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政工程收费标准(建筑和景观)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00一年一月七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节选建筑市政工程部分)
7 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7.1 建筑市政工程范围
适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电信、广播电视、邮政工程。 7.2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表7.2-1
注:提供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的,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
7.3 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 7.3.1 建筑、人防工程
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3-1
以下的建筑;
2.古建筑、仿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等,根据具体情况,附加调整系数为1.3~1.6; 3.智能建筑弱电系统设计,以弱电系统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1.3; 4.室内装修设计,以室内装修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1.5;
5.特殊声学装修设计,以声学装修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2.0; 6.建筑总平面布置或者小区规划设计,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按照每10000~20000元/ha计算收费。
7.3.2 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3-2
市政公用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3-3
7.3.4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复杂程度表 7.3-4
附表一: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
附表二:
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