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留守妇女的生活现状的调查
关于农村留守妇女的生活现状的调查
调查时间:2011年7月—2011年9月
调查对象:农村留守妇女现状调查
调查方式:走访、交谈、查看新闻,报纸、网上调查
调查地点:长沙市宁乡县花明楼镇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丈夫长期(通常在半年以上) 外出打工,留守家庭的妻子们肩负着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生产劳动和家庭抚养、赡养责任,她们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日益凸显, 她们的生存状况直接影响着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 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必须引起注意和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 为全面掌握了解我县留守妇女的现状, 为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研究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我对此特地进行了一番调查,其结果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年龄结构。我县留守妇女年龄集中在30---40岁之间,占64%;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占19%;40岁以上的留守妇女占17%。30-40岁年龄段的留守妇女占一半以上, 因为这部分家庭的子女在校上学,且丈夫正值中壮年,是外出挣钱的最佳时机。
2、文化程度。农村留守妇女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
3、生活状况。本次调查中,有85%的妇女从业,从业妇女中,76%左右的人都从事传统种植、养殖业,从事第三产业的占24%左右。由于丈夫常年在外打工,绝大多数留守妇女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一肩挑,既要从事生产,又要照顾老人、孩子和兼顾家务,比较辛苦,压力也很大。
4、家庭情况。留守妇女家庭一般属中等规模,多数家庭都有正在上学的孩子,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孩子家庭最多,为61.95%,两个孩子的为35.34%,三个孩子的只占2.71%。
5、留守原因。在留守妇女中,曾经有过外出打工经历的留守妇女占留守妇女总数的63.93%,打工时间1至5年不等。导致她们结束务工回家的最主要原因是要照顾家庭,占51.49%;其次是要回家生小孩,占17.91%;第三是因为工资太低,占11.75%。而没有外出务工经历的留守妇女,79.05%的也是因为要照顾家庭和传统妻主内的分工所致。因为建设家庭的需要,绝大部分已婚育的妇女选择了回归家庭,照顾家庭。这说明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挣钱、女人顾家的传统分工模式仍然是农村的主导家庭模式。
二、存在问题
1、劳动强度大。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大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留守妇女的体力大幅度透支,严重损害身体健康。调查中反映劳动负担重、身体不太好的占75%左右。这些留守妇女中,抚养1名小孩的占44%,抚养两名小孩的占47%,抚养三名及以上小孩的占4%;赡养1位或2位老人的占31%。有87.5%的人从事的生产活动是强度相对较大的种植业。
2、精神压力大。农村留守妇女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生产劳动、家务劳动、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重要责任,同时,面临着劳动强度高、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的多重压力。由于丈夫长年不在身边,身体上承受劳动之苦,生活中缺少关爱,感情上出现空缺,心理上时刻担心丈夫的人身安全和“生理安全”,担心丈夫变心,精神负担很重。这种由于夫妻长期分居造成男女双方生活寂寞精神苦闷,极大地造成了婚姻家庭的不稳定。
3、子女教育压力大。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妇女要承担农业生产、家务劳动的双重负担,教育子女的时间很少,再加上自身的文化素质本来就不高,势必影响到她们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方式,80 %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她)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而且陪伴孩子的时间少,亲情的部分缺失也影响了孩子正常性格的形成。
4、文化生活贫乏。农村留守妇女的生活除了生产劳动、扶老携幼,就是从事繁重的家务劳动,没有其它文化生活,最多的娱乐便是串门聊天,看看电视,偶尔打打麻将,精神文化生活相对比较匮乏,对她们来说,生活是单调、枯燥、无味的。
5、发展能力较弱。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存在小富即安、安于现状的思想,以为丈夫在外打工能往家里寄回点钱就满足了。自己没有专长,致富无门路,又不去学一些实用技术,只好守着家里的几亩责任田;部分在家务农的农村留守妇女思想上不求进取,对家庭依赖过大。
6、法律知识比较欠缺。调查中发现,有40%以上的留守妇女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对相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只有不到30%的妇女表示,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会找政府、妇联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8%的妇女表示找当事人协商;40%以上的妇女则选择忍耐。
三、对策和建议. 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新农村建设。针对存在的各种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增加本地农民就业机会。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扶持已有一定经济
基础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减少农村留守家庭。
2、提高留守妇女的发展能力。一是针对留守妇女现状,筛选适合妇女特点的培训项目,依托县乡两级农村劳动力培训机构,开展实用性、普及型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留守妇女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使她们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二是多方位深化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用好用足政策,扎实推进财政贴息贷款政策的实施,推动留守妇女自主创业。
3、丰富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借助村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因势利导,加快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文化娱乐内容,鼓励留守妇女积极参加乡村组织的健康向上的文化节目,让她们精神有所依靠。同时,开展“邻里节”、“好婆媳”评选、“平安家庭”创建、“美德在农家”等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4、切实维护留守妇女合法权益。一是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二是在乡村两级建立、完善集法制宣传、矛盾调处、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等为一体的“妇女维权站”,把服务送到留守妇女身边,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安全感,为她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
5、建立留守儿童关爱网络。一是在各中小学中建立留守学生信息档案,组建留守关爱团队,通过定期走访、谈心交流、师生结对等方式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二是发动老干部、教师和巾帼志愿者组成关爱工作团,通过建办校外辅导站、儿童快乐家园、开设七彩假日乐园等方式,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6、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农村妇女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妇女群体自身互帮互助的作用,在“政府支持、妇联牵头”的前提下,成立乡、村“农村妇女协会或农村妇女合作小组”、“生产联合互助组”,以
减轻劳动强度;“生活联合互助组”以互相关心实现情感上的诉
求;“文化活动联合组”以共同分享娱乐等。同时, 鼓励她们利用协会或互助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 加强留守妇女夫妻间的情感交流,建立和谐家庭氛围。帮助农村留守妇女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压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需要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各级妇联组织的紧密配合,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全社会都应关注、关心、关爱、援助这一弱势群体,使农村留守妇女早日走出困境,让她们由“守家园”变为“建家园”。
这次调查了解到了农村留守妇女的无奈和辛酸,让我们一起来关心这个弱势群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