山从事其它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培训方式方法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上级要求集中到贺州市安全培训中心或组织到自治区培训参加学习,并取得资质 。
2、其他员工参加本矿山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具体培训安排见附件。
3、聘请专业人员来场授课指导学习。 四、工作要求
1、参加学习人员按要求集中精力学习,学习课时不能少于规定时间。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讲课。 3、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4、笔试不合格者,停工学习,不能上岗。
2015年1月7日
附件:2015年 度 培 训 计 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