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08-08
蒲县新乐煤矿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蒲县新乐矿节能管理工作,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集团公司二00九年节约能源管理考核办法》(霍煤电机字[2009]51号)文件要求,结合蒲县新乐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 成立节能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机电科,办公室节能工程师一名、统计员二名。 办公室主任: 节能工程师: 节能统计员:
2009年主要用能单位节能指标分解
三、考核奖罚
节能领导小组和节能办公室按照节能考核评分标准定期组织对矿属各单位的考核:
1、考核内容
生产技术指标:各基层单位的电耗、煤耗、油耗、水耗。 资源综合利用率:废弃物利用率、矿井水复用率、水循环利用率。 专业性检查:每月对基层单位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是;能源消费统计、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主要耗能设备能效等。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指导处理,限期解决。
2、奖罚标准
设立节能专项奖励资金,每年5万元,按照节能考核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奖励。
每半年由节能办公室综合考核,奖罚兑现,对考核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对排在后两名的单位分别处罚1000元、500元。
奖罚兑现由节能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每季度节能检查情况,考核排名,提出奖罚方案,报领导组审批,半年兑现一次。
2009年 1月
蒲县新乐煤矿机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