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擂台赛
关于举办首届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
“机器人擂台赛”的通知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的通知》(辽教发[2011]94号)要求,为积极推进我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工作,促进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方案的落实,我省决定举办首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机器人擂台赛”,竞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大连交通大学承办,受“创新竞赛”领导小组秘书处委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题目与时间、地点
1.竞赛项目
学生携带自制的“智能自主机械人”在规定的擂台上,按竞赛规则进行比赛。
2.竞赛时间
2011年11月27日。
3.竞赛地点
大连交通大学
二、参赛对象与要求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报名参赛,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选手以队为单位参赛,每支参赛队不多于5人(同一学
校,专业不限)。
2.每支参赛队可选派1~2名指导教师。
3.每校可推荐4个参赛队。
三、竞赛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9日。
2.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以校为单位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大连交通大学。
四、实施方案
竞赛实施方案见《201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机器人擂台赛”实施方案》(附件)。
五、奖项设置
竞赛设学生奖、指导教师奖和团体奖。
1.学生奖
学生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名额分别约占实际参赛队数的10%、20%和30%。
2.指导教师奖和团体奖
根据赛项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的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大连交通大学:
联系人:郑 洁0411-84109370 [1**********]
刘 薇0411-84106293 [1**********]
葛宰林0411-84109259 [1**********]
吴 强0411-84106743 [1**********]
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6号
邮编:11602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首届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机器人擂台赛”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方案
附件
首届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
“机器人擂台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机器人擂台赛”涉及机械、电子控制、检测识别技术、程序控制、算法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其宗旨是引导高等学校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设计能力、综合设计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加强大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培养大学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创新思维、机械设计和工艺制作等实际工作的能力,并以此为契机促进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科技创新上有潜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采取“擂台赛”的形式进行,要求参赛选手经过一定的前期准备后,通过自制的智能自主机器人,在规定的竞赛场地上,采取相互推挤、避让等技术手段,将对方机器人排挤出竞赛场地而获胜。机器人擂台赛过程中,一方不得对另一方采取破坏其结构的行为。
三、参赛要求
参赛的“智能自主机器人”设计及制作应符合竞赛文件中有关机器人结构要求的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允许学生创造。
四、有关参数及要求
1.外形:限定长*宽*高(300*300*400mm)
2.行走方式:轮式或履带式
3.整体重量:
4.动力的功率:电池的电压规格。
5.有关要求
本次竞赛采取无差别结构,即不限制机器人结构,机器人必须是自制结构、机械零件必须是自我加工完成(如齿轮、机械臂等),通用标准零件可以购买,车轮或履带可以购买。机器人电路板必须是手工焊接制作。
参赛学生需提交设计说明书,包含结构设计、参数计算、控制电路设计图及程序流程图等。
五、竞赛规则
1.参赛学校分为2-4组,小组赛采取循环赛,决赛采取淘汰赛。
2.参赛学生携带在本校制作完成并调试好的机器人,集中在规定的竞赛场地,通过抽签确定擂台赛对手。擂台上随机摆放5个象棋子,当裁判员发出比赛指令后,参赛学生启动机器人运动,一方机器人采取相互推挤、避让等技术手段,将对方机器人排挤出擂台而获胜,胜者计2分,负者计0分,平局各计1分。若一方机器人在擂台上10秒以上不动作,则判另一方胜;若双方均没有离开擂台并保持自主运动,则可以通过一方机器人将在擂台上摆放的棋子推出擂台的数量判别胜负;若双方均离开擂台,则先掉下擂台者判负;若同时掉下擂台,或推出棋子者相同,则判为平局。
当裁判员发出“开始”指令后,操作学生必须在10秒内启动机器人运动,在整个竞赛活动中不得接触机器人,否则判负。当裁判员发出“结束”指令后,操作学生可以取回机器人。
3.为增加竞赛的趣味性,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每局控制时间2-3分钟。
4.竞赛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每方上场1个机器人参加竞赛。
5.竞赛场地、道具规格及说明
(1)比赛场地(即擂台,如图1所示)长、宽均为 2400 mm、高 150mm。擂台底色从外侧四角到中心分别为纯黑到纯白渐变的灰度。 场地的两个角落设有坡道,机器人从出发区启动后,沿着该坡道走上擂台。擂台场地四周设有高 500mm 的方形黑色围栏。比赛开始后,围栏内区域不得有任何障碍物或人。
图1 擂台赛场地整体3D 效果
(2)出发区及坡道用正蓝色和正黄色颜色涂敷。出发区平地尺寸为 300x400mm。
(3)出发坡道水平长度为400mm,宽度为400mm,坡道顶端高度与擂台平齐,即 150mm。
图 2 主要尺寸
(4)场地的材质为木质,场地表面最大承重能力 50kg。场地表面的材料为亚光 PVC 膜,各种颜色和线条用计算机彩色喷绘的形式产生。参赛队可以从组委会指定的厂家购买场地表面材料,也可以根据标准图纸自行制作(注意选择精度较高的“写真” ,而不是布面料、精度较低的“喷绘”)。
(5)象棋棋子的材质为松木,重约50-100g,直径 70mm,高 44mm 的圆桶状(两个棋子粘连叠放高44mm),颜色为松木原色,字体颜色为红色。棋子外观如图 3 所示。比赛开始前,裁判会将 5 个棋子放在擂台对角线上间距大致相等的位臵,如图4所示。
图3 象棋棋子示意
图 4 棋子摆放示意
六、其他
1.知识产权保护
竞赛主办方及承办方有义务为参赛作品保守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创新竞赛”领导小组秘书处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需自行把握参赛作品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竞赛主办方及承办方无关。
2.竞赛安全
(1)参赛的所有机器人均不能对操作者、裁判、比赛工作人员、观众和比赛场地造成伤害(意外起火或意外损坏场地除外,由当值裁判判定);不得使用炸药、火及任何被裁判员认定的危险化学品。不符合此规定的机器人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2)为了保证安全,如果使用激光束,必须低于2级激光,并以不伤害任何操作者、裁判、比赛工作人员、观众、设备和比赛场
地的方式使用。
(3)由于比赛过程中对抗性较强,各参赛队应该对本队的机器人的安全性负责。对于规则没有禁止的对抗行为所造成的机器人故障或者损坏,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对抗另一方、竞赛主办方及承办方不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失。
(4)参赛选手启动机器人时,必须事先确定围栏内没有人员。
(5)因不听从组织人员劝阻而造成的人员伤害,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3.竞赛纪律
(1)参赛队的机器人注册后,不得向其他队伍借用机器人。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两队的获奖资格和名次。
(2)下列行为将被认定为取消该场比赛资格的行为,即该队在这一场比赛的得分为零:
a) 使用带有“发射”或者爆炸性质装臵的,例如火焰、水、干冰、BB弹、钢珠、可能导致缠绕或短路的线缆、爆炸性的鞭炮等装臵。
b) 使用可能对人类有危险装臵的,例如旋转刀片、尖锐的金属针等。
c) 机器人采用其他手段可能对观众、参赛队员或者裁判员有人身伤害的。
d) 裁判员认为机器人故意导致或试图故意导致比赛场地、设施或道具损坏的。
e) 裁判员开始本场比赛的信号前,提前启动机器人一次以上的(不含一次)。
f) 参赛选手接触正在进行比赛的机器人的。
g) 无视裁判员的指令或警告的。
h) 比赛开始后参赛队员进入场地围栏内的比赛区的。
(3)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禁止可能危害参赛队员或者观众安全的机器人参加比赛。
4.违纪处理
裁判员根据规则维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违反竞赛纪律的参赛队可以提出口头警告、取消本局或本场参赛资格、提交大赛组委会通报批评等。
5.申诉与仲裁
(1)参赛队对评判有异议,对比赛的公正性有异议,以及认为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须由各参赛队领队在本队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创新竞赛”领导小组秘书处提出。
(3)“创新竞赛”领导小组秘书处通过恰当的方式对申诉做出裁决。
(4)“创新竞赛”领导小组秘书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首届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机器人擂台赛”报名表
附表:
首届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机器人擂台赛”竞赛报名表
编号:
3、每件作品的参赛者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4、“学校推荐意见”一栏的负责人应为校长、教学校长或教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