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公司共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章程
重庆分公司共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章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围绕中心、优质服务、便民利民、促进和谐”为宗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展现党员风采,树立党员形象,践行党的宗旨,特制定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章程。
一、总 则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自愿服务精神,以“围绕中心、优质服务、便民利民、促进和谐”为宗旨,以“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和谐促发展”为行动口号,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任 务
1、培养志愿者的主人翁意识、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广大志愿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
3、加强与渝北区、重庆机场各航空公司、社区等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三、志愿者的权利
1、依法参加一切志愿者活动的权利;
2、接受自愿服务的相关学习和培训;
3、有权对志愿服务队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4、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帮助和服务;
四、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志愿者活动组织的各项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3、一切志愿者服务均为义务,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维护志愿者的声誉及权益。
五、志愿者要求
1、志愿者是由共产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共青团员等自愿参加组成,并志愿为公司、社区居民和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无偿服务。
2、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弘扬互助互爱、团结奉献的传统美德,促进分公司精神文明建设。
3、定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帮助员工解决困难,积极开展社区义务活动,做好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络工作。
4、做到“八带头”,即:带头学习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带头参加社区服务、带头帮扶困难家庭、带头协调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带头参加社区组织的义务劳动、带头创建文明家庭。
重庆分公司党委
2012年1月11日