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推进农村廉政体系建设 (2012年第一期)
如皋市纪委、监察局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如皋市纪委、监察局以构建具有如皋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坚持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室、镇纪委和基层监委会的主体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加强机构建设,创新“三位一体”组织机制
乡镇纪检监察资源的重组、纪检监察力量的整合,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创造了新的机遇,提供了有利条件。基层监委会的创设,又延长了纪检监察的“手臂”,增加了监督力量。充分运用派驻纪检监察室、镇纪委和基层监委会三大主体的力量,强化领导,明确分工,健全制度,创新了“三位一体”的组织机制。
(一)健全组织,创新体制。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对原有“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进行及时调整,建立了派驻纪检监察室、镇纪委和基层监委会的联动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网络。明确派驻纪检监察室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统筹协调驻在区域党风廉政建设;镇纪委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去年,以村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在348个村(社区)配强配齐村监委会主任人选;同时,综合运用“独立组建、委派组建、联合组建、纳入组建”等方式,率先在411个基层站所全面创设监委会组织,有效填补了基层民主监督的盲区,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依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新机制,先后制定并完善各类制度规范85项,形成了以派驻纪检监察室管理办法、镇纪委书记工作会议制度、推行镇党代表监督“10+3”制度、监委会主任工作例会制度等为代表的上下联系制度体系,以基层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办案工作报告制度、基层案件交叉协审制度、行政执法业内监督检查制度、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办法、基层站所执法通案制度等为代表的日常工作制度体系,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动态管理考评办法、镇纪委工作量化考评办法、监委会管理考核办法和党员干部思想道德考评办法为代表的内部监控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到位,逐步规范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运行。
(三)严格考核,促进工作。每年年初,根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制定“三位一体”工作考评细则,将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分解落实,以考核为推动工作的杠杆,完善激励机制,严格兑现奖惩。如对基层监委会的考核,我们采取按月度累积记分制,简化了考核程序,强化了结果运用。坚持纪委委员巡查制度、常委分工联系制度、现场会议和书记点评制度,实时掌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年中和年底,坚持自上而下两次述职考评制度,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室主任向市纪委述职、镇纪委书记向派驻纪检监察室述职、监委会主任向镇纪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双向述职,并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评定优劣、实施奖惩。
二、强化推进措施,完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近年来,如皋市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整体规划,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对“人、财、物、工程建设项目”等关键领域和环节的监督,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手段,不断完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提高源头防腐水平。
去年以来,由各派驻纪检监察室牵头,各镇纪委组织推进,各基层监委会具体落实,从岗位职责、履职环境、监管机制、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方面入手,对各村(居)、基层站所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分级排查,通过找、防、控三个环节,梳理核定风险点和廉政“质控点”761个,并建立“红黄橙蓝”四色预警、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的风险控制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增强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在风险防控上,推行分层分级负责,由派驻工作室对一级风险点进行重点防控,镇纪委对二级风险点进行重点防控,基层监督委员会对三级风险点进行防控,综合运用风险教育、制度教育、情景教育、提醒教育、预警教育等手段,建立了有针对性的源头防腐机制。
(二)整合监督力量,逐步形成全方位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审计监督。实践证明,对镇属部门和村(社区)加强财务审计是有效管用的监督手段,是防止村级组织“三资”流失的重要途径。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后,我们由派驻纪检监察室牵头,充分整合驻在区域会计人才资源,组建专业审计小组,通过“接网式审计”、“推磨式审计”“点击式审计”等多种方式,主动把监督的触角伸向基层站所和村居一线。对重大工程实行跨镇审计,既有效堵塞基层财务管理的漏洞,又拓展了农村案源线索,维护了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是强化镇党代表监督。不断深化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充分发挥镇党代表参与重大事项监督职能。在市镇两级搭建了互动平台,为党代表掌握基层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了解监督对象工作及勤廉状况,提供方便。建立了党代表选题监督、点题监督和镇党代表参与工程建设监督等制度,先后组织镇党代表近百人次对郭园镇兴园路建设、长江镇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情况、九华镇敬老院五保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现场监督;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镇区的党代表对至少一处在建或新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共参与工程项目、政府资产处置等招投标监督107次,涉及工程金额3000多万元。去年以来,全市累计组织党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53次,组织财务审计93次,参与重点信访件(重信)调查16起,参与审理助辩57件,提出意见建议109条,有力支持和促进了基层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镇党代表在党委决策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是强化监委会监督。上级纪委主要领导对如皋市基层监督委员会建设给予好评,去年12月,南通市纪委在如皋市召开了现场推进会。今年以来,通过规范制度、组织培训、定期巡查等措施,强化了基层监委会的内部监督和相互督查机制,推动并促进了基层监委会规范化运转。各基层监督委员会在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参与重要经济活动监督、协助处理信访和疑难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同时,坚持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轮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交叉督查,特别是与企业、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站所,如供电、社保、财税等部门,加强服务自查、执法自查和作风自查,及时查纠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基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基层站所作风效能督查59次,提出整改建议意见83条。
(三)打造办案品牌,充分发挥查案执纪震摄作用。
在查案执纪方面,着力打造“1+2+X”办案品牌(即派驻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委局两个纪检监察室全面支持、镇区纪委书记全员参与),通过实施交叉办案、异地办案,集中优势兵力,突破大要案件,扭转了过去镇纪委案件办理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被动局面。近年来,以民生和工程领域为突破口,加大了对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先后严肃查处了石庄镇党委书记郭某受贿、林梓镇民政助理印某贪污、郭园镇社保所沈某挪用社保资金、磨头镇新联社区班子集体违纪案等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此类案件的查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去年,全市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62件,移送司法机关3人,其中正科职2人,副科职1人;受理农村基层群众信访件550件,办结率达98%。纪检监察工作权威更加彰显、工作范围更加拓展,与基层贴得更紧、与群众靠得更近,基本适应了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三、着力巩固提高,务求“三位一体”成效显著
通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如皋经济社会呈现出同频共振、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的满意度有了新提升。
(一)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新的“三位一体”工作体制,促进了市镇村(所)三级纪检监察资源有机整合、优势互补,实现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布局从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坚持以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为核心,着力加强镇(区)党风廉政建设;以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为目标,着力加强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以强化“四民主、三公开”为抓手,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构建具有如皋特色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和实效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二)进一步助推了我市新农村建设进程。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惠农助农补农的政策、资金不断增多,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侵占集体利益现象时有发生。通过创新“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对各镇开展一次例行巡查,有力地促进了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贯彻落实;强化了基层抓效能、抓作风、抓监管的责任感,提升了基层组织的执行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新农村建设进程。
(三)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社会满意度。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推动社会和谐作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各镇、村(基层站所)全方位的有效监督,畅通了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将评判权交给群众,提高了群众参与度;通过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通过典型引路、政治日谈心谈话、站所诚信建设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创先争优意识,推动了“两大体系”建设在基层一线的落实到位,提升了干部诚信度;通过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去年底,群众对政府部门的综合满意度由原来的90%提高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