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原则和现实挑战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20)
一、 产生的国际背景
1618-1648年爆发的三十年战争正处于欧洲从封建时代想资本主义时代过渡、从中世纪国际关系向现代国际关系转换的阶段。它是欧洲在这个大变革时代爆发的第一次大规模战争。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被卷入其中。这场战争的背景错综复杂,先是为宗教信仰而战,新教诸侯与天主教势力水火不容;继而又抛开宗教的外衣为赤裸裸的国家或准国家的利益而战,宗教信仰的不同不再是区分敌我的主要依据。经过三十年战火的洗礼,1648年10月24日在威斯特伐利亚的两个城镇分别缔结的条约被统称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四分五裂的欧洲通过国际会议与和约的方式,肯定了国家的主权原则和新教与天主教的平等权利,形成了历史上的第一个现实意义上的国际关系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原则及意义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定的现代国际关系原则对欧洲国际体系的建立和欧洲未来的政治经济秩序影响深远,在国际关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首先,它开创了协商、对话原则,以“会议”解决争端。中世纪以来,欧洲从未开过世俗国际会议。只有教会可以召集各个国家一起商讨宗教事务。只有在1644年,各国才第一次为了世俗事务,既以国家权力,战争结局和势力范围划分等为内容而召开会议。
其次,《和约》明确规定了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它通过承认德意志诸侯国,荷兰和瑞士的主权将早在文艺复兴时期就开始讨论的国家主权和国际法观念,以主权国家体制的形式确立下来。从此,人们以国家为最高权威,不再承认有任何超越国家至上的约束者或所谓的世界统治权。
第三,《和约》首次创立并确认了条约必须遵守和对违约的一方可施加集体制裁的原则。无论教士还是俗人,凡反对本和约者,双方应反对之。
第四,罗马教皇神权统治体制的世界主权论被打破。主权是国家属性,国家主权的统一性、不可分割性和独立性的国家主权学说和观念得到进一步发展和认同。
第五,世俗专制的封建王权体制得到了加强。
最后,和约还确立了外交常驻代表机制的制度,为主权国家间经常性的政治经济交往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
实际上,现代国际关系中的主权原则,解决国家纠纷的国际会议方式和国际条约对参加者的法律约束力等,都是由《威斯特法利亚和约》最初奠立的。《和约》不但结束了持续30年之久的全欧规模的战争,而且也在欧洲大陆形成了一个力量相对均衡的政治格局,建立了形成了历史上的第一个现实意义上的国际关系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二、 现实挑战
(一)、保障人权和捍卫国家无上的主权地位间的冲突
《和约》确定了国家主权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规定国家主权平等,奠定了现代任何国家不得侵犯他国主权的法律基础。然而现代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国家鼓吹的“人权高于主权”的论述,认为需要优先保障人权,越来越多的国际问题在解决途径的探讨过程,对人权的考量,或者说打着人权的旗帜侵犯他国主权和干涉别国内政的事例屡见不鲜。从海湾战争、倒萨战争,到现在的叙利亚问题,无一不是此类。
(二)、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事务中日益突出的作用
非国家行为体一般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联合国是非国家行为体的典型代表。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加,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的不断改进,国际关系中的非国家行为体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冷战结束后,经济和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加强,政治经济化和经济政治化的表现日渐清晰。因而,非国家行为体的数量不仅愈来愈多,而且其发展也呈现出日益多元化的趋势。同时,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非国家行为体的活动范围已涉及到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在日益发挥着重大而不可忽视的作用。非国家行为体的大量介入国际社会,不仅大大拓展了国际社会的空间,而且对长期以来主导国际关系的国家行为体提出了挑战,从而加速了国际社会的分化。随着非国家行为体的大量出现,或通过硬侵犯或通过软侵蚀的手段,使得作为国际关系基本行为体的主权国家开始把一部分对外主权的职能分让给非国家行为体参与国际间的事务,从而使国家不再是国际关系的唯一行为者了。因而非国家行为体的职能在全球化背景下相应加强,对国家行为体提出了新的挑战。今天的国际社会不仅仅是由主权国家统构的,非国家行为体也已成为国际社会变迁的重要因素。
(三)、超国家行为体带来的国家主权的让渡和缩减
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欧洲联盟是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是区域共同体最先进的典型。欧盟国家的合作领域以共同的关税同盟为七点,逐渐扩展到共同的农业政策、对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及货币一体化、能源领域合作等方面,充分展现了欧盟的超国家行为体属性。从本质上说,欧盟各国是主权的集合与共享,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进程实际上是一个成员国主权让渡的深度和广度不断进展的过程。欧盟等超国家行为体的实践很难沿袭《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得国家主权观念,欧盟成员国的主权权利为了共同利益正呈不断缩减和日益受到限定的趋势。
(四)、前现代国家或失败国家尚未进入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失败国家”概念缘自西方学界和政界,专指一些社会内部秩序极度混乱(常伴有武装割据、暴力冲突甚至种族清洗)的国家,意指这些国家对自然灾害、战争和经济衰退等打击的抵抗性较弱,社会稳定容易受到影响。这些国家在成为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前是以部落为其主要社会组织形式,去殖民化之后将散落的部族整合为具有真正意义上独立主权的国家存在一定难度,这些国家尚未进入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五)、国际体系的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其转变
国际体系也就是在国际社会中,各个国际行为主体之间相互影响与作用所形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国际行为主体分为国家和非国家两类。相互影响与作用主要表现为行为体之间的相互冲突、竞争、合作和依存。然而,国际体系除了整体性和相互联系性之外,还具有不对称性,在国际体系中,国家之间的综合实力的不同导致了国家之间的权力差距,大国和小国之间是并不平等的,其自身也在不断调整和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